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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麥卡洛克訴馬里蘭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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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條目落選麥卡洛克訴馬里蘭州案曾獲提名優良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新條目推薦同行評審 條目里程碑
日期事項結果
2012年1月26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2012年2月4日同行評審已評審
新條目推薦 本條目曾於2012年1月7日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新條目推薦的題目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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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狀態:優良條目落選
    基礎條目 麥卡洛克訴馬里蘭州案屬於維基百科社會科學主題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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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一下,這則標題該定為「麥卡洛克訴馬里蘭州案」較好,還是「馬里蘭州訴麥卡洛克案」較好?目前共有兩個頁面,它文引用方法也不一。

    優良條目候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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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麥卡洛克訴馬里蘭州案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社會科學 - 法律,提名人: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月16日 (一) 14:57 (UTC)[回覆]

    投票期:2012年1月16日 (一) 14:57 (UTC) 至 2012年1月23日 (一) 14:57 (UTC)
    • 全文開頭的摘要,宜包括重要性、以及影響。由於本文曾獲得DYK,我建議以「美國最高法院的哪個判例首次踐行了含蓄默示權,並動搖了州權至上的理念?」為中心來寫全文摘要,這樣會比較容易讓讀者了解全文方向、與爭點所在。(判例最難讀懂的,通常是背景敘述;而讀起來最暢快的,莫過於判決當下所採的理由、以及後續影響。所以為了要讓讀者能迅速進入狀況,簡明摘要全案最精彩部分,應當是很有意義的。)
    • 其他部分,我認為都符合標準。不過我建議:畢竟這是美國的判例,而一般中國人對美國的法律制度可能不夠熟悉。例如「必要且合適條款」是在說些什麼(文意為何、引伸意義為何)、為何能從這條款推論得到「含蓄默示權」的機制等,我想若不懂這些機制,可能只能看到表面精彩處,不容易看出其中微妙的門道。
    我本來嘗試要增修這些內容,但涉及法律專業,讓我頗有無從措手的感覺。所以只能把意見暫時提出如上。--Hannyi (留言) 2012年1月21日 (六) 19:42 (UTC)[回覆]
    ↑該用戶投票因超過時限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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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麥卡洛克訴馬里蘭州案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29日 (六) 06:5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