大汉堡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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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堡法案并入的地区:
    汉堡市
    贝格多夫市
    此前归属汉堡的乡村地区
    阿尔托纳市
    万茨贝克市
    哈尔堡-威廉姆斯堡市
    其他并入的乡村地区

《大汉堡法案》(德语:Groß-Hamburg-Gesetz),全名《关于大汉堡和其他领土调整的法律》(德语:Gesetz über Groß-Hamburg und andere Gebietsbereinigungen)是一个扩大德国汉堡市管辖面积的法案,由纳粹德国政府于1937年1月26日通过。该法案授权汉堡自由市普鲁士自由邦之间交换领土,它于1937年4月1日生效。

除了对汉堡的规定外,该法律造成了吕贝克自由市地位的丧失。法案还将吕贝克自由市的大部分地区纳入普鲁士的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省,同时一些较小的村庄被纳入梅克伦堡州。自 1933 年以来,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的大区长官就与邻近的梅克伦堡的大区长官争夺城市控制权,这构成了胜利。 在《大汉堡法案》之前,吕贝克一直是帝国的一个独立成员国。 引用了结束这种地位的两个原因:自从市议会禁止他在 1932 年在那里竞选以来,阿道夫·希特勒就对吕贝克感到厌恶。 此外,吕贝克还构成了给予普鲁士对汉堡的损失的部分补偿。 除了吕贝克之外,普鲁士还获得了汉堡的领土 Geesthacht,该领土也并入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省,以及 Ritzebüttel(包括库克斯港),并入汉诺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