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运证券
鸿运证券(Whole Win Securities)是香港的一间证券行。鸿运除从事证券交易的业务外,亦从事证券保证金(俗称“孖展”,"margin"的音译)融资业务。
2006年5月,香港证监会审核鸿运证券呈交的最近期财务申报表时,发现其速动资金与实际数目有异,其后鸿运承认有2800万元的速动资金短欠数额。此外,鸿运亦被指将部分现金客户的股票违规抵押银行及向香港证监会提供虚假及具误导性的财务申报表。
香港证监会基于投资大众利益及公众利益,所以于2006年5月26日向鸿运证券发出限制通知书[1][2],禁止鸿运从事证券交易业务,和买卖或处置其持有或代客户持有的财产,亦暂停其在港交所的证券交易,并且计划向法院申请委任管理人接管鸿运资产。5月31日,法院委任李约翰(John Lees)为鸿运证券的管理人[3],负责管理鸿运的财产及其代客户持有的财产。
鸿运证券大股东梁建民,客户包括已故“金王”胡汉辉的“胡氏家族”。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希望此事件是个别。
直至2006年4月止,鸿运证券有活跃客户446名,当中孖展客有248名,涉及金额可能有港元6000万至1亿。
重组
[编辑]2006年11月7日,地产名人胡永辉与鸿运证券管理人订立重组协议,注资HK$38,000,000港元,接管鸿运,将证券及现金结馀退还客户,及支付其他债权人的申索。2006年11月29日,法院批准李约翰与胡永辉就重组鸿运所达成的协议,亦已颁令解除李约翰作为鸿运证券管理人的职务,胡永辉亦已接管鸿运的事务。12月1日,香港证监会更改对鸿运的限制通知书[4][5],以便迅速退还客户资产。
清盘
[编辑]2007年6月8日,鸿运证券的债权人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将鸿运证券清盘。案件将于2007年8月15日进行清盘聆讯。[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参考资料
[编辑]- ^ 證監會對鴻運証券有限公司發出限制通知書. [2007-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8).
- ^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 第204及205條發出的通知(政府憲報,2006年6月2日刊登). [2007年3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年9月29日).
- ^ 就鴻運証券有限公司委任管理人. [2007-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8).
- ^ 更改限制通知書以便能有秩序地向鴻運証券有限公司的客戶退還資產. [2007-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8).
- ^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 ('該條例') 第208(1) 條發出的通知(政府憲報,2006年12月8日刊登). [2007年3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