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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鹤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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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鹤昇河南林州人,清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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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三年(1646年)丙戌,清廷首开会试,阎鹤昇中式,殿试位列三甲第二百九十二名。四年(1647年),授山西太原府乐平县知县,任内增修乐平西门外护井小城、重修毁塌的东城。[1]十年(1653年),擢调户部主事。后历任通州中南仓监督[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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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钦定四库全书》本雍正《山西通志》卷八,城池;卷八十二,职官十,乐平知县。《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卷二百九十六,太原府部汇考四,太原府城池考。
  2. ^ 车克(大学士管户部尚书事)(顺治13年9月8日)。《数位典藏与数位学习联合目录》。题覆通州中南仓监督阎鹤昇管理仓务任内收放漕白漕米数目与册相符应准其回司管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12/08/06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