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关注度 (组织)
外观
本页简而言之:组织、机构、公司、学校之类的条目在符合本指引所列的条件,又或是符合《通用关注度指引》时,即具有关注度,惟所有内容须满足《可供查证方针》之要求,如果没有可靠、第三方的来源,维基百科有机会不会收纳这些条目。 |
关注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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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指引 |
指引草案 |
参考 |
本收录准则是针对组织、公司类条目的关注度参考指引,用于判断一个(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公司、学校是否适合收录为一个单独条目。
然而,编者不应以本指引作为建立条目的唯一依据。即使符合条件,也不一定需要为其建立独立条目。
未满足本指引的条目,如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则仍可收录;两者皆未满足者,应当依照本指引及通用关注度的要求进行修改,如最终仍未能符合要求,或会被提请删除。
政府部门
凡属于国家或地区[1]直属的政府机构或政府部门,于一般而言,皆具有关注度。
教育机构
各类学校的关注度收录标准如下:
- 凡可以以院校自身的名义独立地发出受院校所在地政府认可的学士学位或更高级别的资历证书的高等教育机构,于一般而言,皆具有关注度。
- 大学[2]均具备关注度,应予以收录。
- 公立高中[3]假定具备关注度,应予以收录。
- 初级中学[4]若有多名校友被中文维基百科收录传记条目,即可收录。
- 其他类别学校尚无共识,暂时适用通用关注度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