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中省
外觀
殿中省兼內侍
[編輯]秦 | 前漢 | 後漢 | 魏 | 晉 | 隋(煬帝) | 唐(玄宗) | 宋 | 元 | 明 | 清 | 主要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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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中令 | 少府 | 光祿勳 | 殿中監 | 殿中監 | 殿內省監 | 殿中省監 | 殿中省監 | 大都留守司 | 北平留守司 | 內務總理大臣 | 宮庭日常內部事務 後宮之尊[1]掌管宮中事務 |
將行 | 大長秋 | 大長秋 | 大長秋 | 大長秋 | 長秋監令 | 內侍省內侍 | 侍正 | 徽政院 | 詹事府 | 內務府 |
曹魏設置殿中監,隋朝設殿內省。唐朝武德三年(620年),改名殿中省。設置殿中監、殿中少監、殿中丞,下轄尚食、尚藥、尚衣、尚舍、尚乘、尚輦六局。龍朔二年(662年)至咸亨元年(670年)間一度改為中御府。歷時五代,北宋管理只管理郊祀、元日、冬至皇帝御殿和禘袷後廟神主到太廟的時候供應傘扇,設置判省事一人,不設職事官。崇寧二年(1103年),設置殿中監、殿中少監、殿中丞,下轄尚食、尚藥、尚衣、尚舍、尚乘、尚輦六局。御藥院、尚衣庫歸入殿中省。為寄祿官並不負責其職,靖康元年(1126年),廢除六尚局。遼朝後其職掌歸南面官內侍省,元朝之殿中司隸屬御史臺,為監察機構,與此無關。明朝大部分宮內事務重歸六尚局女官或有部分歸屬二十四衙門及工部,清朝事務歸入內務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