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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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勸諭各位不要在AIV一存檔就再提報同一對象
如題,現有潛在兩例。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6日 (二) 15:02 (UTC)
- 話說,想要讓人信任管理員的處理,至少也得讓人能夠放心吧。提出一個投訴,什麼時候被存檔的,結論是什麼,連個通知都沒有。怎麼可能讓人有好感和信任感。我的主觀感覺就是管理員在試圖避免溝通和達成共識。更不用說那種管理員連申訴都不讓就直接封禁的操作。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02:12 (UTC)
- 「我的主觀感覺就是管理員在試圖避免溝通和達成共識」和「更不用說那種管理員連申訴都不讓就直接封禁的操作」(粗字)乃違反方針指引的用詞。--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4月18日 (四) 10:54 (UTC)
- Please briefly explain,我看不到有甚麼不合方針指引之處。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9日 (五) 02:37 (UTC)
- 我毫不意外MCC持續基於自己對方針的錯誤理解,並且斷章取義或者撲風捉影地對人進行批評。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4月19日 (五) 07:20 (UTC)
- 算了,他之前關注度指引也能曲解(我迫不得已的下策),我真的無話可說。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0日 (六) 10:58 (UTC)
- 比較可怕的是,他似乎並不在乎他自己誤讀誤用方針,但是對批判別人十分有興趣。也許這就是所謂的「反破壞」吧,只要打10次,有1次打對了,就是反破壞。至於打錯的時候,只要沒人投訴他,就無所謂,反正新手被修理之後很少有懂得如何投訴的,更何況新手可能以為他代表了維基百科的權威觀點。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4月23日 (二) 03:09 (UTC)
- 算了,他之前關注度指引也能曲解(我迫不得已的下策),我真的無話可說。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0日 (六) 10:58 (UTC)
- 「我的主觀感覺就是管理員在試圖避免溝通和達成共識」和「更不用說那種管理員連申訴都不讓就直接封禁的操作」(粗字)乃違反方針指引的用詞。--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4月18日 (四) 10:54 (UTC)
- 個人認為重啟Wikipedia:管理員通告板/其他是一種比較理想的選擇,用於處理違反方針、人身攻擊、WP:NOTHERE、WP:GAME但又不是明顯破壞的問題,AIV就應該留給明顯的破壞(需要儘快實施的封禁)。--及時雨 留言 2019年4月19日 (五) 02:45 (UTC)
- 我覺得可行。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9日 (五) 06:30 (UTC)
- 只要真的有合理的溝通,保證投訴(以及最好有申辯)、處置和申訴都是具體而對達成共識有幫助的就行。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4月19日 (五) 07:22 (UTC)
- (+)強烈支持重啟Project:管理員通告板/其他,MCC214、uum等人的爭論已經把VIP搞得烏煙瘴氣了,甚至還有把破壞往後移,置頂兩人爭吵的編輯。(diff)--DW★T·C·S^F向=ω2Rm 2019年4月20日 (六) 05:41 (UTC)
- 完全不能同意。如果非要說VIP烏煙瘴氣,那也是管理員的問題。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13:52 (UTC)
- (※)注意:在ANM沒有啟用時,其頁面明顯表明讓到VPO報告或尋求幫助,而非VIP,管理員不處理是很正常的(畢竟有些管理員不會自行標註,而機器人又不會讀心來寫駁回原因)--DW★T·C·S^2K+2H2O=2KOH+H2↑ 2019年4月21日 (日) 15:44 (UTC)
- 完全不能同意。如果非要說VIP烏煙瘴氣,那也是管理員的問題。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4月21日 (日) 13:52 (UTC)
- (!)意見:如果有共識能重啟,希望能釐清一下管理員通告板和當前的破壞的管轄範圍。--及時雨 留言 2019年4月20日 (六) 06:07 (UTC)
- 那我就釐清一下ANM啓用後的情形:
- AIV是處理LTA和公認破壞的地方,也接受HAM轉交傀儡封禁請求;
- AN3是處理條目上編輯爭議的地方(例如有人主張某編輯是破壞,而有人主張非破壞;或是否保留noteTA譯名之類);
- ANM是處理其他各類爭議和不恰當行為的地方(例如人身攻擊、假定惡意之類);
- 以上。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0日 (六) 07:31 (UTC)
- 補幾句,ANM啟用後,在VPO上新加入的請求管理員協助的內容應被機器人協助移動到ANM上。同樣,在VIP的編輯提示中也要有有關說明,提示應到ANM提報不文明行為。而twinkle也要配合。(所以要是有共識,那就要邀請xiplus或是jimmy xu來討論了)--DW★T·C·S^Your hands are your most useful tools. Make it count. 2019年4月20日 (六) 16:27 (UTC)
- 那我就釐清一下ANM啓用後的情形:
- 這個討論是有共識了嗎?是否可以公示?還是還要再討論細則,比如修改VIP和新增ANM頂部提示?--及時雨 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2:10 (UTC)
- (:)回應:沉寂許久,應該沒有再討論的必要了,我覺得按照Sanmosa的提議,修改ANM頂部,並對AIV的頂部稍作修改(ANM頂部寫明用途:「處理非破壞不恰當行為」、AIV頂部的dab則要新增一行,提示「不文明等非破壞行為應到Wikipedia:管理員通告板/其他予以提報」)。--DW★T·C·S^F向=ω2Rm 2019年4月29日 (一) 15:19 (UTC)
@94rain、Sanmosa:這麼久都沒動靜,是否認為討論已達共識?是否認為可以修改ANM、VPM、AIV並就修改進行公示?--DW★T·C·S^If y=lg x, x<0, then no y could be found. 2019年5月2日 (四) 07:25 (UTC)
- 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5月2日 (四) 09:33 (UTC) 由於未有人明確反對重啟ANM,我認為可以進行公示。
現對ANM、AIV、AN的修改公示7日。--DW★T·C·S^F向=ω2Rm 2019年5月2日 (四) 10:02 (UTC)
- @Xiplus、Jimmy Xu::關於此討論,重啟ANM已達共識,請對Twinkle和機器人進行修改,以保證使用Twinkle能將用戶提報至ANM並使ANM頁面適時被存檔以便保持頁面整潔。--DW★T·C·S^sinx∈[-1, 1] 2019年5月2日 (四) 10:07 (UTC)
- (?)疑問@Sanmosa:舉例什麼情況要舉報在當前破壞,什麼情況則要舉報在管理員通告吧? 不要搞得要檢舉一個用戶變得很困難--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5月2日 (四) 11:11 (UTC)
- #上方已提及。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5月2日 (四) 13:21 (UTC)
關於WP:ANM的廢立與改革意見徵詢
序言
此意見徵詢討論頁之設立源自以中文維基百科的75位管理員為代表的「維基公權力」在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屢次對某些用戶對他人之侮辱、人身攻擊及相關不文明行爲(包括但不限於違反WP:假定善意、WP:文明等)採取漠視、冷處理及選擇性放任。
是的,維基百科固然不強迫任何人參與,但能制止這種不文明行爲的似乎也只有本站管理員;也即,若管理員像前文所説般消怠處理WP:ANM事務,那本人認爲,此類「選擇性放任」無疑是對損害本站友好氛圍的無禮行爲採取「默認接受」且對相關受侮辱者之提報採取「默殺」態度。故本人在遭遇上述情形申訴無效後,便有意提案廢除此無用之頁面,順便讓管理員減輕負擔(維基小天使Ing)。然本人在咨詢本站資深用戶SickManWP後,認可除"廢除該界面"這一最後選項以外,始終需要一個平台去讓用戶舉報顯而易見的人身攻擊行為(如指稱某人有心理問題之類)。故本人在此以兩項改革意見為基礎,向各位用戶徵詢意見。另在收集有效意見後會正式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界面提案。
本人的意見
首先由本人提出兩項改革基礎為基礎,見下:
- 1.將「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更名爲「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人身攻擊、侮辱及擾亂行爲」。該界面之所以使用現在名稱,是幾年前的性質僅為「向管理員的咨詢頁面」(如提出維基百科的相關問題等不屬於「WP:3RR」之事項)。然該功能目前已被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所取代。現今僅有提報大多是不文明、人身攻擊等功能。故須得正名以讓用戶知曉此界面具體處理事項。此外,須得在界面明確設立「明顯符合不文明的行為」之標準(參照WP:文明及WP:假定善意等態度指引)。
- 2.儘管第1案可能已對該界面存在的目的「明確化」,但依然不能預防用戶提報時遭遇「冷處理」的可能性。我認爲可以依照維基百科:大使館」設立相關志願者名單,讓願意(及有耐心)參與的管理員可考慮報名處理相關事宜(若無人報名,或許可證明並沒有人在意本站社群氛圍如何)。
- 3.不反對(且歡迎)各位提出其他可行的方案。──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討論|貢獻)於2021年6月6日 (日) 12:44 (UTC)加入。
其他改革/修正
1.刪除WP:VPM(及WP:3rr)佈告版公告欄之; 「...如閣下用戶名列於下方,並認為對方亦有不當,請於同段提出,將對方用戶名並列於標題,毋須開設新提案。敬請合作。」中的「將對方用戶名並列於標題」字段,因爲此類行爲除讓對方認爲具有挑釁意味外,也有加劇雙方爭議及造成版面混亂之嫌。
特別宣告及補充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6月5日 (六) 20:45 (UTC)
討論與意見區
- 支持改革,本人較為贊同方案一,但幾點建議:
- 明確不文明行為、擾亂行為,例如在他人討論頁不斷添加其所認為善意合適的批評與多次以回退破壞為名回退他人對自己討論頁的編輯(這兩條歸屬此舉報而不再歸屬3RR)、侮辱蔑視ABF的擦邊球(牛逼、我就沒想認真回復、「本人也懶得回應,免得好像鬼打牆一樣。」等用詞用語;「過會XXX也會出現」——暗指某些編者為小團體或真人傀儡);明確部分編者歪曲對方言論進而固執其歪曲內容為對方原意、一討論中上下多點開花留言是否屬於擾亂;明確因為自己留言排版問題而直接修改他人留言排版造成他人既往留言出現嚴重排版問題是否為擾亂行為;
- 明確人身攻擊的界定,何為普通批評、反諷乃至誹謗,何為更為惡劣的人身攻擊;如明確對於某編者A一而再再而三的針對某一編者或某些編者,這些編者該如何回應、描述解釋這位編者A的行為(例如能否稱這位編者有心理問題或稱其心態有問題,或者給出其他更為合適描述)、明確對於部分編者行為回應的度、底線(例如某編者對於某明顯內容置若罔聞,他人批評時到「請閣下不要視而不見、選擇性忽視」還是能到「Oh my god,閣下在維基這裡8年的資歷,居然把一則微博的記錄和網絡的酸言酸語放在同天平上進行對比評論!!這使本人不得不仰天長嘆一句:無言。閣下眼睛也只看到本人恢復的這兩筆編輯」或「眼睛不用可以捐給有需要的人」)、明確例如「XX公然為中共站台、散播中共謠言、詆毀美國」等是否亦為人身攻擊;
- 明確非當事人能否舉報或應舉報爭執雙方,例如兩人發生爭執均有不當行為,而第三人能只舉報其中一人還是若要舉報應將有不當行為者的兩人均舉報。因為第三人只舉報其中一方勢必會讓被舉報者感到此人偏袒與挑釁;
- 不同意「其他改革/修正 」,被舉報人於舉報人本身覺得有挑釁意味,例如A舉報B,在A亦有相類似不當行為情況下B勢必會覺得A有挑釁意味,反之亦然;尤其是B之前舉報過A,挑釁意味更嚴重。而且新開舉報勢必會造成頁面混亂以及舉報混亂,例如A舉報了B,A又舉報了C,如果刪去此規則那麼可能造成B、C分別舉報A,直接有四個舉報,甚至於因為B認為A的舉報就是不當行為而恰巧頁面有D對C的舉報,造成B在舉報時需要附上A的舉報之鏈接。而目前規則情況下只有兩個--MINQI(留言) 2021年6月5日 (六) 22:08 (UTC)
- (~)補充題外話,@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閣下「本人的意見」段落,「現金僅有提報包括但不限於不文明、人身攻擊等功能。」應該是「現今」。--MINQI(留言) 2021年6月5日 (六) 22:33 (UTC)
- 本人對閣下不計你我前嫌,願前來此處參與公事討論表示歡迎:
- 1.關於對此界面「明確化不文明行爲」的議題上我們可能達成了共識,在細節方面可能還需要更多的討論。而關於「不斷添加其所認為善意合適的批評與多次以回退破壞為名回退他人對自己討論頁的編輯」是否屬擾亂行爲,可能需要再開個討論頁討論。因WP:TPG以及WP:PUT都曾提到 刪除別人的「針對其行爲的批評」在維基百科是不被接受的;而被批評用戶可能會以「清理Spam(垃圾訊息)」爲由清空別人在其頁面的留言,可能違反態度指引之「...其中例子包括但不限於在編輯摘要中寫入「清理廢話」也需要明確化此類對他者之輕蔑行爲與假定惡意,故在現有指引有某種「衝突」的情況下,可考慮對雙方的行爲皆需制定指引規範。而對於「侮辱蔑視ABF的擦邊球」本人認可對相關用詞設立標準,而關於是否應該將上述例子匯集與一處有待討論。而本人認爲修正其留言造成嚴重排版屬「顯然的擾亂行爲"或「無意的擾亂行爲」,因此類行爲要考慮是否爲無心之過(可參考"WP:NOTVAND之學習維基的標記語言和格式"和WP:FAITH),而就我本人來説唯一不可接受的是修改他人留言內容(除人身攻擊等不文明行爲)以歪曲留言內容。
- 2.同意明確對」人身攻擊的界定「,普通批評需要涵括「建議的部分」(基於XX我認爲您的行爲是不適合的),關於反諷如果是對條目的內容本身我認爲尚可接受,而"針對他人的反諷"但是否不文明,我想在「WP:CIV」亦有提到「...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故意促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即使其行為本身未必屬於不文明。編者均必須為其行為負責,此情況同樣如此;是故,用戶如果選擇以攻擊作回應,則不會因受譏諷或誘使而免責,用戶如果譏諷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則亦不會因為誘使失敗而免責。」
- 故關於您提到的「...還是能到「Oh my god,閣下在維基這裡8年的資歷,居然把一則微博的記錄和網絡的酸言酸語放在同天平上進行對比評論!!這使本人不得不仰天長嘆一句:無言。閣下眼睛也只看到本人恢復的這兩筆編輯」或「眼睛不用可以捐給有需要的人」等譏諷(或可能因被譏諷、無禮而引起的情緒激動))本人認爲均可套用此規則。
- 而「明確對於某編者A一而再再而三的針對某一編者或某些編者,這些編者該如何回應、描述解釋這位編者A的行為」關於所謂「針對」是否屬實應爲特定主觀之事,但基於WP:假定善意原則,本人認爲當下被舉報者應該首先為自身之行爲作辯護,而非對舉報者的行爲指稱其「有心理問題」以作逃避指控;這種行爲本人可以一個詞概括——基於侮辱之詭辯,即嚴重的人身攻擊。
- 3.關於非當事人是否能舉報對方就有點是否應該「行俠仗義」還是「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雪上霜」的問題,本人認爲此界面除處理兩人爭議外,也被認爲是維護整體社群之氛圍,故非當事人基於維護社群氛圍的理由舉報他人的不文明行爲是可被接受的。
- 4.出現多個提報行爲當然是最糟糕的局面,故本人認爲可推出新規則以作折中;即如果一位用戶在同一時間被認爲犯有「不同的不文明行爲」,其他用戶可在同段提出,另在首段可考慮設立「補充理據,及聯合檢舉人」一欄,在舉報者提報之後,補充追加其他理據或簽名。而關於將對方用戶名並列於標題的字段。我認爲基於「加劇雙方爭議及造成版面混亂」的理由,可再考慮討論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
- (~)補充@MINQI,感謝閣下提醒,本人已修正。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6月6日 (日) 12:43 (UTC)
- 另關於第二方案,不知閣下有何看法。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6月6日 (日) 12:49 (UTC)
- 1.額外討論「『不斷添加其所認為善意合適的批評與多次以回退破壞為名回退他人對自己討論頁的編輯』是否屬擾亂行爲」等沒過多問題,修改他人留言造成嚴重排版問題是否有「無心之過」貌似閣下理解錯誤,舉個例子:比如現在我與閣下討論,之後有其他編者對我的某一條內容有不同建議因為其留言插入造成排版看起來像是回復閣下閣下部分留言像是回復其該留言內容而索性將閣下留言前的「空格」全部去除造成閣下留言與我留言並列不像我們兩人間的探討。 2.還是關於人身攻擊的界定問題,我想某位稱「中共站台、傳播中共謠言」的編者其不認為這構成人生攻擊僅僅達到普通誹謗,WP:CIV中僅「維基不為政治、個別團體或某個個人服務,因而不是政治論壇、亦非個人網誌。維基只記述事實,這包括:事物的歷史、現狀、以及人們對此的見解、項目等,但是維基自身不持有立場,也不支持、暗示、預測、或同情任何的未來可能。維基人在編寫條目時,要注意不要受限於自己的立場,而應致力於留下客觀、符合事實的描述。」討論中貌似不適用;亦如稱「有心理問題」——為了反對而反對也是種心理問題,但稱對方如此的確另對方不悅感到受到人身攻擊,可這種行為解釋的確符合這不雅觀詞彙,或許有個合適詞彙能簡明表達。3.行俠仗義我不反對,但請閣下想下,假如我與閣下發生爭執出現不文明行為,第三人看見只舉報了閣下,閣下是什麼心理?這第三人恰巧是閣下認為與我持相同政見且關係密切的DavidHuai1999閣下,閣下又是什麼心理?這種事在閣下與我身上都發生過,結果不言而喻。我想最好的辦法是僅限當事人舉報或同時將參與者一同舉報; 4.可以考慮,但請閣下了解任何舉報都有「加劇雙方爭議」這一規律,舉報人在舉報時必須有此了解; 5.關於第二方案,個人覺得無意義。很多時候不是管理員漠視,而是很多內容正如第二點所述構成誹謗、侮辱達不到人身攻擊。頂多警告或接觸禁制,但你說只對其中一方如是說又造成部分編者覺得管理偏心、不公乃至錯誤判罰,更不提管理員直接封禁是否殺雞用牛刀。--MINQI(留言) 2021年6月6日 (日) 13:30 (UTC)
- 另關於第二方案,不知閣下有何看法。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6月6日 (日) 12:49 (UTC)
鑒於默殺主義汎濫 提議廢除WP:ANM內對未解決提報的自動存檔功能
- 如題,我不希望諸位管理員再得一個屢屢對提報採取默殺主義的駡名,也不想在本站社群WP:ANM成爲無能的提報場所。
- 鑒於未解決的提報本身的性質十分模稜兩可,如果一堆讓人感覺不適的事情確實發生,但因冗長討論之類因素,管理員對其默認甚至放任的話,對本站社群有百害而無一利。
- 因此,本人要求廢除「WP:ANM內對未解決提報的自動存檔功能」以此督策管理員層盡職盡責,莫要再以「維基百科不強制任何人參與」以對其事實上的瀆職行爲提供合理理據。
以上--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7月18日 (日) 17:16 (UTC)
- (-)反對,有些東西根本是不需要處理的給他存檔就好(如對方針指引不懂的<人>)的舉報,大量水洗ANM的才該停止-- Sunny00217 2021年7月19日 (一) 02:11 (UTC)
- @Sunny00217 (:)回應:
- 您好。那麽那些需要被處理的呢?就如兩個月前有位用戶稱在我擧報他之後在佈告板持續以輕蔑的態度,稱我有「心理問題」、精神疾病,但這些隨後卻被管理員漠視...難道這不需要處理嗎?莫非只需要和某位説的一樣;「啊這些你寬大一些就好了」?AT他/她可能是這樣,但我不是。且我相信2021年5月至7月的諸多提報者(包括與我衝突的用戶)也不是故意抱著「水洗」的心態過來。
- 而我認爲,任何的提報您們都可以用合適的理由駁回,或者接受,但絕不應該進行冷處理;因爲任何用戶的提報均有被受理的權利,哪怕他不懂方針指引。然後我不建議您對那些提報者預先立場,稱是「水洗」。管理員當然可以選擇持續著冷處理,但那些提報不應該再被自動存檔,因爲這只會被認爲是一種默殺。所以,我認爲現階段只有廢除自動存檔的功能才可更好的督策管理員。我認爲您們受社群信任被選上來,且任何一位都超過百分之八十的投票,我不希望您們坐在那個位置上,卻因怕WP:ANM的這種提報而捲入紛爭,就連受理都不受理。
-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7月19日 (一) 11:19 (UTC)
- (!)意見:廢除自動存檔也解決不了問題,WP:ANM的提案都是棘手的,而管理員的操作又多限制,動輒得咎,一不慎,就被用戶提案至客棧貼大字報公審的情況下,誰敢去處理?有效的解決方法是想想如何減少貼大字報風氣,和減少管理員操作的限制,讓更多管理員願意去處理棘手爭議。--蟲蟲飛♡♡→♡℃※留言 2021年7月22日 (四) 03:36 (UTC)
- 個人覺得會被貼大字報是個別管理員的操作問題,有些管理員根本不會被貼-- Sunny00217 2021年7月23日 (五) 11:26 (UTC)
- 我很認同這點。某些管理員做事風格極其詭異,前後矛盾至極,處理他人時松時緊,規則尺度把我不清。當然,罷免管理員哪是我這種草民敢想的呢?--祝編安--pavlov2(留言) 2021年7月25日 (日) 02:30 (UTC)
- 個人覺得會被貼大字報是個別管理員的操作問題,有些管理員根本不會被貼-- Sunny00217 2021年7月23日 (五) 11:26 (UTC)
編輯請求 2021-08-17
請求已處理--Papayatrash〈留言〉 2021年8月18日 (三) 05:57 (UTC)
- 如果連這些都不算人身攻擊的話,那「太監」顯然就更不能算了,畢竟這是一種古代宮廷職業,我只是用以比喻你的地位和影響力,不但沒有攻擊,反而是在稱讚你的高階。Troll也明顯不是,因為你至今仍在持續公然汙衊我是破壞者,並仍在以此當作你種種行徑的藉口,這本身就是一種非常troll的行為。你直到現在都不願反省自己的行為,反而一直卸責於我,把你自己的情緒發言和各種攻擊發言也全歸咎於我,彷彿我能控制你的嘴巴,不覺得可笑嗎?
- 請注意你堅持的事情-當初在我已給出充分改動理由的情形下,你卻不願針對十一郡省的問題就事論事,反而開始對我瘋狂威脅加人身攻擊,也一再迴避討論,無視共識原則、WP:編輯方針和WP:爭議解決指引並遊戲維基規則,直到現在才又於我無權編輯的布告板提出,我真心不認為你有任何一分想探討爭議點的意思;這條文獻和獨立性云云的理據,你當初就應在討論頁參與回應,而不是改拿來提報版塊討論。
- Special:diff/61632802明顯不只是懷疑,已是刻意落井下石的含沙射影了,否則應該用問句 而非肯定句,而且這也是明顯違反WP:善意推定指引和WP:文明方針的,幾乎完全符合人身攻擊的定義,請不要一再把黑的說成白的了。當你太常指鹿為馬,也該小心深淵反噬的力量。
- 可以確定的是,你明目張膽的違反各個方針指引原則還能一副悠哉沒事,總算讓我理解到了所謂五大支柱不只是笑話,更是黑色幽默。--114.46.78.122(留言) 2021年8月17日 (二) 15:04 (UTC)--114.46.78.122(留言) 2021年8月17日 (二) 15:04 (UTC)
關於管理員佈告板/其他(其他不當行爲)的冷處理如何解決
取消自動存檔
🕗 公示七日
既然放置存廢討論的行爲現在被視作擾亂,思考過後還是先前針對相關提報被冷處理的議題展開討論。嚴格地說,無論是元維基還是本站對於不文明的行爲都是不被鼓勵乃至明令禁止的。
因此,針對不文明——或者涉嫌不文明的行爲,是不應不被受理,因這關乎本站用戶(即受害者)的參與欲望。
本人的意見是:基於元維基條例及本站文明條例等硬性規定,應取消對尚未處理提報的自動存檔功能。--WMLO(留言) 2021年12月21日 (二) 13:39 (UTC)
- 同,另加一句,不當行為的提報者不應被視為引起麻煩的人物。正如不應以一句「擾亂」打發掉所有問題,這樣就是撒手掌柜、怠政。--老衲(留言) 2021年12月21日 (二) 14:04 (UTC)
- 應該在站務討論和處理時禁止使用「擾亂」一詞。--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1年12月21日 (二) 14:19 (UTC)
- 認同您關於不存檔尚未被處理的提報的意見,但還是要強烈譴責您的擾亂行為,您明顯錯誤理解且嚴重濫用了WP:忽略所有規則。--🎋🎍 2021年12月21日 (二) 14:26 (UTC)
- 可以允許使用不存檔模板,但是管理員可以刪除該模板。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22日 (三) 13:46 (UTC)
- 另外群里還有一個沒有聯署自動存檔(其實就是現在),聯署達到一定數額不存檔的提案。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22日 (三) 13:46 (UTC)
- 似乎可以套用User:Hat600/essay/極度理性的說法,可能會導致管理員畏手畏腳,某種程度上,「冷處理」也是一種處理,就是不想管。——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3日 (四) 09:40 (UTC)
- 感謝各位參與討論,如未有反對意見,現就此提案公示七日。——WMLO(留言) 2021年12月30日 (四) 22:33 (UTC)
- (-)反對取消存檔,管理員有權選擇冷處理,僅支持延長存檔時間。--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日 (日) 13:25 (UTC)
- (-)反對,理由前述。——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4日 (二) 09:54 (UTC)
- @LuciferianThomas@Cwek 基於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的原則,認可這句「管理員有權選擇冷處理」。但就算取消自動存檔功能也不代表強迫管理員,管理員仍然可以選擇默殺主義,只是在用戶層面保障其提報得受理之機率。另有AFD、刪除頁面查核等無有自動存檔之討論也未見變相是「強迫」管理員用權。該理由存有形式謬誤,不認爲構成有效的反對意見。若無其他反對意見,公示繼續。——WMLO(留言) 2022年1月4日 (二) 22:26 (UTC)
- 路過,實在看不下去。這「認不認為」應該不是由當事人來定義的吧,現在我們是就一項具體的預定措施,考慮現實情況各自發表看法,已然跳脫單純的邏輯推理,以「形式謬誤」為藉口要直接取締所有反對意見未免過於勉強。就事論事,「只是在使用者層面保障其提報得受理之機率」完全不然:根據Cwek閣下之發言再結合現況可以認識到,到時候提案積壓八成就只是位置在存檔還是留在布告板本身的差別而已,而若全部積壓在布告板,還更有可能嚇走原本想挑一些案子來處理的管理員(況且原本此操作就早已有可能被指責是在「逃避棘手案件」,這下肯定更不會來幫忙了),使得「提報得受理」的機率反倒降低;管理員布告板現在效率有多低您也不是不知道,而此案非常有可能純粹讓情況惡化罷了。至於所謂「強迫管理員用權」與否根本不是此問題的重點,故不予置評。管理員布告板目前存在問題,這是事實,我們不能忽略;但閣下為堅持推動一個並不那麽有效的提案,如此藐視反對意見,企圖「一筆帶過」就繼續強行公示,再加上先前閣下在頁面存廢討論的行為,簡直像是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把社群討論當作兒戲,愧對所謂「維基百科忠誠的反對者」之稱也。總而言之,對於布告板的任何一件案子,難度高低擺在那邊,管理員會處理就是會處理,不會(或不想)就是不會,不存檔了也不會改變什麼,反而可能因此使管理員從此已經很糟糕的布告板完全打退堂鼓,損害提報者權益。最後,儘管我上面隨興提出的一些想法必定不夠完美,但絕對不到所謂「不構成有效的反對意見」的程度,請閣下別再故技重施了,謝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4日 (二) 23:43 (UTC)
- @LuciferianThomas@Cwek 基於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的原則,認可這句「管理員有權選擇冷處理」。但就算取消自動存檔功能也不代表強迫管理員,管理員仍然可以選擇默殺主義,只是在用戶層面保障其提報得受理之機率。另有AFD、刪除頁面查核等無有自動存檔之討論也未見變相是「強迫」管理員用權。該理由存有形式謬誤,不認爲構成有效的反對意見。若無其他反對意見,公示繼續。——WMLO(留言) 2022年1月4日 (二) 22:26 (UTC)
- (-)反對取消存檔,(+)傾向支持斟酌延長存檔時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5日 (三) 00:06 (UTC)
設立黃卡紅卡機制
引入偽基百科的黃卡如何,那種有點問題但又不適合封禁的,黃卡警告,只能由管理員發出,然後收到多數個黃卡積攢起來,就會收到紅卡被有限期封禁一段時間。
- 流程是發出警告模板→提報→管理員發出黃卡→黃卡達到一定數額→管理員發出紅卡(有限期封禁)
- 偽基上黃卡好像也沒有這個意思,不過維基百科可以建立這樣的機制。
- 具體收到多少張黃卡發出紅卡,紅卡封禁多長還需要討論。
- 黃卡也要有一個追朔期,不能永久,比如三年內的黃卡才會被計數,具體多長時間也要討論。--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21日 (二) 15:16 (UTC)
- 本人( ✓ )同意——WMLO(留言) 2021年12月21日 (二) 15:22 (UTC)
- 那其實平時管理員的警告一次就夠一張黃卡了。也好,免得有人說沒警告過就封禁,這樣管理員就可以把黃卡紀錄翻出來給他看。--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1年12月21日 (二) 15:29 (UTC)--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1年12月21日 (二) 15:29 (UTC)
- 還要再明確一點,比如每張黃卡有效期三年。--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21日 (二) 15:57 (UTC)
- @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桐生ここ@Newbamboo@松照庵 稍前已寫好草案。目前這個機制僅適用於當前的布告板/其他(也即符合桐生君提到的「那種有點問題但又不適合封禁的」)。——WMLO(留言) 2021年12月21日 (二) 16:11 (UTC)
- (-)反對,直接將「管理員發出的警告」制度化就行了,搞什麽紅卡黃卡?--🎋🎍 2021年12月21日 (二) 16:18 (UTC)
- 反對您的反對,因為您的方案是讓每人發出的警告模板效力不同。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21日 (二) 16:25 (UTC)
- 制度化警告模板牽涉封禁方針、編輯禁止或還要另立指引。為解決現行已提出的問題,設立紅卡黃卡專法制度為佳。黃卡制可直接地區別於一般警告。考慮到這個,關於本人草案的「另管理員針對不文明行為之警告可直接視作黃卡」的條文或需做修正,畢竟管理員名義上沒有特權。——WMLO(留言) 2021年12月21日 (二) 16:35 (UTC)
- (-)反對,直接將「管理員發出的警告」制度化就行了,搞什麽紅卡黃卡?--🎋🎍 2021年12月21日 (二) 16:18 (UTC)
- @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桐生ここ@Newbamboo@松照庵 稍前已寫好草案。目前這個機制僅適用於當前的布告板/其他(也即符合桐生君提到的「那種有點問題但又不適合封禁的」)。——WMLO(留言) 2021年12月21日 (二) 16:11 (UTC)
- 黃卡有效期三年是指三年內積累?覺得類似足球罰牌,應可以施行。三年長短可再討論,或有覺得太長,或有覺得太短。--老衲(留言) 2021年12月22日 (三) 04:41 (UTC)
- (-)強烈反對:在下認為本提案直接挑戰社羣核心方針及慣例。
- 封禁僅可作為對持續或嚴重破壞的預防性行為,不可作為懲罰性行為。紅黃卡會令人聯想為懲罰制度。而且判斷某人是否會作出「持續或嚴重破壞」的行為僅需觀察其之前被提報之記錄與一貫言行,毋須再附加新制度。
- 現在的規定允許所有用戶進行警告,毋須另起警告制度。現行方針並沒有賦予管理員超乎普通用戶的警告權限,而也不可能賦予——「管理員沒有任何高於其他用戶的特權,唯能實現社群討論所得的共識」,管理員的酌情權並不能取代共識以決定某行為是否不當。--Yangwenbo99論 誠邀諸君參與自主隔離運動 2021年12月22日 (三) 07:27 (UTC)
- 目前實際上運用的還是管理員的酌情權吧,未必每次提報到「其他」中都有很多人參與,大部分時候都是爭吵的當事兩方在參與,然後有,或完全沒有管理員出現。顯然「不處理」已經成為了「處理」的方法之一。如果按照「預防性行為」來解釋「封禁」,那麼「絕不會做出破壞的人」所做出的「單純的不當行為」是不是就沒法管了。--老衲(留言) 2021年12月22日 (三) 09:29 (UTC)
- 管理員之酌情權需受社羣監督,而紅黃卡制度很容易讓管理員(無意地)繞過社羣監督行事。一般除非是無爭議的不當行為,所有的處置皆需取得共識後執行。
- 至於「單純的不當行為」,如果會持續地影響討論正常進行,或者持續地損害條目品質,則是破壞;如果未有前述情形,在下便不會認同封禁,而是建議社羣成員自行處理。--Yangwenbo99論 誠邀諸君參與自主隔離運動 2021年12月22日 (三) 23:21 (UTC)
- 應該說黃卡是應該實施的封禁(哪怕是1小時)改以黃卡形式發出,黃卡不是一種警告,是一種緩刑,實際上是明確化「這次先不封禁看以後情況」及「根據歷往被提報記錄決定封禁」。桐生ここ★[討論]
WMLO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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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考慮提案人己被封禁,似乎上方公示應該時為無效。考慮上方討論,似乎延長存檔時間是一種較好的做法。具體是十天,十四天或者不延長為好?予之社群討論。個人偏向十四天。Ghren🐦🕛 2022年1月7日 (五) 16:36 (UTC)
- 我認為應該設立「延長存檔模板」延長存檔模板可以設置延長時間,這樣在所有的討論在可以用不存檔模板時,都可以用延長存檔模板代替,就是需要修改存檔機器人。而ANM可以規定延長存檔模板最多延長10天。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1月8日 (六) 11:52 (UTC)
{{延长存档|10}}
- 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1月8日 (六) 12:03 (UTC)
- 不要再造新輪子了啊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8日 (六) 15:02 (UTC)
- 這裏建議直接延長作10天比較實際啊。--Ghren🐦🕓 2022年1月9日 (日) 08:57 (UTC)
WP:管理員佈告板相關問題
因應WP:行政員佈告板的設立,想提出一些關於WP:管理員佈告板的問題:
- WP:管理員佈告板/其他現時用作提報非破壞性的不當行為,但此命名可能引導用戶直覺認為該佈告板是用作向管理員提報其他所有事項。早前WP: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因用詞不準確已經更名(原為「/3RR」),是否應該討論和考慮WP:管理員佈告板/其他的命名是否準確恰當?個人認為以該頁的用途而言,更名為WP:管理員佈告板/用戶不當行為更為恰當。
- 續上,en:Wikipedia:Administrators' noticeboard用作與管理員團隊整體之通訊。是否整體而言更適合回歸該主頁?英維常見在AN主頁的提報包含處理頁面爭議、管理員使用權限處理事項的相關疑問和爭議(例如最近的保護爭議)、請求處理積壓等等。現在不少這類型的通訊在中維分散在不同頁面,有的在本板(互助客棧其他板),有的在條目探討板(我比較好奇,這個板哪裏「互助」了,根本就是RfC的集中板而已啊?為何不好好啟用RfC在條目討論頁處理,非得在「客棧」討論後又存回條目討論頁?),有什麼事情又要ping一堆管理員,為何不集中在WP:管理員佈告板主頁進行通訊呢?是否應該重啟佈告板主頁?
以上。--路西法人⛧ 2021年11月28日 (日) 16:56 (UTC)
- 針對第一點,考慮地區詞問題,「/其他不當行為」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STE) 2021年11月28日 (日) 17:58 (UTC)
- 提出用「用戶(使用者)不當行為」是基於管理員佈告板本身的意義不是純粹用作提報不當行為,而是包含其他通訊(例如以往的「意見與建議」板、「界面的修改」板),正確來說是管理員通訊和待處理的工作,使用「其他不當行為」中「其他」給我的感覺好像管理員佈告板只是用作提報不當行為。--路西法人⛧ 2021年11月29日 (一) 01:57 (UTC)
- 目前雙布告板配置的情況下,我認為這樣命名妥當。如果有計劃重啟布告板主頁面或其他板塊,那麼可以再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STE) 2021年11月29日 (一) 06:28 (UTC)
- 此討論正包含重啟主頁的議題。個人覺得無論如何都應改成最準確的命名,避免改完再改。--路西法人⛧ 2021年11月29日 (一) 15:37 (UTC)
- 目前雙布告板配置的情況下,我認為這樣命名妥當。如果有計劃重啟布告板主頁面或其他板塊,那麼可以再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STE) 2021年11月29日 (一) 06:28 (UTC)
- 那麼@Ericliu1912閣下對於重整佈告板系統並重啟WP:管理員佈告板主頁有何意見?--路西法人⛧ 2021年11月30日 (二) 08:24 (UTC)
- 提出用「用戶(使用者)不當行為」是基於管理員佈告板本身的意義不是純粹用作提報不當行為,而是包含其他通訊(例如以往的「意見與建議」板、「界面的修改」板),正確來說是管理員通訊和待處理的工作,使用「其他不當行為」中「其他」給我的感覺好像管理員佈告板只是用作提報不當行為。--路西法人⛧ 2021年11月29日 (一) 01:57 (UTC)
- (~)補充對佈告板系統的相關意見和問題:
- WP:申請解除權限使用率頗低,今年至今11個月整才41宗(平均一個月才四宗)被提報濫用權限、13宗請辭或棄用無用權限(平均一個月僅一宗)、14宗已封禁或除權用戶覆審(平均一個月僅一宗)。提報濫用權限的41宗基本上很容易出現一案兩審(因為WP:ANM的存在),基本上全部併回ANM都可以;請辭或棄用無用權限可併至重新設立的WP:管理員佈告板主頁(如同請辭管理員併回WP:行政員佈告板;已封禁或除權用戶覆審則應透過JS提醒管理員被永久封鎖用戶有權限需要移除,遺漏者亦可透過WP:管理員佈告板主頁提醒管理員處理。
- 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板基本上就是RfC的簡化+混亂板。RfC設好還用不用這板?(可能直接重定向至RfC主頁更好)
WP:已刪除內容查詢不知道為何連結至英維en:Wikipedia:Requests for undeletion,不是應該連至WP:存廢覆核請求嗎?- 請求處理管理員積壓有時候真的不知道為何會掛在公告欄,有用嗎?
- 互助客棧除了求助板以外還真的沒哪個板是「互助」的,本質上就沒有半點是互助的討論空間,我覺得去掉互助兩個字其實並無不可,直接「客棧」就足夠了,這樣就不會有「互煮客棧」這個稱號了呢~[開玩笑的]
- 其他用戶怎麽看呢?路西法人⛧ 2021年11月30日 (二) 09:21 (UTC)
- 申請解除權限可併入管理員布告板;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區不適合併入集中討論;已刪除內容查詢之跨語言連結問題係本地與英維存廢討論類型不同所致,並無修正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STE) 2021年11月30日 (二) 10:42 (UTC)
- 「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區不適合併入集中討論」能否解釋?--路西法人⛧ 2021年11月30日 (二) 11:03 (UTC)
- enwiki的undeletion限於索取已刪除資料、復還過期草稿和未討論而刪除的頁面,經XfD討論刪除的頁面跟我們一樣是要走DRV的。把Wikipedia:已刪除內容查詢連結到undeletion是正確的。--無聊龍·留言·貢獻 2021年12月8日 (三) 05:52 (UTC)
-- - 申請解除權限可併入管理員布告板;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區不適合併入集中討論;已刪除內容查詢之跨語言連結問題係本地與英維存廢討論類型不同所致,並無修正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STE) 2021年11月30日 (二) 10:42 (UTC)
好像不夠關注,搬過來看看。--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8日 (三) 04:17 (UTC)
「其他」改名為「不當行為」。補充:是不當行為四個字。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8日 (三) 04:22 (UTC)
- 那麼閣下對於其他討論點(重啟管理員佈告板主頁、申請解除權限併入管理員佈告板、互助客棧名稱)等有沒有意見?--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8日 (三) 05:20 (UTC)
- 支持重啟主頁,互助客棧沒壞別修,互煮也挺好的[開玩笑的]。不支持解除權限併入管理員布告板,認為解除權限和申請權限應該併入WP:用戶權限級別的子頁面。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8日 (三) 05:50 (UTC)
- 「不當行為」是否寬泛了些?破壞,編輯戰都可以算是不當行為。--東風(留言) 2021年12月8日 (三) 09:40 (UTC)
- 可以「其他不當行為」。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8日 (三) 10:17 (UTC)
- 我個人向來支持以「/其他不當行為」命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STE) 2021年12月8日 (三) 13:43 (UTC)
推一推:就重啟WP:管理員佈告板主頁和WP:管理員佈告板/其他移動至WP:管理員佈告板/其他不當行為 公示7日,2021年12月21日 (二) 18:47 (UTC) 結束。--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14日 (二) 18:47 (UTC)
- 我會支持重啟,但要先界定管理員布告板之處理範圍,例如「除當前的破壞、編輯爭議或其他不當行為以外之管理員工作相關事務」之類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2月14日 (二) 19:32 (UTC)
- 基本上就是沒有佈告板的管理員通訊或事務。--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15日 (三) 10:05 (UTC)
- 這樣的話Jason22案就文體四開花了, 囧rz……,請求處理積壓你希望是怎樣提出來了,一般也是極短的一句而己,要搞也最多是搞個積壓報告板。此外,重啟佈告板後要不要處理申請解除權限你好像沒說到,實際上也就是讓幾個問題兒多個罵戰的地方,很難真的讓管理員值得關注的問題放上主頁。--🐦C🕛 2021年12月19日 (日) 04:19 (UTC)
- 用戶問題應該那三版就已經要處理到了,管理員佈告板說明了是供「沒有獨立佈告板的通訊事務」。通常比較少通訊或事務直接聯絡管理員我覺得不代表該板沒有設置的意義,基本上還是要有的,與其在不同議題上@管理員請求協助處理問題,倒不如在一個統一板上聯絡管理員,這也包含類似早前的長期全保護等問題,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也應該屬於合理置於此頁的內容,包括錯誤保護、移動、封鎖等需要通訊管理員的事務應當適合此頁。例如過濾器錯誤封鎖用戶,其他比較資深的用戶發現了也可以透過此板通知所有管理員(此前沒有任何公開通告的途徑,只能透過單獨或私下聯絡管理員處理的問題)。--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21日 (二) 04:37 (UTC)
- 管理覆核的數目我並不認為會有相當多的數目要引致獨立另開一頁的需要,畢竟這三四個月內實際上能上AN的案件大概也只有五六宗左右 ,而且針對除權的問題,也似乎是比較功能性的,實際上有三分之一是IPBE的問題的話,實際上這些案件根本不需要這樣高的關注度,而在AN處理。其他不當問題也不容易定明,我注意到11月#3RR更名以來似乎案件有減少的問題,似乎大家可能將其當成內容爭議處理頁之類的,變成提報到ANO之類的地方,可能APO更名後都有這樣的問題。--Ghren🐦🕖 2021年12月21日 (二) 11:22 (UTC)
- 我不認同此佈告板的使用率代表此佈告板不適合存在,如果要比較,行政員佈告板遠比管理員佈告板的使用率低,但不代表沒有設立的需要。在存在行政員佈告板的情況下,設管理員佈告板供通訊作用。就連英維管理員佈告板主頁實際符合使用作用的使用率也不怎麽高,但設置了總是會方便社群通訊用。另外,因為公告欄存檔比較快,管理員很可能一個月的維基假期已經落後了一些關於管理的方針指引更新,管理員佈告板也不只是用作「佈告」問題用的,原翻譯「通告板」應該能讓你更加理解為何要設置此板。--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21日 (二) 11:56 (UTC)
- 管理覆核的數目我並不認為會有相當多的數目要引致獨立另開一頁的需要,畢竟這三四個月內實際上能上AN的案件大概也只有五六宗左右 ,而且針對除權的問題,也似乎是比較功能性的,實際上有三分之一是IPBE的問題的話,實際上這些案件根本不需要這樣高的關注度,而在AN處理。其他不當問題也不容易定明,我注意到11月#3RR更名以來似乎案件有減少的問題,似乎大家可能將其當成內容爭議處理頁之類的,變成提報到ANO之類的地方,可能APO更名後都有這樣的問題。--Ghren🐦🕖 2021年12月21日 (二) 11:22 (UTC)
- 用戶問題應該那三版就已經要處理到了,管理員佈告板說明了是供「沒有獨立佈告板的通訊事務」。通常比較少通訊或事務直接聯絡管理員我覺得不代表該板沒有設置的意義,基本上還是要有的,與其在不同議題上@管理員請求協助處理問題,倒不如在一個統一板上聯絡管理員,這也包含類似早前的長期全保護等問題,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也應該屬於合理置於此頁的內容,包括錯誤保護、移動、封鎖等需要通訊管理員的事務應當適合此頁。例如過濾器錯誤封鎖用戶,其他比較資深的用戶發現了也可以透過此板通知所有管理員(此前沒有任何公開通告的途徑,只能透過單獨或私下聯絡管理員處理的問題)。--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21日 (二) 04:37 (UTC)
- 這樣的話Jason22案就文體四開花了, 囧rz……,請求處理積壓你希望是怎樣提出來了,一般也是極短的一句而己,要搞也最多是搞個積壓報告板。此外,重啟佈告板後要不要處理申請解除權限你好像沒說到,實際上也就是讓幾個問題兒多個罵戰的地方,很難真的讓管理員值得關注的問題放上主頁。--🐦C🕛 2021年12月19日 (日) 04:19 (UTC)
- 基本上就是沒有佈告板的管理員通訊或事務。--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15日 (三) 10:05 (UTC)
- 使用率和其他頁面重覆是當初社群共識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如果看回存檔,就會發現你希望處理的事務是相當相似的。WP:BN使用雖然低,但他所處理的事務是明顯不宜放在其他頁面所處理的,這是兩件事情。而且開了之後變成有些拉票案之類的又會多開花的情況。假如一些管理方針指引更新,管理是應該去看公報而不是依靠WP:AN上的更新。我估計成立之後只會像WP:ANO和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變成對管理員個人投訴和封禁重審之類的頁面,新手不知道去哪然後放在AN也是個問題,事實是中維的報告板就是報告板,很少有通告用途。最大問題還是什麼能放上去的問題。申請解除權限的問題你好像還沒有回。WP:VPO#有關被全域禁制用戶的用戶討論頁或者WP:VPO#請求撤銷User:Guyiming所有的破壞性編輯之類可以放上去嗎?管理才可動的模板應該在WP:VPT、WP:VPD還是WP:AN呢?總之還有很多細節問題。假如只是空泛定義為所有在其他頁面不合的事務的話,抱歉不能支持。--Ghren🐦🕓 2021年12月22日 (三) 08:19 (UTC)
- @LuciferianThomas--Ghren🐦🕚 2021年12月26日 (日) 15:56 (UTC)
- 你在這個尷尬公示接近結束時才提出的反對要我怎樣處理 囧rz……--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27日 (一) 02:00 (UTC)
- 社群都是這樣,不公示就不反對,其實我是之前太忙留意不了,浪費閣下心血不是我的原意。--Ghren🐦🕚 2021年12月27日 (一) 15:44 (UTC)
- 你在這個尷尬公示接近結束時才提出的反對要我怎樣處理 囧rz……--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27日 (一) 02:00 (UTC)
- @LuciferianThomas--Ghren🐦🕚 2021年12月26日 (日) 15:56 (UTC)
- @Ghrenghren:因閣下僅對重啟主頁的部分提出反對,而並未對其他板更名的部分提出反對意見,我將該部分先視為通過,重啟主頁的部分再繼續進行討論和徵求其他用戶的意見。--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日 (日) 05:52 (UTC)
- 是的,可以去找個管理來更名。--Ghren🐦🕑 2022年1月2日 (日) 06:37 (UTC)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9日 (日) 12:22 (UTC)
- 經站外找過了,他說得等機械人操作者修改機械人,這部分已經通知了對方了。--路西法人☆ 2022年1月9日 (日) 13:42 (UTC)
- @LuciferianThomas:目前有無進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24日 (一) 12:59 (UTC)
這邊建議找Xiplus。—— - 經站外找過了,他說得等機械人操作者修改機械人,這部分已經通知了對方了。--路西法人☆ 2022年1月9日 (日) 13:42 (UTC)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9日 (日) 12:22 (UTC)
- 是的,可以去找個管理來更名。--Ghren🐦🕑 2022年1月2日 (日) 06:37 (UTC)
- (!)意見:敝人路經此地,斗膽表達個人意見。先講結論,個人(+)支持重啟「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維基百科: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仍停用即可),並主張將所有僅管理員具站務權限或透過行權才能處理的站務頁面統一整合至此,同時整併「維基百科:請求管理員幫助」頁面,將該頁面中的「你是否需要管理員來幫你做一些你不能做的事情?」與此頁面合併,「維基百科:請求管理員幫助」頁面保留非屬管理員權限之「請注意,管理員不會做...」內容,並可更名為比如「維基百科:請求其他站務協助」。「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與「維基百科:請求其他站務協助」作為對照並陳,呈現為兩大站務協助申請之入口頁面。
- 首先,個人認為一般情況下,尤其對於需要面向大眾或市場的用品、產品或任何設計而言,最符合人性直覺的使用介面最方便、最容易上手,也最能增進使用者正面體驗;對網站而言,若瀏覽動線或使用介面疊床架屋、複雜繁浩,使用者無法簡單找到需要的功能或頁面,實在稱不上好設計(如某些政府機關網站(笑))。
- 以此而言,敝人竊以為正因一般使用者會在有站務需求時直覺找上「管理員布告板」尋求協助,故將管理員權限所轄之站務匯聚統整於此,實屬名正言順、理所當然,自無必要刻意「反直覺」或讓人難以辨識,不然為何要反直覺呢?除非你想整新來的使用者,或擔心被使用者發現「原來你是管理員」(笑)。
- 其次,就此布告板之用途和定位而言,竊以為是「匯聚媒合管理員站務供給與需求」之處,而此頁面的使用者應同時包含管理員團隊和一般使用者,因此理想上應含括站務協助申請、聯繫管理員或讓管理員彼此聯繫、相互支應(當然視管理員自願提供之方式或投入之心力而定)等功能。而不屬於須勞煩管理員團隊才能處理的站務,如目前「維基百科:請求管理員幫助」頁面所示之相關內容,分割留置原處即可。
- 若依此而言,個人建議將「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的頁首文字改為:「管理員布告板是專門申請處理必須透過管理員才能協助解決的問題之頁面,若用戶有其他站務需求,請參閱「維基百科:請求其他站務協助」,或逕至「維基百科:互助客棧」發起討論。」即可。而通常置於頁尾的小模板欄位和字樣亦可能須視情形連動編修一番。
- 最後敝人提醒,不論如何異動發展,眾站友(含管理員團隊)自然自適、量力而為即可。
- 以上為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 2022年1月9日 (日) 13:35 (UTC)
- 大部分同意,但唯一不同意就是把所有站務都聚集在該處,小維基尚可這樣運作,大維基就是太多提報難以處理才改為分拆部分佈告板專門處理不同事項。--路西法人☆ 2022年1月11日 (二) 04:53 (UTC)
- 我們已經拆分了各種業務出來,其實中文維基百科雖然不能算小維基,但也沒大到哪裡去XD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11日 (二) 13:28 (UTC)
- 大部分同意,但唯一不同意就是把所有站務都聚集在該處,小維基尚可這樣運作,大維基就是太多提報難以處理才改為分拆部分佈告板專門處理不同事項。--路西法人☆ 2022年1月11日 (二) 04:53 (UTC)
章節標題裡的轉換標記似乎會干擾回覆工具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日前發現回覆工具似乎無法在WP:AIV、WP:AN3、WP:ANM等章節標題帶有{{vandal}}
模板的頁面使用(會顯示按鈕,會顯示編輯框,但就是無法發布),猜測是模板會干擾回覆工具,後經詢問後得知應是vandal模板裡的轉換標記(-{zh-hans:账号信息;zh-hant:帳號資訊}-
)在新舊解析器生成的anchor不一致,見下方:(若是章節標題為{{vandal|Examp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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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轉換標記或多或少也有干擾到引用(例如[[#Example(討論_·_貢獻_·_封禁日誌_·_全域-{zh-hans:账号信息;zh-hant:帳號資訊}-)]]
是無效的),且這種泛用度的地區詞差異應該插入Module:CGroup/MediaWiki,加上以你WMF的個性短時間不會修正,故在此提議修訂Template:Userblock,將轉換標記拆掉。--SunAfterRain 2023年1月22日 (日) 15:32 (UTC)
- 要不要直接把整串用戶連結(用戶名連結外)從標題移至段內好了。--路西法人 2023年1月22日 (日) 16:22 (UTC)
- 也是可行的做法就是,但可能要對AN3和ANM的存檔頁進行修改。--SunAfterRain 2023年1月23日 (一) 06:23 (UTC)
- 不需要改存檔,存檔本來就不應該添加留言,維持原樣即可。--路西法人 2023年1月26日 (四) 14:37 (UTC)
- 在章節標題使用模板本來就是壞主意,例如編輯摘要無法連結到該章節(除非模板特別設計過)。--Xiplus#Talk 2023年1月23日 (一) 09:06 (UTC)
- 也是可行的做法就是,但可能要對AN3和ANM的存檔頁進行修改。--SunAfterRain 2023年1月23日 (一) 06:23 (UTC)
- 沒記錯的話VIP也有這個問題,之前我報告用戶以後想補充信息都提示不能發布,需要在最新版本之類的。--Evesiesta🇩🇪❤️🇺🇦 2023年2月1日 (三) 15:32 (UTC)
- Special:Diff/58273009/75792280,這樣改應該可?--路西法人 2023年2月2日 (四) 09:48 (UTC)
- Special:Diff/58273009/75802023--SunAfterRain 2023年2月3日 (五) 04:06 (UTC)
- 是不是模組不重要,能用就行。--路西法人 2023年2月3日 (五) 04:51 (UTC)
要不直接用模組吧,反正上面提到的幾個頁面提報格式都一樣
- Special:Diff/58273009/75802023--SunAfterRain 2023年2月3日 (五) 04:06 (UTC)
- 對Wikipedia:當前的破壞、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和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進行上述更改(即日後新提報從標題中撤除Vandal模板,方式為將Template:當前的破壞、Template:管理員布告板-3RR和Template:管理員通告板-其他分別進行Special:Diff/58273009/75802023、Special:Diff/68428255/75885164、Special:Diff/69835726/75885175) 公示7日--SunAfterRain 2023年2月8日 (三) 10: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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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閱通知之不合適
由於我們中文維基只有二級標題(== 二級標題 ==)才有訂閱通知的功能。所以大量使用三級標題(=== 三級標題 ===)的WP:ANI、WP:AN3、WP:AIV、WP:UAA都只有一項訂閱按鍵,即訂閱後所有各人的信息都通知。跟WP:VP或WP:AFD的處理不同,沒有多項訂閱按鍵,可以只訂閱某幾項主題。
鑑於存檔也不會用到二級標題,直接存三級標題;原來二級標題的功能也完全能用監視功能代替;我建議把以上WP:ANI、WP:AN3、WP:AIV、WP:UAA的三級標題都換成二級標題。--☥⚕20204622⚚⚘⸻𒀯космос♾ 2024年6月11日 (二) 09:49 (UTC)
- 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不當用戶名是列項記錄,沒有使用標題區分。WP:ANI、WP:AN3、WP:AIV則有一個二級標題作為總章節,不確定是個格式需要或者被包含時的需要。(暫時找到Wikipedia:管理員積壓工作裡面的統計Module:AdminBackLog依賴代碼格式)——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11日 (二) 11:27 (UTC)
- 我覺得這個應該可以讓wmf支援就是了,--SunAfterRain 2024年6月11日 (二) 13:01 (UTC)
- 我建議過,基金會似乎對此缺乏意願。--YFdyh000(留言) 2024年6月11日 (二) 16:20 (UTC)
- 在哪裡建議過?--SCP-0000(留言) 2024年6月11日 (二) 17:00 (UTC)
- 找不到了。也可能只在中文維基討論過。--YFdyh000(留言) 2024年6月12日 (三) 05:08 (UTC)
- 最主要就是 怎麼說呢 這種格式的東西一改下去一定一堆小工具機器人直接崩掉...--SunAfterRain 2024年6月12日 (三) 15:36 (UTC)
- 找不到了。也可能只在中文維基討論過。--YFdyh000(留言) 2024年6月12日 (三) 05:08 (UTC)
- 在哪裡建議過?--SCP-0000(留言) 2024年6月11日 (二) 17:00 (UTC)
- 我建議過,基金會似乎對此缺乏意願。--YFdyh000(留言) 2024年6月11日 (二) 16:20 (UTC)
過度訴諸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及永久封禁?
根據個人近幾月初步觀察和體驗,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頁面似有被濫用的傾向。感覺不少編者對於與己不同觀點的表達反應可能有些過度,常常把批評意見等同於不文明或人身攻擊。
另外某些管理員對於發表一些不當言辭的編者實施永久封禁,似乎缺乏足夠的討論與適當的觀察和過渡期,個人以為不利於社群建設性發展及共識的形成。--Zhenqinli(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21:32 (UTC)
- 我分享一下Z7504君在維基百科的最近貢獻,為了要參與一篇被提出存廢的特色列表討論,僅因為言詞問題而被U:紅渡廚告狀,緊接著管理員將這位維基人無限期封鎖。我當時覺得這樣的行為認為頂多只要封鎖一兩個月就好,不會到「長期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這樣地步。--Sinsyuan✍️💙🐻 2024年9月22日 (日) 23:22 (UTC)
- 雖然我覺得說封鎖理由寫「攻擊社群是獨裁社群」不是很合理,但如果說他沒有長期的話,在WP和WT命名空間搜索「獨裁社群」。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9月23日 (一) 00:28 (UTC)
- 對維基百科及其管理的批評,本身似不應成為永久封禁的根據。參見:en:Wikipedia:Why_Wikipedia_is_not_so_great#Restrictions_on_freedom_of_speech。 --Zhenqinli(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02:49 (UTC)
- @Zhenqinli,最後 警告,不要再隨意歪曲他人不當言論成一個簡單的「批評」。--———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3日 (一) 02:52 (UTC)
- 對維基百科及其管理的批評,本身似不應成為永久封禁的根據。參見:en:Wikipedia:Why_Wikipedia_is_not_so_great#Restrictions_on_freedom_of_speech。 --Zhenqinli(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02:49 (UTC)
- 倒不如說Z7504從2021年以來的不好好講話,非要把社群說成是「獨裁社群」,這樣的事情。沒有早點有人出來制止他/她,不然他/她也不會到今天這個地步。--———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3日 (一) 01:59 (UTC)
- 當時確實只封了一兩個月,但是被實施禁制的時候沒有遵循禁制的要求不去編輯特定話題,所以在看到這人沒有意願尊重別人對於他造成的擾亂的好心提醒之後,只能無奈封禁了啊。--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12:29 (UTC)
- 是否做出永久封禁的決定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可否預期該用戶會改善這類行為」為出發點,若無法預期該用戶作出改善的話,不限期封禁反而是保護社群心態/和諧度的最佳方式。至於時長方面的話我會傾向採用比例原則,樓上提到的
一兩個月
屬實不太妥當。若可預期該用戶作出改善,我倒覺得可以從該用戶第一次出現此類行為開始到現在做計算,換算下來大致上是二到三年的有限期封禁。--(☎)dt 2024年9月30日 (一) 20:07 (UTC) - 注意到Wikipedia: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維基站務獎/Z7504。鑑於以往貢獻,建議將永久封禁改為有限期的封禁。--Zhenqinli(留言) 2024年10月8日 (二) 06:49 (UTC)
- 別胡扯。--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0日 (四) 08:30 (UTC)
- 維基站務獎/Z7504或其他貢獻,無論大小,都無法用於證明「有限期封鎖到期之後,其行為會有所改善」。維基站務獎/Z7504或其他貢獻,無論大小,都不是「有限期封鎖到期之後,其行為會有所改善」的有效證據。又維基站務獎/Z7504與「有限期封鎖到期之後,其行為是否會有所改善」沒有任何因果關係存在。如無法證明因果關係存在,則此論述將無任何效用也沒有任何意義。故裁定Zhenqinli的論述無效。--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科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4年10月14日 (一) 08:20 (UTC)
- 只能簡單的說,您無法證實相關的貢獻是否能證實被封禁的用戶日後的不當行為的改善是否有相關聯性您無法明確的證實也無法替他做出任何的擔保...--薏仁將🍀 2024年10月14日 (一) 08:26 (UTC)
- 雖然我覺得說封鎖理由寫「攻擊社群是獨裁社群」不是很合理,但如果說他沒有長期的話,在WP和WT命名空間搜索「獨裁社群」。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9月23日 (一) 00:28 (UTC)
- 近年來,社群確有部分同志傾向鷹派作風,尤其對於部分嚴重言論問題,主張施予更有力之處置。本人雖不盡然認同此種看法,卻相當可以理解並尊重其動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3日 (一) 03:12 (UTC)
- 怎麼說呢,封禁還是不封禁,時間長短,更多是取決於被告的態度問題;如果咱倆曾經交鋒過的某位那樣,一次封禁之後不思悔改,仍然把自己的觀點當做現實,然後為闡釋觀點而擾亂,那第二次封禁也就理所應當了;但我覺得封禁時,管理員不應該只寫結果,還要寫一段總結性的話,為什麼我們這樣判。--超級核潛艇(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02:26 (UTC)
- 是這樣的吧,管理員理論上是執行社群共識,所以確實有必要總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4日 (二) 05:34 (UTC)
- 怎麼說呢,封禁還是不封禁,時間長短,更多是取決於被告的態度問題;如果咱倆曾經交鋒過的某位那樣,一次封禁之後不思悔改,仍然把自己的觀點當做現實,然後為闡釋觀點而擾亂,那第二次封禁也就理所應當了;但我覺得封禁時,管理員不應該只寫結果,還要寫一段總結性的話,為什麼我們這樣判。--超級核潛艇(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02:2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