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家熾
外觀
嚴家熾(1885年—1952年)字孟繁,江蘇省蘇州府吳縣人,清末民初政治家。[1][2][3]
生平
[編輯]嚴家熾出身蘇州的東山嚴氏家族[4]。清末,歷任江西省九江府知府、景德鎮同知、廣東省韶州府知府、廣州府知府、高雷陽道道員、廣東巡警道道員。在任職期間,收殮了黃花崗起義被處決的革命派72人(72烈士)的遺體。[1][2]
1913年(民國2年)1月,任廣東省國稅廳籌備處處長。不久,調任粵海關監督。1914年5月,任廣東省財政司司長。1915年5月,署理湖南省財政廳廳長。1916年(民國5年)8月辭任。1920年(民國9年)10月,被任命為江蘇省財政廳長。同年,任東南大學校董。1925年(民國14年)辭任,被任命為河北、熱河官產總處副處長。[1][2][3]
1938年(民國27年)3月,梁鴻志的中華民國維新政府成立,嚴家熾任財政部次長。11月被罷免職務。1939年4月,接替病倒的財政部長陳錦濤,出任代理財政部長(陳錦濤於1939年6月逝世)。9月,正式升任財政部長。[1][2][3]
1940年(民國29年)3月,汪兆銘(汪精衛)的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嚴家熾任財政部政務次長兼監察院監察使。財政部政務次長任至1943年(民國32年)1月,監察院監察使任至1944年(民國33年)5月。[1][2][3]
日本投降後,嚴家熾作為漢奸遭到國民政府逮捕,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1952年,嚴家熾在上海赴為他祝壽宴會途中車上逝世,享年68歲。[1][2]
參考文獻
[編輯] 中華民國維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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