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伟健
郭伟健(英语:Kwok Wai-kin;1959年—),香港区域法院法官、港版国安法指定法官。他在2020年4月在审理一宗伤人案时赞扬持刀斩人的被告有“高尚情操”,其判词引起社会各界对香港司法的关注[1]。
经历
[编辑]郭伟健1981年及1982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1982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并于1983年起私人执业。郭伟健1992年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1999年起获委任为主任裁判官,2012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2][3]2021年9月,郭伟健被委任为国安法指定法官。[4]
争议
[编辑]2004年审理周永恒藏毒案
[编辑]郭伟健于2004年审理歌手周永恒藏毒案,他判处周感化十八个月的同时,别开生面开列条件,要周搜集资料,于稍后亲自向法庭解释毒品的祸害。[5]
2004年涉嫌刻意拖延换领智能身份证
[编辑]郭伟健曾经于2004年10月被揭发,以等候同年7月至9月免费为58-59年出生人士换领智能身份证为由,拖延补领身份证,以逃避支付三百九十五元补领费用。有入境处前线人员对事件深感不满,批评郭无疑是要纳税人补贴他换证,而律政司及入境处迟迟未采取相应行动,亦有纵容包庇司法人员的嫌疑[5],又指若因遗失身份证而需补领者,则不可免费换证,必须在十四日内向入境处补领,否则违反《人事登记规则》,最高可判罚款一万元及入狱一年。[6]
2016年审理旺角骚乱事件
[编辑]于2016年,郭审理旺角骚乱事件期间,将九名被告定罪,即使辩方提及事件乃抗议政府施政失效,牵涉小贩政策、中港矛盾、警方滥权、贫富悬殊等议题,他亦一并拒绝考虑,多次刻意打断辩方律师陈词,又表明法庭绝不会加入这种政治辩论,更不会评定政治对错。[7][8]
于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期间的2019年8月20日,一名50岁男导游洪震,携带两刀到将军澳一个张贴有文宣的连侬墙行人隧道内,挥刀斩伤三名人士,其中一名26岁《信报》女记者肺部重创,一度命危,需切除部份肺组织,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2020年4月24日,郭伟健判洪震入狱45个月。法官在宣读判词的一个半小时内,未有片言只字斥责行凶的被告,亦采取和四年前表明法庭不加入政治辩论的态度不同,指事发时一名女伤者自卫推开被告是“火上加油”,又花上三分之一时间狂轰社运活动,批评案发现场争取民主的和平示威者进行恐怖活动,将被告的行为归咎于社运,实属合理,又赞扬被告洪震愿意接受惩罚,拥有“高尚情操”,甚至指“这情操在一些接受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及专业人士身上都没有”[9]。
有关言论引来社会各界猛烈批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狠批主审法官判词“颠倒黑白是非”,形容对判词感到“极之震惊”,又批评郭将私人政见放在法庭上[10]。西贡区议员柯耀林则称,法官没有谴责被告施用暴力,是向被插穿肺部的女记者等伤者“伤口上洒盐”。[11]艺名专家Dickson的香港演员阮文泰在社交网站发文批评郭把连侬墙等同“不折不扣嘅恐怖活动”,又反问如果“叶继欢打完劫肯捐返几万出嚟”,是否就是“被逼铤而走险嘅善长人翁”。[12] 身兼执业大律师的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亦透过个人社交专页发文指出郭在作出裁决时,把一些与案件无关、未有证据基础及未经法庭讨论的事情加入作量刑考虑,再配以“满手鲜血”、“高尚情操”等字眼偏颇的用词,令到被告获得认罪后扣减三分之一刑期后再得到额外的减刑,会令人感到郭作为法官在判刑时加入了大量情感和政见,是极为不客观的表现。但杨亦用郭在处理2016年旺角事件的求情时,却以法官无权衡量政治诉求及将政治辩论带上法庭作对比,质疑郭双重标准及有按被告政治取向以定夺判刑之嫌,更指若法官继续给人一种不中立和不能伸张正义的感觉,香港社会将会距离法治愈来愈远[13]。
其后,司法机构宣布将两宗涉及反修例的案件,交由另一法官处理。[14]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认为,郭伟健判处斩人案被告45个月监禁刑期合理,虽然他在判词中对被告深表同情,但没基于此原因减刑,显然只是希望被告知道量刑时曾经考虑背景,以及其犯案原因。[15]另外,有评论认为,郭的判辞在西方国家广传,令外企及国际社会,对香港作为仲裁地缺乏信心,影响北京想将香港变成国际仲裁中心的大计。[16]
5月25日,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发表声明,表示法官于公众发表不必要政见会损害司法机构的独立运作及公信力,亦决定郭暂时不应审理涉及类似政治背景的案件。[17]翌年,新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上任后,让郭重返岗位,郭其后成为国安法指定法官[18]。
言语治疗师总工会案
[编辑]郭官在羊村绘本案中大量对有争议的事实运用“司法认知”,并且在裁决时发表大量政治化言论。[19][20]同时他在被告发表求情陈词之时以被告发表政治宣言为由禁止被告发言。[21]
光城者案
[编辑]2023年2月,郭伟健在光城者案中判处了两名被控《刑事罪行条例》下串谋煽动颠覆的人士监禁五年。郭官承认,被告人不受强制性最低刑期的限制,但他说因为控方本可根据《香港国安法》指控被告颠覆罪,被告承认串谋罪,但可能不会承认颠覆罪,所以他选择应用国安法下颠覆罪的强制性最低刑期,即五年。[22]有评论认为郭官根据他们没有被控的罪行来对这些被告进行判刑[20]。
立场新闻案
[编辑]郭伟健自2022年10月起审理立场新闻案,以伍淑娟为主控官的控方提供了在审讯前都从未提供给辩方大量证据,郭拒绝停止审讯,允许控方使用那些材料盘问锺沛权和林绍桐。[23][24][25][26]郭官在主控完成盘问后,引用了从未被控辩双方引入为证据的区家麟在《立场新闻》的评论。
参见
[编辑]参考来源
[编辑]- ^ 【連儂牆斬人】法官讚兇徒「情操高尚」 律政司決定不申請覆核刑期. 立场新闻. 2020-05-18 [2020-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5).
- ^ 委任司法人員. 1999-06-04 [2020-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 ^ 委任司法人員. 2012-09-14 [2020-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21).
- ^ 郭偉健認獲委任為國安法指定法官 曾指連儂牆斬人被告情操高尚. [2021-09-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6).
- ^ 5.0 5.1 無證法官玩殘入境處. [2020-04-25].
- ^ 身份證被盜數月 拒絕繳款補領 裁判官拖延辦證不違法. [2020-04-25].
- ^ 郭偉健曾稱法庭不會政治評論. [2020-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1).
- ^ 十人暴動罪成求情 律師望判刑考慮社會背景 指暴力遠遜六七 法官多次打斷質疑. [2020-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7).
- ^ 李慧娜. 導遊連儂牆斬人 法官郭偉健借題斥示威者行為極端 被告反被犠牲. [2020-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 ^ 藍絲斬人官同情兼斥社運 林卓廷:顛倒黑白. [2020-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6).
- ^ 【抗暴之戰】官讚被告願受罰情操高尚 導遊斬連儂隧道留守者囚45個月 女傷者:無法接受. [2020-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4).
- ^ 香港演員阮文泰發文. [2020-04-25].
- ^ 【公義必須彰顯人前】香港才是「滿手鮮血」的受害者. [2020-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2).
- ^ 郭偉健判刑理由惹爭議 原定處理反修例案突被換走. [2020-04-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27).
- ^ 區院法官郭偉健被換 江樂士促解釋安排. Post852 852邮报. [2020-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10) (中文(香港)).
- ^ 西環集中營:郭官判詞傳歐美 港仲裁中心夢碎 - 季陶. Apple Daily 苹果日报. [2020-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1) (中文(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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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獲批新呈逾400頁文件 稱協助鍾沛權記憶 辯方憂擴闊檢控基礎. 法庭线. 2023-02-03 [2023-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3) (中文(香港)).
- ^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再新呈4篇《立場》文章 以推論鍾沛權意圖 辯方強烈反對. 法庭线. 2023-02-23 [2023-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1) (中文(香港)).
- ^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呈新文章後指屬煽動 辯方稱「印證點解我覺得唔公道」. 法庭线. 2023-02-24 [2023-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0) (中文(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