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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物理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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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撤銷的典範條目物理學史曾屬典範條目,但已撤銷資格。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撤銷資格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而重新符合標準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條目里程碑
日期事項結果
2009年9月12日典範條目評選入選
2015年5月25日典範條目重審維持
2016年9月29日典範條目重審撤銷
當前狀態:已撤銷的典範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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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極高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極高重要度

GA[編輯]

加油幹!英文版有人說可以提GA。希望完成後能夠有所突破。—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8日 (二) 08:11 (UTC)[回覆]

現在的版本除引言部分外基本不是按英文版條目翻譯的,個人以為英文版內容偏重哲學層面有點多,真正物理的內容相對較少;十八世紀以前的內容比較多,近代物理內容較少(但已經比以前好多了,以前的英文版古希臘的內容占了很大比重)。現在中文版的架構是以清華大學出版的《物理學史》為主要參考,結合多方資料編寫的。—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7月28日 (二) 20:10 (UTC)[回覆]
中文版不拘泥於英文,絕對可以特色了。但提個拙見,是否可以將史中某些較為詳細的內容移到各個分屬的主條目內,而在本條目內留下主幹內容?這樣會使得整個條目不會這…………麼長。——全麥麵包是一個Whole Wheat Bread。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03:29 (UTC)[回覆]
抱歉忘了回復,您的想法無疑是正確的,介紹歷史的細節內容應當分散到各個條目當中體現。但如果要建立一個名為「物理學史」的條目,是不是也應該讓讀者能夠在不用參考其他條目的情況下就能對物理學史有一個儘可能全面的了解呢?我認為現在的內容其實已經相當簡略了(相對論和量子力學兩節的敘述略較為詳細,但重要性在那裡,因此寫得比較多),而各個分支的主條目應當寫成什麼樣,英文版的en:History of special relativity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然在中文維基的現狀下,我們還不能期望每一個物理學分支的歷史都能編輯得如此完美,但我希望這能成為我們編輯這類科學史條目的一個標準吧。—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9月4日 (五) 16:01 (UTC)[回覆]

"根據亞里士多德以及其後蘇格拉底的哲學"" 這一句看不清楚,為何蘇格拉底會在「亞里士多德之後」? 痞子菠蘿 (留言) 2009年9月14日 (一) 21:06 (UTC)[回覆]

謝謝閣下指出的筆誤……「蘇格拉底的哲學」應為經院哲學。—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9月15日 (二) 00:40 (UTC)[回覆]

請求將該條目朗讀為有聲條目[編輯]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有聲條目已經製作完成,已由BlackShadowG(留言)於2020年6月29日 (一) 06:05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UAL55 (留言)正把特長特色條目物理學史分拆為經典物理學史相對論史量子理論史原子核物理和粒子物理史近代物理的其他發展等多個條目,大家有甚麼意見? 分拆後物理學史是否只剩下導言?(否則便大量重複) —祁勳留言 2010年7月6日 (二) 09:33 (UTC)[回覆]

(+)同意建立經典物理學史相對論史量子理論史原子核物理和粒子物理史近代物理的其他發展條目(近代物理的其他發展似乎命名不恰當,更好的條目名是近代物理學史),但(-)反對移除物理學史的原有內容。內容重複是可以接受的。--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7月6日 (二) 10:02 (UTC)[回覆]
如果是簡單的重複倒還不要緊,關鍵是如果在未來的發展中因為對這些條目有不同的編輯,導致其內容逐漸出現矛盾就不好了。--氫氧化鈉 NaOH 2010年7月6日 (二) 10:09 (UTC)[回覆]
如果不移除原有內容, 分拆來幹甚麼?加幾個有分段目標的重定向(如物理學史#相對論)便可解決搜尋的問題了。一模一樣的資料重複兩次有甚麼意思? 物理學史結果還是超長頁面……—祁勳留言 2010年7月6日 (二) 10:18 (UTC)[回覆]
(-)反對分拆,(+)支持建立重定向,意見基本上同氫氧化鈉Zilong0419 (留言) 2010年7月6日 (二) 10:29 (UTC)[回覆]
在英文維基百科,相對論史量子力學史等都是獨立的條目,因此反對將它們重定向到物理學史--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7月6日 (二) 10:31 (UTC)[回覆]
除非這些條目內容與物理學史內容相差很大,否則暫時重定向為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7月6日 (二) 12:08 (UTC)[回覆]
(-)反對UAL的做法,也不大傾向於保留重複內容。目前最好還是重定向,並期待中文維基以後能夠創作出英文狹義相對論史這樣水平的分條目。--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7月6日 (二) 18:18 (UTC)[回覆]

特色條目評選[編輯]

物理學史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提名人:--AsharaDayne留言2015年5月11日 (一) 11:17 (UTC)[回覆]

投票期:2015年5月11日 (一) 11:17 (UTC) 至 2015年5月25日 (一) 11:17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大量段落無來源----AsharaDayne留言2015年5月11日 (一) 11:17 (UTC)[回覆]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出重審前,請先掛上缺乏參考來源模版,並且讓編輯者有充足時間補充參考來源。--老陳留言2015年5月12日 (二) 22:21 (UTC)[回覆]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意老陳的意見,提名程序不合規。--Huandy618留言2015年5月13日 (三) 01:29 (UTC)[回覆]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緩刑。--如沐西風留言2015年5月13日 (三) 16:16 (UTC)[回覆]
    (:)回應,隨便找幾個來源並不困難,但若要找到恰當與信賴度高的參考來源可就要花一番工夫了!--老陳留言2015年5月14日 (四) 05:44 (UTC)[回覆]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老陳君的意見。--春日クリス 敲敲 2015年5月13日 (三) 20:09 (UTC)[回覆]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可能我有點腦殘粉+偏心自然科學,但我覺得這個條目是殿堂級的。你到任何其他地方都找不到這麼完整的中文的對近現代物理發展的介紹,真的,我不相信有哪本教科書或者紙質百科能達到這種程度;我要印象沒錯的話,語句通暢,甚至超過對面英文條目;而且此條目基本是中文維基百科獨立完成的,並非翻譯完成。  關於提名人所要的來源,很高興看到已經標出;我覺得這個問題不難解決,一方面可以直接標出歷史原著作為來源(視已有文案為第二手創作之百科內容),一方面可以去英文維基借鑑來源。
    不過話說回來,這個條目的確有個潛在的大問題,就是是否應當拆分。竊以為,如果拆分了,那肯定級別要下降(但也有希望GA);然後分拆出去的條目,需要再逐漸努力GA,最終嘗試FA。--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5月15日 (五) 04:23 (UTC)[回覆]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說謊假造個根本不存在的規定,就可以自然而然地讓條目符合標準了,真好。--7留言2015年5月15日 (五) 05:41 (UTC)[回覆]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來源齊全。Ashara君還真是說不聽呢。--bilibiliξGespräch 2015年5月15日 (五) 05:43 (UTC)[回覆]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來源齊全。Banyangarden留言2015年5月15日 (五) 08:36 (UTC)[回覆]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請問哪條規則說必須要掛上模板才能重審呢?@老陳特色條目評選的時長為兩星期,難道這還不足以讓作者補充來源?——萬惡之源-昏君 (大興土木無惡不作) 2015年5月15日 (五) 09:35 (UTC)[回覆]
  • (!)意見,沒有硬性規定要掛上模板才能重審,但畢竟現時的特色條目已經大多數是在2008年後當選了(即時開始重視腳註的年代),在此前那些沒標示來源的條目已經被重審得八八九九了。而這一篇其實仍有大量來源,不過問題在於編者已經不活躍,但條目質素還是相當高,特色條目始終是編者的心血,應該是先考慮修補而非重審。當然我說這話必然有人會不同意,但是這是我對於現時特色條目重審機制的不滿,門檻實在太低了!!我在2009年期間也是不斷將不合資格的條目拿來重審,但那時的門檻是淨支持五票,這樣才算是真正給編者機會改進,現時的淨支持-7票,確實是一個非常差劣不合理的機制。因此由於現時重審門檻過低的關係,我還是在此建議不要輕易提出重審,因為現時重審的殺傷力實在太大了。我在客棧已經提出修改重審之規則,希望大家亦到那邊發表意見,謝謝。由於這條目整體質素甚高,因此暫投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惟若之後未見改善才會改票。--JK~搵我 2015年5月15日 (五) 12:22 (UTC)[回覆]
    以對機制不滿為理由自動判斷條目達到特色條目標準,這種不針對條目本身的投票應該多留一些給後世參照,看看前人到底是如何對待優特條目的。--7留言2015年5月15日 (五) 12:59 (UTC)[回覆]
    前面已解釋,投票只是暫時性,還是等待改善,若沒有改善便會改票,反正有兩個星期。而且我投票的理據是按照此條目的質素來投票。已現時條目的品質來判定的話,這條只需要在部份段落添加來源便可以達標,尤其這種篇幅如此大的條目,其他部份都非常出色,只需補回相應部份便可。--JK~搵我 2015年5月15日 (五) 14:58 (UTC)[回覆]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來源齊全。-- Joeinwiki留言2015年5月16日 (六) 01:59 (UTC)[回覆]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實--Hikaru Genji留言2015年5月16日 (六) 08:22 (UTC)[回覆]
  • (!)意見,雖然各位持續投贊成票,但還是希望各位可以想辦法盡快修補問題,畢竟問題是存在的--JK~搵我 2015年5月16日 (六) 10:53 (UTC)[回覆]
  • 說明大家果然都出了一分力去解決問題,這樣真的如cobrachen這種只會站在道德高地、閒時抽水的人所說沒有用嗎?--JK~搵我 2015年5月16日 (六) 14:17 (UTC)[回覆]
不想說你的觀察方式,也不想去提過去的事情。但是你要是認為我只是站在旁邊閒閒地說,那我只能說,當我一個一個條目花時間去評審的時候,沒看到你有甚麼支持的聲音。當我去告訴其他用戶,要謹慎小心審理的時候,也沒看到你出過甚麼聲音去建議那些用戶。當有用戶利用交換選票來賄選的時候,也沒看到你站出來努力過甚麼。現在來收割很容易,讓自己站在高調點也很簡單,說別人閒閒沒事的時候,你在乎的是標籤還是品質?-cobrachen留言2015年5月18日 (一) 03:39 (UTC)[回覆]
「當我一個一個條目花時間去評審的時候」,在此,我是絕對支持的。我認為標簽對編者是鼓勵,但更認為條目的品質必須配得起這個標簽,否則條目沒資格拿這個標簽。我早就說過投票制不適合優特條目評選,正如將諾貝爾獎拿去普選也是不合理的。將優特條目改為評審制是大勢所趨,根據英語維基百科的做法,實際上把關人數不需要太高的,他們參與人數高、同時競選的條目多,當然需要較多人員參與。事實上,不少會員亦有積極參與評審,將條目改為評審制不但可令評審更健康,更可以將投票這種對評選意義不大的東西的作用減少。是真的可以做到所謂「一票否決權」的效果。既然閣下於7君經常指優特條目是橡皮圖章(我認為某程度上是正確),但有沒有想過維基優特條目評選長期參與人數不足才需要這些所謂橡皮圖章來通過呢,7君能通過的大量特色條目,當中有不少都是靠閣下所說的「橡皮圖章」來通過的,難道這樣就能說條目不合資格嗎?閣下對評審制的撥冷水與閣下的立場如此矛盾,實在令人側目。--JK~搵我 2015年5月19日 (二) 00:03 (UTC)[回覆]
看不出濫投,又對品質把關如此矛盾。橡皮圖章就是不看就投,這還不說在同一時間,投下描述上幾乎沒有差異的贊成票,這樣的意見型態,能撐得起甚麼樣的條目品質過濾?想要轉評審,卻又不斷地陳述要放寬把關的標準,那麼,你尋求的究竟是標籤的數量,還是真的在乎條目的品質,也是愈來愈明顯。
你連我說的橡皮圖章都看不出來,指鹿為馬,還真的是讓我覺得你是意在標籤,不在品質。我一點一滴在看文章,在告訴其他用戶不該濫投的時候,沒看見你出過甚麼聲音。現在跳出來用道德旗幟收割,這種做法,為的是自己多,還是品質多?-cobrachen留言2015年5月19日 (二) 02:08 (UTC)[回覆]
若果閣下真的在告訴叫別人別濫投,那麼我確實沒有看到。我在多年前加入維基的時候,已常見到閣下經常跟其他維基人討論和爭執,2011年之後我已經沒有再編輯維基,不信的話你可以自己看一下我的編輯紀錄,直至2015年3月才重新活躍。或許我真的錯過了不少事,若果閣下確實希望改革特色評選制度,是否應該重新考慮評審制的可行性?成效就不需多談,作用和效率一定比投票制高。不少維基人都積極評審其他條目,7君、HYH君等(暫時未見,但根據反響,閣下亦應曾是其中一分子)都作出很多顯著的意見,若果改為評審制的話,這種聲音的力量將自動放大。當然英文維基的制度最大問題是要找幾位中立的in-charger,在中文維基要找,可能有難度 (但這絕對是需要研究)。7君曾作出無數的重審,很多都有顯著意見,但礙於皇審制的改革,令受重審的條目已經很難通過討論協商來改善 (當然這些條目確實有很多是存在不少問題,這是事實)。在中文維基這樣的制度下,由於重審通過率太高,確實是比較消極的一個制度,與英文維基大有不同。我曾指出英文維基的一個重審程序,就是在提出重審前先聯絡編者及嘗試在自己能力下稍作改善。在中文維基重審制這樣的平台,難以實現討論,先通知絕對是一個比較積極的做法(大家可以看看上面Clithering的意見)。若果改為評審制,7君這種對各個條目都作出詳細的審核再提出便絕對是非常可取的做法。--JK~搵我 2015年5月19日 (二) 19:02 (UTC)[回覆]
或許我說得不夠清楚,對於與特色條目標準有很大差距的條目,反對票是必須的,我從來沒有說過不應投反對票,我以前也經常投反對票 (因為感覺上數年前所謂橡皮圖章的問題比現在更嚴重,現在反而輕微了,不信你可以看看和比較一下以前和現在的評選)。但若只存在小問題,建議以「先意見、後反對」的方式,若提出意見後未得到回響,便改為投反對票。又或者是「先反對,後劃票」。投票後,若編者已按照意見改善條目,而若沒有新意見提出下,便應劃上反對票。--JK~搵我 2015年5月19日 (二) 19:15 (UTC)[回覆]
@JAK評審制這近年來(從6+進來後開始吧)被提及很多次,但都沒下文,主因是沒有一個人寫一套完整的評審流程,大家都只是嚷嚷著「評審比較好」,但是卻沒提出制度,導致每次提出的討論就是沒有下文,如果閣下真的想改變方式的話,要不要寫一個評審流程的草稿,看要自己訂或是從英文版翻譯(不是每個人都了解英文維基怎麼運作的),然後提到互助客棧,這樣才能真的達到改變(例如Clithering大前幾個月在互助客棧就提了一個完整流程,只是他提的是評分制)。--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5月19日 (二) 19:36 (UTC)[回覆]
請問C君所提的評分制有沒有下文?我想評審制在2009年已經有不少人討論過,當時還是以參與度不足而屢遭否決,而且各位「大佬」都持保留意見。自訂當然沒有能力,但如果可以的話,從英文版翻譯過來也問題不大,有機會可以試試。--JK~搵我 2015年5月19日 (二) 20:14 (UTC)[回覆]
@JAKC大由於很忙,對於別人提出對提案的建議或問題沒辦法及時回應,後來太久沒討論就自動被存檔了,所以可以說是無下文。--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5月19日 (二) 20:23 (UTC)[回覆]

2011年9月2日 13:10 (UTC)的時候,就有人直接在互助客棧說,用戶上中文維基沒那麼多時間一個一個條目仔細閱讀,所以不要強迫每一個人都要仔細閱讀完才可以投票。你可以說這個時間點已經很久,但是,優良和特色的投票當中,有多少次是即使有長篇大論在前面,後面還是贊成票直接下去,而且與同頁面的其他贊成票同一個時間投的。試問,這種票有真的在閱讀嗎?而4年前的意見在今天看來,也依舊充斥在這兩種投票環境中。要說現在會對反對意見嗆回去的機率變少是因為禮貌改善也可以,以前被說怕了也可以,可是,在制度無法改變前,法治無法突破,那就只能靠互相規勸和監督。然而,這種聲音本來就是少到不能再少,不想得罪人的多。再多來幾個帽子,那也不用多說了。

提出要改善制度的人不少,我也提到過,制度需要易懂,容易使用,條件要明確和量化,才能夠減少爭議。投票或評審,要降低爭議和爭取參予,這些因素會有正面效應。制度一時三刻改不了,風氣也還是可以改善。就像是某用戶過去數次連未完成的條目都會提到優良參選,被勸阻多次之後,還敢嗎?不是不能改變,看誰要把手弄髒罷了。-cobrachen留言2015年5月19日 (二) 21:18 (UTC)[回覆]

沒有辦法,中文維基本來就有先天缺陷,社群人士不足的問題。當然我認為這已經逐漸改善,還有一點,「用戶上中文維基沒那麼多時間一個一個條目仔細閱讀,所以不要強迫每一個人都要仔細閱讀完才可以投票。」我是同意的,所以這就是投票制的弊病,改為評審制豈不是正正解決這一點嗎?如果就隨便看,那麼投的票的意義真的不大。假設使用評審制,每人看一部份,給出一些意見,效率已經比現在高很多,希望有一部份維基人知道,投支持票已無作用,要令條目通過/不通過,必須有實際理據。--JK~搵我 2015年5月19日 (二) 22:00 (UTC)[回覆]

這不是更矛盾嗎?快速的投票都沒時間了,更花時間的評審會有時間做?有多少條目可以只看中間或後面,不需要從前面看,來決定內文的品質?有些條目過去被擋下來,是因為連摘要和前面兩三段都寫不好,那麼,中間寫好,就可以算數嗎?而且,特色條目的行文還應該有前後類似的樣式,不看前後文,怎麼去判斷?

花更多時間的會比少時間的更讓社群接受?而且,提出意見的,也可以被反駁是不重要,或者是不影響品質,對於不能量化的標準,爭議就是由此而起。最簡單舉例,也是到目前為止也沒定論的:參考註解的數量要多少算是足夠?那麼,是效果提升還是反而變成參與度降低,到最後,少數參與鼓掌通過,那結果可能還更糟糕。-cobrachen留言2015年5月20日 (三) 03:12 (UTC)[回覆]

(:)回應,謝謝提醒,正在處理中。--老陳留言2015年5月22日 (五) 22:22 (UTC)[回覆]
15支持,2反對,維持。--183.20.226.199留言2015年5月25日 (一) 12:01 (UTC)[回覆]

特色條目重審(第二次)[編輯]

物理學史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提名人:--葉又嘉留言2016年9月15日 (四) 14:32 (UTC)[回覆]
投票期:2016年9月15日 (四) 14:32 (UTC) 至 2016年9月29日 (四) 14:32 (UTC)

5反對:未達標準--Z7504留言2016年9月29日 (四) 14:37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編輯]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物理學史中的5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6月8日 (四) 08:37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編輯]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物理學史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6月13日 (二) 13:3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