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役
戰役是在兩個或多個作戰方之間發生的,在爆發地點範圍和時間上有限的戰鬥。大的戰役的戰場可達數百平方公里,時間可達數周。現代戰爭中的戰役往往由多次不同的部隊之間的戰鬥組成。與戰鬥不同的是戰役的規模往往大得多,對一場戰爭往往有決定性作用。戰役一般用其地點來命名,但也有用時間或參戰雙方來命名的。
在軍事學術語,戰役屬於一個作戰級別等級,戰役高於戰鬥,小於戰爭。一場戰爭由若干戰役組成,一個戰役由若干戰鬥組成。大的戰役還會由若干中型、小型戰役組成。大的戰役也在有的場合被稱之為會戰。對於這一系列術語的定義,各國軍方定義不一。
詞源
[編輯]漢語中,戰役一詞是近代才出現的,古代並沒有這一術語,所以古代中國及東亞各國的戰役往往被冠以「某某之戰」,例如赤壁之戰、關原之戰。
漢語中第一次出現「戰役」一詞是甲午戰爭中出現的。爆發於1894年9月17日的黃海海戰,廣泛出現了「甲午戰役」的稱呼。此後戰役一詞廣泛運用於漢語語境,例如淮海戰役或遼瀋戰役。
1908年,蔡鍔將軍首次在漢語語境中將戰役定義為一個作戰等級,此後在中國各軍隊都開始逐漸使用「戰役」這一術語,也有表述為「某某之役」的形式。
蘇聯自20世紀20年代使用Битва一詞指代比戰爭小、比戰鬥大規模的作戰行動,這一術語被中國共產黨派往蘇聯學習軍事的幹部所繼承並在中國工農紅軍中廣為使用。中國工農紅軍作戰機構在制定作戰方案時廣泛使用了「戰役」這一術語並多以地名進行冠名,或多個地名組合進行冠名(如紅四方面軍曾制定的文武成康戰役[1]計劃),這一軍事作業規程被中國共產黨武裝力量所繼承並沿用至中國人民解放軍時期。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的概念,作戰行動的規模在師以上,即可由戰鬥歸為戰役。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劃分戰役、戰鬥時,對己方軍隊按照編制區分,對於與中國人民解放軍編制迥異的軍隊(如二戰時之日軍)則按照相似的編制級別判斷當屬戰役或戰鬥。一般約10000人參加即可劃歸戰役。[2]
中華民國國民革命軍對戰役一詞使用則更為隨意,一般在戰役之上還廣泛使用會戰這一概念。在不同的作戰環境,作戰行動命名並不嚴格。
在美國,對應概念直到1982年才正式出現,使用的是operation一詞,非軍方的中文媒體對這一次多採用直譯,即「行動」。但根據兩國軍方軍語中的對應來看,operation一詞當為「戰役」的概念。在1982年之前,美軍對「戰役」這一概念使用的是battle,但是battle不但可以表示戰役,還可以表示大型戰爭中的某一方面戰爭,如第二次世界大戰下的蘇德戰爭、意大利-希臘戰爭均採用battle一詞。直到1982年才逐漸將battle專用於形容方面戰爭,而operation開始形容專一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