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
外觀
此條目論述以部分區域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2017年7月3日) |
財政預算案是一個組織財務管理的工具,也是一份財務管理文件,其內容預先列出該組織在指定期間活動的收入及支出預算。是一份用貨幣數字量化表達的文件。它相對於財務報表及財務分析文件,它們有先後之間的互聯關係。它的出現,可以加強該組織財務管理的監察能力,及提高透明度。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1994年3月2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4年3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一號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央財政分為中央一級、二級、三級預算單位,預決算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審計監督。以下機構列入中央一級預算單位序列: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機關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 中國人民銀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 國家稅務總局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 國家體育總局
- 國家統計局
- 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
- 國家醫療保障局
- 國務院參事室
-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 國務院研究室
- 新華通訊社
- 中國科學院
- 中國社會科學院
- 中國工程院
-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
- 中國氣象局
-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 國家信訪局
-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 國家能源局
-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 國家煙草專賣局
- 國家移民管理局
-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 國家鐵路局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國家郵政局
- 國家文物局
-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 國家外匯管理局
-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 國家知識產權局
- 中國地震局
- 中國地質調查局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 中國老齡協會
-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 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 應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
- 中國地質調查局自然資源綜合調查指揮中心
- 國家信息中心
- 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
-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求是》雜誌社
- 《中國日報》社
- 《經濟日報》社
- 中共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
- 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 國家檔案局
- 國家保密局
- 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 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
-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
- 中華全國總工會委員會機關
-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機關
-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機關
-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
- 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
- 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
-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 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 中國作家協會
- 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
-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 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 中國紅十字會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
- 中國宋慶齡基金會
-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 中國法學會
- 中國人民外交學會
- 中國計劃生育協會
- 中國鐵路總公司
- 中國郵政集團公司
- 中國對外文化集團公司
- 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
- 中國體育彩票發行管理中心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年度是由4月1日至第二年的3月31日,而財政預算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剛過去的一年的財政報告與來年的各種計劃(例:撥款作基建、創造臨時職位或提高福利等)。
財政預算案由當任財政司司長(香港回歸前為財政司)制訂及發表。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年度是由1月1日至同年的12月31日,而財政預算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剛過去的一年的財政報告與來年的各種計劃(例:撥款作基建、創造臨時職位或提高福利等)。
財政預算案由當任經濟財政司司長(澳門回歸前為經濟協調政務司及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制訂及發表。
在馬來西亞,財政年度是由1月1日至同年的12月31日。財政預算案由當任財政部長制訂及發表,並需獲得國會上議院和下議院過半議員投票支持方可通過。
參見
[編輯]外部連結
[編輯]- 香港財政預算案網頁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香港財政預算案摘要及評論 - 畢馬威中國[永久失效連結]
- 財政部:加快公共財政預算執行進度 激活存量資金 中國經濟網 2014-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