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为陈蝶庵的其他人物,请见“
陈蝶庵”。
陈一球(1600年—不详),字非我,号蝶庵,温州府乐清县慎江乡白岩山楼下村人[1](《南明史》称温州府平阳县人[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陈一球自诸生出身,崇祯初年宦官做事趁机收取重税,他上陈时政二十事,得罪官吏十数年,又被小人陷害,遭戍守镇东卫[2]。之后黄道周、曹学佺推荐他任职中书舍人,上陈辅车之义,并出使舟山劝说黄斌卿收敛鲁王士兵;鲁王朱以海升任他为江西道御史,但他不受命回归,上《皇躬六误时事九非疏》却不得用遭谴归家乡,十多年后去世[3]。
- ^ 沈不沉. 陈一球及其《蝴蝶梦》传奇研究. 戏曲研究. 2014, 0 (3): 74–85 [2020-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5).
-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传第二十一》:陈一球,字非我,温州平阳人。诸生。崇祯初,群奄用事横征,陈时政二十事,官吏皆得罪,数十年之害怯。为群小所讦,戍镇东卫。
-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传第二十一》:黄道周、曹学佺荐中书舍人,疏陈辅车之义,出使舟山,劝斌卿计戢鲁兵。鲁王陞江西道御史,不应归。上《皇躬六误时事九非疏》,不用谴归,十馀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