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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軍委人民武裝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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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軍委人民武裝委員會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機構類型中央軍委議事協調機構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北京市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1961年
撤銷時間1994年

中央軍委人民武裝委員會,是中央軍委議事協調機構,負責人民武裝工作。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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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戰爭時期,1940年晉察冀邊區召開人民武裝代表大會,經民主選舉產生了晉察冀邊區人民武裝委員會,以加強對民兵、自衛隊的領導。1941年11月7日,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抗日根據地軍事建設的指示》中規定:「自衛隊與民兵應由各級(由邊區到縣)人民武裝委員會統一領導。」1942年後,多數地區的人民武裝委員會陸續改成人民武裝部[1]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根據中共中央1952年12月4日《關於建立各級人民武裝委員會的決定》,從中央到區均建立各級黨的人民武裝委員會,主任由同級黨委書記兼任,辦事機構設在各該級人民武裝部門。1959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決定,取消人民武裝委員會,成立中央軍委和省、地區、縣黨委民兵工作組[1]

1958年,毛澤東針對美帝國主義台灣海峽製造緊張局勢及台灣國民黨當局聲稱要「反攻大陸」,向全黨、全國發出「大辦民兵師」的號召,在北戴河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民兵問題的決定》,作出了「全民皆兵」的決策。1959年11月,中央軍委決定成立中央軍委民兵工作組羅榮桓任組長,張愛萍甘泗淇任副組長,以加強對民兵工作的領導。1960年4月,在北京召開全國民兵代表會議,到會代表6000多人[2]

1961年7月,中央軍委決定將中央軍委民兵工作組擴大為中央軍委人民武裝委員會,羅榮桓任主任,張愛萍、甘泗淇、傅秋濤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動員部承辦[3][2]。1961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各級民兵工作組改為人民武裝委員會[1]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間,各級人民武裝委員會的工作一度中斷[1]

1978年11月7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恢復中央軍委和各級地方黨委人民武裝委員會的通知》,決定恢復中央軍委和各級地方黨委的人民武裝委員會;中央軍委人民武裝委員會由國家計委公安部財政部農林部教育部民政部國家體委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共青團中央等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的負責人組成,主任由中央軍委副主席兼任,辦事機構設在總參謀部動員部;省、地區、縣(市)的人民武裝委員會分別由同級地方黨委、政府有關部門、人民團體和省軍區、軍分區、縣(市)人民武裝部的負責人組成,主任由同級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兼任,辦事機構設在省軍區、軍分區和縣(市)人民武裝部,負責日常工作[1]

1994年11月29日,《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成立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的通知》(國發〔1994〕63號)發出,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成立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是在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主管全國國防動員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成立後,國家人民防空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委交通戰備領導小組,中央軍委人民武裝委員會即自行撤銷。」[4]

組成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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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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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軍委人民武裝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是中央軍委人民武裝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動員部[5]。歷任辦公室主任是:

  • 曹宇光(1978年—1982年,總參謀部動員部部長兼)
  • 孟平(1982年—1985年,總參謀部動員部部長兼)
  • 陳超(1985年—1990年,總參謀部動員部部長兼)[6]
  • 譚冬生(1990年—1994年,總參謀部動員部部長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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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人民武装委员会. 密雲防空防災信息網. 2014-06-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10).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第二十一章 第四节 “兵民是胜利之本”.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07-07-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2). 
  3. ^ 国家人民武装动员办公室. 中國國防動員網. 2012-0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29). 
  4.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成立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的通知. 中國政府網. 1994-1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11). 
  5. ^ 嚴高榮,豐城市開展向「關心國防後備力量建設的好書記」學習活動,中國民兵1991(12):19-19
  6. ^ 楊文斗,刊授是提高民兵軍政素質的重要途徑 陳超部長談民兵工作改革的形勢和刊授教育的發展,中國民兵19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