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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喜军盗车杀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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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喜军盗车杀婴案
位置吉林省长春市
日期2013年3月
死亡1
受害者许皓博
主谋周喜军(已被执行死刑)
动机盗车

周喜军盗车杀婴案[1],是2013年3月发生在中国吉林长春的一起盗窃杀人案。罪犯周喜军在盗窃车辆后,将车中一名两月大的婴儿杀害。[2]

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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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喜军,男,汉族,(1964年2月11日—2013年11月22日),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户籍地为长春市经开区离异。在部队曾官至副团级,尔后转业。2002年因猥亵妇女曾被长春市公安局劳教2年。

案发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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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7时20分,周喜军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汇处的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丰田RAV4吉普车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 105省道,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许皓博。周喜军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并埋于雪中。上午8时20分许,周喜军将婴儿衣物和被盗车辆丢弃在公主岭市永发乡营城子村后潜逃。

18时许,吉林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黄关春主持召开会议,决定成立“304”案件专案指挥部,组织长春城区及县市近万名警力,连夜上岗,以找到孩子为第一目标,全面开展大范围清查搜查[3]。当晚,长春全城搜索丢失车辆,众多出租车司机、私家车主及普通市民参与其中。多家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亦通过各种方式关注事件进展。3月5日8时,吉林省公安机关发现涉案车辆,但车上未发现婴儿。当时,当地民众仍然不知婴儿下落,纷纷祈祷婴儿平安,部分民众愿捐钱赎婴[4]

3月5日17时许,迫于压力,周喜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5]。婴儿家属得知消息后随即陷入悲痛。婴儿母亲精神崩溃,被送入医院[6]。3月5日晚,民众自发在长春文化广场以及案发地为遇害婴儿举行了悼念活动。

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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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7日上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周喜军盗车杀婴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周喜军死刑。[7]7月24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对长春“盗车杀婴”案做出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对凶手周喜军的死刑判决。[8]2013年11月22日,周喜军被执行死刑。[9]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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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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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长春婴儿随车被盗案 婴儿被掐死埋入雪中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亚太日报,2013年5月28日
  2. ^ 长春杀婴窃车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亚太日报,2013年5月28日
  3. ^ (多图)长春304案件 婴儿雪地中被发现 已死亡. 360法网. [2013-03-06]. [永久失效链接]
  4. ^ 长春随车被盗婴儿及车辆已找到 偷车贼逃跑. 网易. 2013-03-05 [2013-03-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3-08). 
  5. ^ 长春盗车嫌犯自首 婴儿被掐死埋于雪中. 网易. [2013-03-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3-08). 
  6. ^ 吉林遇害婴儿母亲闻噩耗入院 家属感谢热心民众. 网易. [2013-03-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3-08). 
  7. ^ 长春盗车杀婴主犯判死刑. 新浪. [2013-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3). 
  8. ^ 長春“盜車殺嬰”案兇手周喜軍終審維持死刑判決. Chinanews. [2013-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1). 
  9. ^ 長春盜車殺嬰案犯周喜軍被執行死刑. BBC. [2013-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