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尼爾·道
外觀
尼爾·道是一條典範條目,即此條目可作為維基百科社群的典範之作。如有需要,請勇於更新頁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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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有內容譯自英語維基百科頁面「Neal Dow」(原作者列於其歷史記錄頁)。 |
以下用戶曾撰寫此條目或熟悉其所涉主題,或可解答內容查證與參考來源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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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討論
- 哪位緬因州波特蘭政治家曾擔任兩屆波特蘭市長和州議員,在內戰中官拜准將,還曾是1880年大選的總統候選人,終其一生都在竭力推動禁酒事業?
- 尼爾·道條目由作者自薦,其作者為jarodalien(討論 | 貢獻),屬於「politician」類型,提名於2016年10月27日 16:44 (UTC)。
- (!)意見;辛苦了。整體質量很不錯,讀完條目獲益匪淺。但是有一些問題請看一下。
- 「……但他的對手又說服驗屍官列名陪審員,宣布示威者死於他殺[54]。」 --but his opponents convinced the coroner to impanel a jury that pronounced the protester's death a homicide.[54] 成為陪審員並且宣稱死者死於他殺的不是驗屍官。
- 「最終抵達聯盟國首都弗吉尼亞州里士滿」--「Richmond, Virginia, the Confederacy's capital.」 應該是邦聯首都吧?
- 「過去奴隸制驅動的叛亂元素」--「ex-slavedriving rebel element」 slavedriving是「役使奴隸的」。 --犬風船(留言) 2016年10月28日 (五) 12:37 (UTC)
- 1、是陪審團啊,你是說句子有歧義?2、聯盟國就是邦聯啊,美利堅聯盟國。3已改,謝謝意見。--7(留言) 2016年10月28日 (五) 13:34 (UTC)
- (+)支持1. 那我確實沒看懂。我以為是驗屍官成了陪審員(列名於陪審員,省略於字)。 --犬風船(留言) 2016年10月28日 (五) 13:47 (UTC)
- (!)意見第九任市長為何要紅連?--Temp3600(留言) 2016年10月29日 (六) 08:42 (UTC)
- 能看清楚再問麼……--7(留言) 2016年10月29日 (六) 15:55 (UTC)
- (!)意見英文版藍連的是Mayor of Portland, Maine,雖然連去的地方一樣,但用以標示作連結的字不同。--Temp3600(留言) 2016年10月29日 (六) 18:45 (UTC)
- 所以呢?這又有什麼不對呢?--7(留言) 2016年10月30日 (日) 02:55 (UTC)
- 我就是覺得有點怪...--Temp3600(留言) 2016年10月30日 (日) 10:30 (UTC)
- (+)支持,符合標準,感謝貢獻。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0月30日 (日) 13:38 (UTC)
- (+)支持,內容符合標準。-- Marcus Hsu ✉ 2016年10月31日 (一) 07:49 (UTC)
- (+)支持:符合標準。-CBNWGBB(留言) 2016年10月31日 (日) 10:21 (UTC)
優良條目評選
[編輯]尼爾·道(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政治人物傳記,提名人:7(留言) 2016年10月28日 (五) 14:44 (UTC)
- 投票期:2016年10月28日 (五) 14:44 (UTC) 至 2016年11月4日 (五) 14:44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提名人票。譯自剛剛通過的英語特色條目,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全面。1880年美國總統選舉系列條目。—7(留言) 2016年10月28日 (五) 14:44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就GA應該合標的,為什麼這麼久都沒人投票?--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0月31日 (一) 14:11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豐富,來源充足。--Sideways1994(留言) 2016年10月31日 (一) 14:15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很豐富,符合要求。--Qa003qa003(留言) 2016年11月1日 (二) 14:03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很豐富,符合要求。--葉又嘉(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09:32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全面,來源充足,翻譯順暢。--Jerre Jiang 討論 2016年11月3日 (四) 01:15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全面,來源充實。 --北風其涼(留言) 2016年11月4日 (五) 02:22 (UTC)
- (!)意見:「並且支持法案的議員數量還不足以推翻否決」原文似乎是「The legislature fell one vote short of overriding the veto.」如果忠實原文的話是不是應該譯出一票之差--如沐西風(留言) 2016年11月4日 (五) 05:02 (UTC)
- 入選:7支持,0反對。--KP(留言) 2016年11月4日 (五) 14:46 (UTC)
特色條目評選
[編輯]尼爾·道(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政治人物傳記,提名人:7(留言) 2016年11月5日 (六) 14:27 (UTC)
- 投票期:2016年11月5日 (六) 14:27 (UTC) 至 2016年11月19日 (六) 14:27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譯自剛通過不久的英語特色條目,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全面。—7(留言) 2016年11月5日 (六) 14:27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全面,來源充足,翻譯順暢。--Lovewiki123321(留言) 2016年11月5日 (六) 14:29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不少地方語句生硬,主編還需要多了解相關聯知識的歷史背景,例如「班克斯決心直接進攻邦聯戰線,突破敵軍防線」(戰線是作戰雙方共同形成,而非某一方的戰線,某一方是「防線」或者「控制區」)。另外,很直白地,必須抵消某些真人傀儡的灌水票。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11月6日 (日) 12:58 (UTC)
- 直接去掉邦聯戰線四字,另外一種指控反正閣下一直是這樣的人,下面還有人跟進,說什麼也沒有用。--7(留言) 2016年11月6日 (日) 13:11 (UTC)
- 如果你要做出「我的真人傀儡」這種指控,請先指出「哪個用戶是我的真人傀儡?」,否則不排除以誹謗為緣由提報破壞。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11月14日 (一) 14:59 (UTC)
- 直接去掉邦聯戰線四字,另外一種指控反正閣下一直是這樣的人,下面還有人跟進,說什麼也沒有用。--7(留言) 2016年11月6日 (日) 13:11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上。--#胡蘿蔔 #亞洲月 2016年11月6日 (日) 13:02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來源充足。--Fxqf(留言) 2016年11月6日 (日) 16:06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Galaxyharrylion。--【和平至上】~《💬》~《📝》 2016年11月7日 (一) 12:19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道和夫人定期到第二教區教堂參與禮拜活動,但他始終沒有「皈依」(?)--Iv0202(留言) 2016年11月10日 (四) 08:09 (UTC)
- 我這裡並沒有加內鏈,閣下弄錯了。「英國穆斯林因為皈依基督教遭暴徒攻擊被迫搬家小大
用微信掃描二維碼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2016-11-07 16:13:27 觀察者網 參與評論(0)人 隨着交通科技的發展和全球經濟聯繫越來越緊密,移民已經是一個越來越常見的選擇。但是移民有時候也代表着不同文化的衝突。在英國,根據2015年的調查,伊斯蘭教人口占英國的4.4%,是英國第二大宗教。而宗教衝突也成為英國社會的不穩定因素之一。 《每日郵報》於11月6日便報道了這樣一個消息,一個巴基斯坦裔家庭,因為皈依了基督教而受到了社區的排斥、襲擊。並且到了不得不離開自己的家園,搬家避難的地步。」--7(留言) 2016年11月10日 (四) 09:38 (UTC)
- 「皈依」是巴利語譯詞,只用於佛教,不能用在其他宗教,上面的例子純屬誤用---Koala0090(留言) 2016年11月10日 (四) 10:43 (UTC)
- 我明白上面的意思,我的意思如下:或許地域有差異,皈依在大陸早已引申有原屬某教的人士改信他教之義,並不強求改信者必須是佛教,上面的例子如果是「誤用」,這樣的誤用也早已成為「常用」。--7(留言) 2016年11月10日 (四) 10:59 (UTC)
- 作為一個特色條目候選者,建議用語還是精確些,
受洗一詞或可考慮。--Iv0202(留言) 2016年11月10日 (四) 23:28 (UTC)- 傳主本是貴格會,沒有轉入公理會,這樣的情況用受洗應該是不恰當的。我上面的話只是想告知各位這其實是兩岸三地的用詞差異,正如大陸的標準用詞是「計劃」、「通過」,民國是「計畫」、「透過」一樣。暫改為「轉入公理會」,但這並不是因為我認同「精確」之說,而是因為已經花掉太多時間。--7(留言) 2016年11月11日 (五) 00:30 (UTC)
- 作為一個特色條目候選者,建議用語還是精確些,
- 我明白上面的意思,我的意思如下:或許地域有差異,皈依在大陸早已引申有原屬某教的人士改信他教之義,並不強求改信者必須是佛教,上面的例子如果是「誤用」,這樣的誤用也早已成為「常用」。--7(留言) 2016年11月10日 (四) 10:59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與來源都很不錯,達標。有趣的人物。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1月12日 (六) 00:35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翻譯上不通順且有爭議--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6年11月13日 (日) 11:53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完備,來源充足。-- 慕尼黑啤酒 暢飲 2016年11月15日 (二) 04:20 (UTC)
- (?)疑問奇怪,英文版為何沒有列出他的所有著作[1]?--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15日 (二) 09:31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離特色條目的標準還有一段距離。--★Fish out Yue in the water.☆ 2016年11月16日 (三) 02:07 (UTC)
- 5支持,6反對:未達標準--Z7504(留言) 2016年11月19日 (六) 14:29 (UTC)
特色條目評選(第二次)
[編輯]尼爾·道(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政治人物傳記,提名人:7(留言) 2016年12月18日 (日) 16:26 (UTC)
- 投票期:2016年12月18日 (日) 16:26 (UTC) 至 2017年1月1日 (日) 16:26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譯自英語特色條目,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全面。—7(留言) 2016年12月18日 (日) 16:26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來源充足,內容全面。--Fxqf(留言) 2016年12月25日 (日) 15:17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完備,來源充足。-- 慕尼黑啤酒 暢飲 2016年12月26日 (一) 02:21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有趣的題目。內容來源皆豐富,寫作不錯,達標。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2月26日 (一) 14:14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來源充足,內容全面。--Leiem(留言) 2016年12月26日 (一) 14:50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全面。--Sideways1994(留言) 2016年12月28日 (三) 06:43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全面,可供查證。--摩卡·賀昇 2016年12月28日 (三) 13:50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來源充足,內容全面。--王家林(留言) 2016年12月29日 (四) 13:24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此時波特蘭工人的報酬中有相當一部分就是每天提供的朗姆酒」一句翻譯錯誤,亦有多處翻譯不通順,另外「道先被車送到密西西比州的傑克遜」(難道真的是「車」主動帶道到傑克遜?),上面的人都沒有發現嗎?--【和平至上】~《💬》~《📝》 2016年12月31日 (六) 16:26 (UTC)
- 人們都沒有看就投票--Dragoon17cc(留言) 2017年1月1日 (日) 18:35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來源充足,內容全面。--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簽到)發表於 2017年1月1日 (日) 06:24 (UTC)
- 9支持,1反對:符合標準--Z7504(留言) 2017年1月1日 (日) 20:30 (UTC)
User:Techyan要保護的話似乎應該回退成沒有爭議的版本,而不是現在這樣一個還在有繁簡破壞問題的版本。--7(留言) 2017年1月2日 (一) 16:11 (UTC)
- @Jarodalien:大致看了下感覺當前版本沒有問題就沒有回退到爭議發生前的版本。如果有,還勞煩您提供。--Techyan(留言) 2017年1月2日 (一) 16:13 (UTC)
- 1、不要ping我;2、基本上從這裡可以很明顯看出現在的版本有什麼問題,見VIP。--7(留言) 2017年1月2日 (一) 16:16 (UTC)
編輯請求
[編輯]請求已處理
- 按頁面保護規則,應該回退到爭議發生前的版本。
--7(留言) 2017年1月2日 (一) 16:37 (UTC)
尼爾·道 與 道
[編輯]現代漢語中,幾乎沒有人叫人單一一個字「道」的,就是外國人也一樣,「尼爾·道」順多了。
難道有編輯者不喜歡就不可以,而且某某人回退就回退,沒解釋理由,還有資格罵人SICK? 好偉大,好不凡? 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提到
「請不要攻擊他人 不要在維基百科的任何地方進行人身攻擊。 對條目的內容發表意見,而不是對條目的編輯者;換句話說,請對事不對人。人身攻擊會破壞這個社群,並且威懾其他用戶。沒人喜歡被辱罵。」
難道某些用戶獨立於規則之外?讓我大開眼界了。
114.136.77.29(留言) 2017年1月2日 (一) 16:51 (UTC)
- 個人觀感:用尼爾·道讀起來確實順一點。單字「道」感覺像是生硬的翻譯,讀的時候總要提醒自己句首的「道」是人名。--Tiger(留言) 2017年1月3日 (二) 04:13 (UTC)
- 條目就某人獨有的啊,別人修改,他就隨意回退、罵人、人身攻擊、編輯戰,都沒關係。如果輸了,他就舉報啊,反正只准叫「尼爾·道」為「道」,也不管「道」一個字,在中文內根本不知所云,別人寫全名,他就罵Sick,超跩、超威、超霸氣。Qqqyyy(留言) 2017年1月7日 (六) 15:34 (UTC)
特色條目重審
[編輯]尼爾·道(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提名人:7(留言) 2017年1月2日 (一) 16:25 (UTC)
- 投票期:2017年1月2日 (一) 16:25 (UTC) 至 2017年1月16日 (一) 16:25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雖然剛剛通過,但經過他人修改後現在條目行文已是狗P不通,大量重複內鏈和不當內鏈,而且有管理員保護加持無法修改,所以不適合再作為特色條目。—7(留言) 2017年1月2日 (一) 16:25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看過修改版本,確實文法顯得混亂,建議先撤銷。劉嘉不找管理員幫忙修改嗎?--貝塔洛曼(留言) 2017年1月3日 (二) 02:09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看到「尼爾·道」變成單一一個「道」字,在中文的文章中,根本不知所云,很難理解這是一個人名,非常同意樓上提名人說的「狗P不通」,非常適合離開特色條目。Qqqyyy(留言) 2017年1月7日 (六) 15:41 (UTC)
- 不合要求:提名無效,距上次評選未滿30日--Koala0090(留言) 2017年1月3日 (二) 11:12 (UTC)
典範條目重審(第二次)
[編輯]尼爾·道(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提名人:7(留言) 2021年9月15日 (三) 11:02 (UTC)
- 投票期:2021年9月15日 (三) 11:02 (UTC) 至 2021年9月29日 (三) 11:02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21年10月29日 (五) 11:03 (UTC)起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不再符合我眼中的典範條目標準。—7(留言) 2021年9月15日 (三) 11:02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因提名人未具體說明條目如何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且條目未遭受重大修訂使其可能喪失前述標準,在此仍建議維持其典範條目資格。下同。燈火闌珊處(留言) 2021年9月15日 (三) 11:33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符合本人眼中的FA標準。--A1Cafel(留言) 2021年9月15日 (三) 16:17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燈火闌珊處,主編沒有補充任何理由,我認為依舊符合FA標準。CBNWGBB(留言) 2021年9月16日 (四) 06:29 (UTC)
- 信息框的旗幟模板已由其他用戶移除,如截止前無人加入可視為撤回請求。--7(留言) 2021年9月21日 (二) 09:08 (UTC)
- 撤回請求:提名者撤回評選。——〚 瑋瑋 · 崽崽生日快樂!〛 2021年9月29日 (三) 14:5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