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救援中队
外观
紧急救援中队 Emergency Rescue Company | |
---|---|
成立时间 | 1982年至今 |
国家/地区 | 香港 |
性质 | 拯救 |
部门 | 民众安全服务队 |
功能 | 重型抢救 |
上级机构 | 特遣部队 |
警用标志 | |
专用色 | 橙色 |
紧急救援中队(Emergency Rescue Company,ER),隶属于民众安全服务队特遣部队,专责重型抢救工作,坍塌搜索及拯救、密闭空间及交通意外等重大事故中的救援任务。该队能在九十分钟内奉召出动。于香港发生灾难如水浸、山泥倾泻、台风时,协助正规部队疏散及拯救灾民。[1]队员均善于使用各类拯救器材包括铝梯、炼锯、船床、气弧切割器、域嘉强力气垫等。
历史
[编辑]紧急救援中队成立于1982年,当时称为紧急救援队(Emergency Unit,EU),前身为抢救队。队员曾于2008年6月香港暴雨、2009年台风巨爵袭港期间,均有奉召出动,协助疏散居民及清理山泥等任务。[2][3] [4]。
职务
[编辑]- 抢救被困于瓦砾或山泥下的人士
- 为楼宇倒塌或山泥倾泻意外中伤者进行紧急救援
- 灾难地点运送伤者到指定地点接受进一步治疗
- 结构受损建筑物,展开清拆行动或临时巩固工程
- 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
- 提供水灾救援
- 台风值勤
- 扑灭山火任务
相关参见
[编辑]参考注释
[编辑]- ^ 應急服務. [2012-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9).
- ^ 专题新闻:大澳水浸高过人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太阳报》 2009年09月16日
- ^ 民安队台风期间坚守岗位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政府新闻网》
- ^ 长者乡情 宁守家园拒撤离 民安队员靠温情牌打动 《HK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