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9年波士頓起義
1689年波士頓起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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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榮革命的一部分 | |||||||
這幅19世紀的畫作描繪了安德羅斯總督在波士頓短暫起義期間被俘的情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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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戰方 | |||||||
波士頓殖民地居民 | 新英格蘭自治領 | ||||||
指揮官與領導者 | |||||||
西蒙·布拉德斯崔特 科頓·馬瑟 |
埃德蒙·安德羅斯爵士(被俘) 約翰·喬治(被俘) | ||||||
兵力 | |||||||
2000民兵 大批市民 |
約25名軍人[1](被俘) 1艘護衛艦 |
1689年波士頓起義是發生在1689年4月18日反抗新英格蘭自治領總督埃德蒙·安德羅斯爵士的統治的民眾起義。在自治領民兵和波士頓市民的精心組織下,「暴民」在城內逮捕自治領官員。被清教徒認為支持自治領政府統治的聖公會教徒也遭拘捕。不過這次起義期間雙邊都沒有出現人員傷亡。前馬薩諸塞灣殖民地的領導人重新取得政府控制權。之前被自治領政府撤職的其他殖民地政府官員重新掌握了權力。
1686年獲命成為自治領總督的安德羅斯上任後無視地方代表權、對鎮民大會設限、積極推行聖公會、強制執行航海法案,還否認馬薩諸塞殖民地已有土地所有權的合法性,種種極其不得人心的行徑和英格蘭發生的光榮革命共同影響,導致殖民地清教徒決定揭竿而起,推翻他的統治。
背景
[編輯]17世紀80年代初,英格蘭國王查爾斯二世開始採取措施重組新英格蘭殖民地[2]。查爾斯打算精簡各殖民地的管理機構,將殖民地集中管理,但由於清教徒統治者拒絕遵從國王指令在殖民地內改革,馬薩諸塞灣殖民地的特許狀於1684年遭到撤銷[3]。1685年查爾斯二世去世後,繼位的羅馬天主教徒詹姆斯二世繼承兄長的遺志,最終建立了新英格蘭自治領[4]。
1686年,紐約前任總督埃德蒙·安德羅斯爵士獲命成為自治領總督。該自治領包括馬薩諸塞灣殖民地、普利茅斯殖民地、康涅狄格殖民地、新罕布什爾省和羅德島殖民地及普羅維登斯莊園[5]。1688年,自治領的管轄範圍擴張到紐約、東澤西省和西澤西省[6]。
安德羅斯對新英格蘭的統治極其不得人心。他無視地方代表權,否認馬薩諸塞殖民地已有土地所有權的合法性(這一合法性是以之前遭國王撤銷的特許狀為基礎),對鎮民大會設限,還積極地在那些很大程度上屬清教徒地盤的地區推行英格蘭聖公會[7]。他強制執行的航海法案對新英格蘭的一些貿易慣例構成威脅[8]。進駐波士頓的王家軍隊士兵還經常受到軍官虐待,這些軍官支持總督,並且其中大部分不是聖公會就是天主教徒[9]。
與此同時,詹姆斯二世在英格蘭也變得越來越不得民心。國王試圖修改刑法,將之調整得更為寬鬆,此舉導致原本支持他的托利黨人變得疏遠[10]。1687年,他發布大赦諭誥,提供一定程度的宗教自由,這一做法又遭到聖公會教會階層的強烈反對。在許多國會議員眼中,詹姆斯二世增強正規軍兵力、以天主教徒出任軍隊要職之舉對他們的權威構成威脅[11][12]。國王還試圖安排一些宗教開明人士進入國會,期望借他們之手廢除《宗教考查法》,該法規定許多公務員職務都需要經過嚴格的聖公會信仰考查[13]。1688年6月,國王的兒子及潛在繼承人詹姆斯出生[14],部分輝格黨人和托利黨人擱置政治歧見,密謀推翻國王統治,由國王信仰新教的女婿奧蘭治親王威廉繼任[15]。威廉曾希望能在政治上得到岳丈的賞識,但一直徒勞無功[16],他接受輝格黨和托利黨的示好,率兵入侵英格蘭,經過11至12月這場幾乎兵不血刃的革命,威廉與妻子瑪麗成為不列顛群島的共同統治者[17]。
以科頓·馬瑟和因克瑞斯·馬瑟為首的馬薩諸塞殖民地宗教領袖反對安德羅斯的統治,他們還組織異見人士有針對性地對遠在倫敦的法庭產生影響。詹姆斯二世發布大赦諭誥後,因克瑞斯·馬瑟給國王去信,對諭誥表示讚賞,還建議馬薩諸塞殖民地的其他牧師也向詹姆斯二世表示感謝,以期獲國王青眼相看,增大影響力。[18]有10位牧師接受了建議,他們還決定派因克瑞斯前去英格蘭,告知國王他們對安德羅斯的不滿[19]。雖然受到自治領書記愛德華·蘭道夫的百般阻撓(甚至還有刑事指控),但因克瑞斯還是於1688年4月暗中登上駛往英格蘭的船[20]。詹姆斯二世接待了包括因克瑞斯在內的多位馬薩諸塞殖民地代表,並於1688年10月承諾,殖民地居民的訴求會得以解決。但光榮革命的爆發卻導致這一天的到來變得遙遙無期[21]。
馬薩諸塞殖民地接下來向新國王和貿易委員會呈請恢復殖民地特許狀。馬瑟還進一步說服貿易委員會暫時不要告知安德羅斯發生了革命[22]。馬瑟已經派人給前任殖民地總督西蒙·布拉德斯崔特送信,信中包含革命前準備的消息報告,稱之前國王廢除特許狀之舉並不合法,殖民地裁判官應該「讓人們做好面對變革的準備」[23]。正式消息傳至波士頓前,顯然已經有部分人聽到爆發革命的傳言。波士頓商人約翰·尼爾森在一封簽署日期為3月下旬的信件中寫下了英格蘭的事變,他之後在起義中發揮了重要作用[24]。正是在這封信的推動下,馬薩諸塞殖民地的反安德羅斯派資深政治和宗教領袖開始舉行會面[25]。
安德羅斯是在帶領遠征隊前去佩馬奎德(今緬因州林肯縣布里斯托爾)設防、保護該地區免受法國人和印第安人攻擊時首次得知很快會發生起義反抗他統治的消息。1688年(1689年[a])1月上旬,他收到詹姆斯二世的信,信中稱荷蘭正在集結軍隊[26]。1月10日,他發布公告,警告新教徒不要蠢蠢欲動,禁止任何針對自治領的起義[27]。安德羅斯在緬因州的軍事力量包括英格蘭正規軍和來自馬薩諸塞殖民地以及緬因州本地的民兵。各民兵連由正規軍指揮,但經常遭到嚴厲的紀律管教,使雙方關係越來越疏遠[28]。驚覺波士頓的反對人士會面、並獲知多個有關光榮革命的非正式消息後,安德羅斯於3月中旬從緬因州趕回波士頓[9][26]。聽到這些被安德羅斯稱為「天主教陰謀」的流言後,緬因州的民兵也叛變了,來自馬薩諸塞殖民地的民兵開始趕路回家[29]。4月上旬,有關光榮革命的文告附本傳到波士頓,安德羅斯逮捕了信使,但消息還是傳了開去,堅定了民眾起義的決心[30]。4月16日,安德羅斯給遠在佩馬奎德的軍隊指揮官去信,稱「人群中存在一種揮之不去的騷動,他們對以前的特許狀充滿期待」,他這時還準備把叛變的民兵逮捕,再用船送回緬因州[31]。這種逮捕殖民地子弟兵的威脅使得波士頓人民和自治領政府之間的關係更趨緊張[32]。
波士頓起義
[編輯]4月18日早上5點左右,多個民兵連開始在查爾斯頓和羅克斯伯里集結,查爾斯頓和波士頓之間只隔了一條查爾斯河,羅克斯伯里則是波士頓同大陸連接的戰略要地[b]。上午8點左右,查爾斯頓的多個連隊登船渡河,羅克斯伯里的連隊則向波士頓城內進軍。與此同時,馬薩諸塞州炮兵連的共謀者進入市里軍團鼓手的家裡,將眾鼓手的裝備沒收。民兵連於上午8點半左右會師,並且還有越來越多的市民加入,然後四下拘捕自治領官員和團級軍官[33]。很快,他們就包圍了安德羅斯所在的瑪麗堡[34]。
英國皇家海軍護衛艦「玫瑰號」船長約翰·喬治是最早遭到逮捕的一位軍官,他於這天上午9到10點間的某個時間上岸,但馬上就遇上了船上的木匠和一個排的民兵,原來這個木匠也已經加入叛軍[33]。喬治要求對方出示逮捕令,眾民兵紛紛拔出劍並將他逮捕。到了上午10點左右,大部分自治領官員和軍官要麼被捕,要麼已經逃往卡斯特島或其他前哨堡壘。波士頓包括一名教會委員和一個藥劑師在內的許多英格蘭聖公會教徒都被暴民圍捕[1]。正午前不久,燈塔山上升起橙色旗幟,通知另外1500民兵進城。這些部隊在集市廣場聚攏並閱讀聲明。聲明中宣布支持「奧蘭治親王的崇高事業」,他們是因為發現了「可怕的『天主教陰謀』」而起義[35]。
以前總督西蒙·布拉德斯崔特為首的前馬薩諸塞殖民地領導人呼籲安德羅斯總督為自身安全着想投降,聲稱他們面對的是群「完全一無所知」的暴民[36]。安德羅斯拒絕投降,企圖逃往「玫瑰號」,但從玫瑰號上靠岸的小船也被民兵截獲,總督於是又被迫逃回瑪麗堡[37]。接下來雙方談判,安德羅斯同意離開堡壘與叛軍議會面談。得到個人安全的保證後,他在衛兵的護衛下前去一幢大樓與議會人士見面。進入大樓後,他人[c]告知安德羅斯,「他們一定要、並且也會把政府掌握在自己手中」,然後就將他逮捕[38][39]。安德羅斯被帶到自治領官員約翰·厄舍(John Usher)家裡,並且受到嚴密監控[39][40]。
「玫瑰號」和卡斯特島上的威廉堡都拒絕立即投降。但到了19號,「玫瑰號」船員得知船長計劃帶船前去法蘭西投奔遭到流放的詹姆斯二世,眾船員於是開始反抗,其中的清教徒扯下了船上的索具,看到這一幕後,卡斯特島上的軍隊也投降了[41]。
餘波
[編輯]瑪麗堡在19日陷落後,叛軍將原本關在厄舍家中的安德羅斯轉移到這裡。他和包括約瑟夫·達德利在內的其他自治領官員一起在這裡關押到6月7日,然後又被轉送到卡斯特島上。有廣為流傳的說法聲稱安德羅斯曾試圖身穿女性衣裝逃跑[42]。但波士頓的英格蘭聖公會牧師羅伯特·拉特克利夫(Robert Ratcliff)聲稱這一說法和別的多個說法一樣「毫無事實依據」,都不過是些「謬誤和謊言」,傳播這些謊言就是為了「讓人們憎惡他們的總督」[43]。8月2日,安德羅斯在其僕人用酒買通哨兵後成功逃離卡斯特島。他一度逃到羅德島,但不久後再度被捕,然後基本上都是被單獨囚禁[44]。安德羅斯和其他在起義期間被捕人士一直被關押了10個月,然後被送往英格蘭接受審判[45]。身在倫敦的馬薩諸塞殖民地代表拒絕在指控安德羅斯的訴狀上簽字,所以他很快就得以無罪釋放[46]。之後,安德羅斯還曾擔任弗吉尼亞和馬里蘭總督[47]。
自治領解散
[編輯]自治領內的其它新英格蘭殖民地得知安德羅斯已被推翻後,之前的殖民政府開始恢復職權[48]。羅德島和康涅狄格根據之前的特許狀恢復管理,馬薩諸塞殖民地先是由裁判官、馬薩諸塞灣官員和安德羅斯治下議會的大部分議員共同組建臨時委員會治理,之後再根據特許狀恢復統治[49]。部分波士頓領袖人物認為,激進的叛變已經嚴重影響委員會權威,所以將之解散。新罕布什爾殖民地一度沒有正式政府,而是由馬薩諸塞殖民地及總督西蒙·布拉德斯崔特控制,布拉德斯崔特也成為北方殖民地事實上的統治者[50]。普利茅斯殖民地也恢復了原有的管理模式[51]。
雖已淪為階下囚,但安德羅斯還是成功地給身在紐約的副總督弗朗西斯·尼科爾森報信。尼科爾森於5月中旬收到總督求援的消息,但這時他的大部分兵力都已派往緬因州,再加上紐約的局勢也日益緊張,他無法針對總督的請求採取任何有效行動[52]。之後,尼科爾森也被雅各布·萊斯勒帶領的派系推翻並逃回英格蘭[53]。萊斯勒此後管理紐約直至1691年英格蘭軍隊前來時止[54],威廉和瑪麗委任的亨利·斯洛特接手成為新的統治者[55]。斯洛特以叛國罪起訴萊斯勒,後者定罪後遭到處決[56]。
萊斯勒的反叛受到鎮壓,新英格蘭的多個殖民地政府相繼恢復後,英格蘭官員沒有做進一步努力去恢復「支離破碎的」自治領[57]。由於安德羅斯被捕已是「既成事實」,倫敦的關注重點就變成如何處理馬薩諸塞殖民地及其遭到撤銷的特許狀。在這樣的考量下,馬薩諸塞灣省於1691年建立,其中包括原本的馬薩諸塞殖民地和沒有特許狀的普利茅斯殖民地,以及原本隸屬紐約的南塔克特、馬薩葡萄園島、伊麗莎白群島,還有原屬緬因州的部分地區。因克瑞斯·馬瑟沒能實現恢復清教徒統治的願望,新特許狀中仍然規定總督由英格蘭任命,並實施宗教寬容政策[58][59]。
注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 ^ 1.0 1.1 Lustig, p. 192
- ^ Lovejoy, pp. 148–56
- ^ Lovejoy, pp. 155–57, 169–70
- ^ Lovejoy, p. 170
- ^ Barnes, pp. 46–48
- ^ Barnes, p. 223
- ^ Lovejoy, pp. 180, 192–93, 197
- ^ Barnes, pp. 169–70
- ^ 9.0 9.1 Webb, p. 184
- ^ Miller, pp. 162–164
- ^ Lovejoy, p. 221
- ^ Webb, pp. 101–7
- ^ Miller, p. 178
- ^ Miller, p. 186
- ^ Lustig, p. 185
- ^ Miller, p. 176
- ^ Lovejoy, pp. 226–28
- ^ Hall, pp. 207–10
- ^ Hall, p. 210
- ^ Hall, pp. 210–11
- ^ Hall, p. 217
- ^ Barnes, pp. 234–35
- ^ Barnes, p. 238
- ^ Steele, p. 77
- ^ Steele, p. 78
- ^ 26.0 26.1 Lustig, p. 182
- ^ Webb, p. 182
- ^ Webb, p. 183
- ^ Webb, p. 185
- ^ Lustig, p. 190
- ^ Webb, pp. 186–87
- ^ Webb, p. 187
- ^ 33.0 33.1 Webb, p. 188
- ^ Lustig, pp. 160, 192
- ^ Webb, pp. 190–91
- ^ Lustig, p. 193
- ^ Webb, p. 191
- ^ Palfrey, p. 586
- ^ 39.0 39.1 Webb, p. 192
- ^ Lustig, pp. 145,197
- ^ Webb, p. 193
- ^ Fiske, p. 272
- ^ Lustig, pp. 200–201
- ^ Lustig, p. 201
- ^ Lustig, p. 202
- ^ Kimball, pp. 53–55
- ^ Lustig, pp. 244–45
- ^ Palfrey, p. 596
- ^ Lovejoy, pp. 247, 249
- ^ Tuttle, pp. 1–12
- ^ Lovejoy, p. 246
- ^ Lustig, p. 199
- ^ Lovejoy, pp. 255–56
- ^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Leisler, Jacob"
- ^ Lovejoy, pp. 326–338
- ^ Lovejoy, pp. 355–57
- ^ Evans, p. 430
- ^ Evans, pp. 431–49
- ^ Barnes, pp. 267–69
來源
[編輯]- Barnes, Viola Florence. The Dominion of New England: A Study in British Colonial Policy. New York: Frederick Ungar. 1960 [1923]. ISBN 978-0-8044-1065-6. OCLC 395292.
- Leisler, Jacob.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1. Chisholm, Hugh (編).
- Evans, James Truslow. The Founding of New England. Boston: The Atlantic Monthly Press. 1922. OCLC 1068441.
- Fiske, John. The Beginnings of New England. Cambridge, MA: The Riverside Press. 1889. OCLC 24406793.
- Hall, Michael Garibaldi. The Last American Puritan: The Life of Increase Mather, 1639–1723. Middletown, CT: Wesleyan University Press. 1988. ISBN 978-0-8195-5128-3. OCLC 16578800.
- Kimball, Everett. The Public Life of Joseph Dudley. New York: Longmans, Green. 1911 [2015-02-24]. OCLC 1876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2-24).
- Lovejoy, David. The Glorious Revolution in America. Middletown, CT: Wesleyan University Press. 1987. ISBN 978-0-8195-6177-0. OCLC 14212813.
- Lustig, Mary Lou. The Imperial Executive in America: Sir Edmund Andros, 1637–1714. Madison, WI: Fairleigh Dickinson University Press. 2002. ISBN 978-0-8386-3936-8. OCLC 470360764.
- Miller, John. James II.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0. ISBN 978-0-300-08728-4. OCLC 44694564.
- Palfrey, John. History of New England: History of New England During the Stuart Dynasty. Boston: Little, Brown. 1864 [2015-02-24]. OCLC 165888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2-24).
- Steele, Ian K. Origins of Boston's Revolutionary Declaration of 18 April 1689. New England Quarterly. 1989-03, 62 (Volume 62, No. 1): 75–81. JSTOR 366211. doi:10.2307/366211.
- Tuttle, Charles Wesley. New Hampshire Without Provincial Government, 1689–1690: an Historical Sketch. Cambridge, MA: J. Wilson and Son. 1880 [2015-02-24]. OCLC 1278335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2-24).
- Webb, Stephen Saunders. Lord Churchill's Coup: The Anglo-American Empire and the Glorious Revolution Reconsidered. Syracuse, NY: Syracuse University Press. 1998. ISBN 978-0-8156-0558-4. OCLC 39756272.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