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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耀 (万历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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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耀(16世纪—17世纪),广东高州府电白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张文耀是万历七年(1579年)的举人,授富阳知县,为政清廉不依附权势,处事明敏、体恤人民,因为抗议矿税忤逆宦官,改任滁州判官,极力治理水患,堤防周密有奇绩,因父母去世回乡,服阕后改任昌平判官,调为富川知县,就任后立刻采集风俗,三年内修缮文庙、城垣、公署,桥梁道路焕然一新,又重修县志,捐资买学田铺租,士民感恩戴德,辞官回乡后杜门不出,获士人推重[1][2][3]

引用[编辑]

  1. ^ 1.0 1.1 光绪《重修电白县志·卷十八·列传》:张文耀,任富阳知县,清介公方,不附权势,莅事明敏,抚字有恩,因抗矿忤宦竖改判滁州,时滁有水患,文耀极力治之调停,堤防日夜靡安,以奇绩著声,丁艰后补昌平判,升富川知县,清廉不易,刚毅如初,解绶居乡,杜门高致,士林咸推重焉。
  2. ^ 光绪《高州府志·卷三十七·人物十》:张文耀,电白人,万厯己卯举人,任富阳知县,清介刚方,不附权势,抚字有恩,因抗矿忤宦监,改判滁州,滁有水患,竭力治之,堤防周密以奇绩著,后历昌平判、富川县,始终如一焉。 乾隆志乡贤传
  3. ^ 光绪《富川县志·卷九·宦绩》:张文耀,广东电白举人知县事,甫下车采风问俗,慨然以地方利赖为己任,在任三年修文庙城垣公署以及桥梁道路焕然一新,又重修邑志,捐赀买学田铺租,士民戴德不衰。

参考文献[编辑]

  • 光绪《重修电白县志》·卷十八·列传
  • 光绪《高州府志》·卷三十七·人物十
  • 光绪《富川县志》·卷九·宦绩
官衔
前任:
李槪
明朝富阳县知县
1598年-1600年
继任:
任才钦
前任:
高一福
明朝富川县知县
1607年-1611年
继任:
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