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革命造反委员会
福建省革命造反委员会,简称革造会,是福建省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群众组织之一。其对立面为福建省八·二九革命造反总司令部(八·二九)。
历史
[编辑]1967年1月26日,一些造反派学生在福建军区要求司令员韩先楚接见。在韩先楚未出来的情况下,造反派冲击军区司令部,与解放军产生冲突,史称“一·二六事件”[1]。在“一·二六事件”的影响下,“拥韩派”(于1967年1月16日成立福建省八·二九革命造反总司令部)与“倒韩派”形成,成为福建省的两大对立群众组织派系。
1967年4月20日,由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学院和南下串联队组成的“四二〇行动委员会”查封了《福建日报》社。4月28日,福建军区对《福建日报》社和福建人民广播电台实施军管。史称“四·二〇事件”。[2]
1967年5月12日,中共中央作出对福建省实施军管的决定。
1967年7月9日,福建省革命造反委员会成立,由福州工人革命造反联合总部、福州农民革命造反联络总站、省直机关革命造反联合总部、市级机关革命造反联合总部、毛泽东思想红卫兵福建革命委员会、福建前线红卫兵总部、福建前线工农赤卫军革命造反联合总部、省八二九革命造反总司令部井冈山兵团、福建前线革命造反派联合会等9个单位发起组成。在福州和全国比较有影响的有三个:工联总、革委会、省直联总。福建省革命造反委员会的领导机关是勤务组,其成员是各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主要有石祥松、田毓民、姜观、温恒金、陈力生等。聘请的军队顾问是周振祥与郑克诚。章程由石祥松起草。
1967年8月12日,福建省革命造反委员会与福建省八·二九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等8个组织的赴京汇报团达成4个协议,内容包括:双方毫无条件停止武斗;双方撤离华侨大厦;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挑动农民进城参加武斗等。[3]
分裂
[编辑]1967年下半年,革造会内部进一步分裂,逐渐演变成三派:
“向北京派”: 1967年12月6日,《向北京》创刊,石祥松,田毓民,姚自建发布宣言,确定立场为“打叶批韩反左防右”。
“闽山风暴派”: 1968年1月5日,《闽山风暴》创刊,确定立场为“打叶批韩反左反右”。
“四·二〇派”:王泉金出狱后于1967年11月4日组建,四·二〇派认为革造会是叛徒集团,同时“用武装革命打倒韩先楚,建立真正的人民武装”。
四·二〇革命造反委员会
[编辑]四·二〇革命造反委员会,简称四·二〇派,俗称Q派[注 1]。成立于1967年11月4日,是从革造会分裂出去的派系。主要负责人是王泉金,王峰等人。其立场为“反军倒韩”,同时也反对革造会内部的“右倾机会主义领导人”。[5]其前身组织为福建师范学院红九二,原革造会下属组织之一。
主要活动
[编辑]1967年11月16日,福建军区与红九二组织在古屏路发生流血冲突。死伤60余人。
1967年11月27日,四·二〇派冲击省军管会和福州警备区司令部,同日,四·二〇派围攻中央调查组住处。
1967年12月3日,福州警备区司令部与福建师院附中学生发生冲突,造成多人伤亡。
1967年12月9日,四·二〇派围攻人民大厦,与八二九派进行武斗。
1967年12月10日,四·二〇派冻结了福州四银行。向中央文革小组发出电报。
1967年12月20日,四·二〇派在人民文化宫召开控诉韩先楚大会。[6]
消亡
[编辑]1968年2月2日,四·二〇派,八二九派,革造会派等107个福建群众组织签订《关于收缴武器 制止武斗》协议,即二·二协议。1968年8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成立。群众组织相继解散。
注解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一月风暴”下福建省“夺权运动”研究.
- ^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志 大事记. 方志出版社. 2000: 379. ISBN 7-80122-569-4.
- ^ 黄肇嵩.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176. ISBN 7-5004-2626-7.
- ^ 《中央(首长)对厦门文化大革命问题的指示汇编》.
- ^ 叶青. “文革”时期福建群众组织研究. 当代中国出版社. 2004: 227. ISBN 7-80092-946-9.
- ^ 叶青. “文革”时期福建群众组织研究. 当代中国出版社. 2004: 253. ISBN 7-80092-9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