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证券
大发证券(英语:Tiffit Securities),全称大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是香港的一家证券公司,活跃客户约有700名。大发主要从事证券交易业务,没有从事证券保证金(俗称孖展)融资业务。大发证券的最主要人员为郭活恩。
事件
[编辑]香港证监会对大发证券进行现场视察时,发现大发代其客户持有的证券出现重大的短欠数额,当中包括客户账户内的股票异动。此外,香港证监会审核大发证券呈交的最近期财务申报表时,发现其速动资金实际上在2006年5月31日有3350000元的速动资金短欠数额,以致违反《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
香港证监会认为郭活恩的诚信和廉洁受严重质疑,亦令大发证券的廉洁稳健受严重质疑,基于投资大众利益及公众利益,所以于2006年7月18日向大发证券发出限制通知书[1][2],禁止大发从事证券交易业务,和买卖或处置其持有或代客户持有的财产,亦暂停其在港交所的证券交易,并且计划向法院申请委任管理人接管大发的资产。7月24日,高等法院委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服务主管杜艾迪(Edward Middleton)和重组服务总管暨合伙人麦宗永(Jacky Muk)为大发证券的管理人[3],负责管理大发证券的财产及其代客户持有的财产。
2007年2月21日,证监会入禀高等法院,申请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2条将大发证券清盘。其后,高等法院委任大发证券的管理人为大发的临时清盘人。[4]
2007年2月28日,香港证监会亦撤销郭活恩的牌照并终身禁止郭氏重投证券业。[5]
2007年5月2日,大发证券被法院颁令清盘。[1]
2007年8月29日,大发原董事郭活恩因涉嫌盗用客户资产,被法庭判处监禁3年4个月。[6] 同时,证监会撤销另一负责人员方雪仪的牌照,并终身禁止方氏重投证券业。[7]
2018年4月6日,负责为大发证券核数的国卫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会计师,因对大发的合规报告工作有严重缺失,以及其本身的政策、内部监控及程序未有充份执行,被香港会计师公会辖下纪律委员会裁定12项投诉全部成立,纪律委员会对国卫、执业会计师兼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郑中正及另一名执业会计师黎德诚作出谴责,并分别判处三名答辩人罚款40万元、30万元及30万元,委员会并命令三名答辩人须共同及各自支付纪律程序的部分费用300万元[8]。
参考资料
[编辑]- ^ 證監會對大發証券(香港)有限公司發出限制通知書. [2007-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5-01).
- ^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 ('該條例')第204及205條發出的通知(政府憲報,2006年7月21日刊登). [2007年4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年9月29日).
- ^ 就大發証券(香港)有限公司委任管理人. [2007-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5-01).
- ^ 證監會向法院提出將大發証券清盤的呈請. [2007-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4-29).
- ^ 證監會撤銷郭活恩的牌照並終身禁止其重投業界. [2007-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4-29).
- ^ 大发证券前董事囚40月 擅卖客户1900万股票[失效链接](明报,2007年8月30日)
- ^ 證監會撤銷方雪儀的牌照並終身禁止其重投業界. [2007-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8).
- ^ 香港會計師公會對一間事務所及兩名執業會計師作出紀律處分 (PDF). [2018-05-1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5-17).
参见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 大发证券遭飭令停业 再现爆煲[失效链接](明报,2006年7月19日)
- 被停牌大发证券 证监会申请清盘(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明报,2007年2月22日)
- 毕马威获委任为大发证券临时清盘人(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经济通,200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