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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期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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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期恆(1671年—1748年),字元方。清朝政治人物,湖南常德府武陵縣(今湖南常德)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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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胡統虞是崇禎末年進士,官至秘書院學士。父親胡獻徵自蔭生授都察院經歷。胡期恆少時從年羹堯游歷。康熙乙酉中舉人。年羹堯為巡撫,薦期恆為夔州府通判,後遷知府,再遷川東道。羹堯兼督陝西,再薦期恆為陝西布政使,期恆協助年羹堯,曾諫其戒驕盈,並親自杖責違法的年家家奴。雍正三年正月,胡期恆參奏陝西驛道金南瑛,然而金南瑛是大學士朱軾、怡親王胤祥保薦。雍正帝不予准奏,雍正與年羹堯兩人的矛盾逐漸公開化。年羹堯薦升胡期恆為甘肅巡撫。

雍正三年四月,雍正特召見期恆,以其「所奏之言皆屬荒唐、悖謬。觀其人甚屬卑鄙」。[1]雍正帝在摺子上還痛罵年羹堯:「你實在昏聵了!胡期恆這樣東西,豈是年羹堯在朕前保舉巡撫的人,豈有此理!」年羹堯事敗後,胡期恆絕不彈劾年羹堯。雍正更換四川和陝西的官員,期恆被革職下獄,甘肅巡撫之遺缺由岳鍾琪兼任。清高宗即位,獲赦。晚年僑居江南,與全祖望沈德潛等交遊,為揚州詩派的領袖。[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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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蜀道集》。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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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雍正朝實錄》卷三十
  2. ^ 《清史稿·卷295》:胡期恆,字元方,湖廣武陵人。祖統虞,明崇禎末進士。國初授檢討,官至秘書院學士。父獻徵,自廕生授都察院經歷,官至湖北布政使。期恆,康熙四十四年舉人。獻徵與遐齡友,歡若弟昆,期恆少從羹堯游。上南巡,獻詩,授翰林院典籍。出為夔州通判,有恩信,民為建生祠。羹堯為巡撫,薦期恆,遷夔州知府,再遷川東道。羹堯兼督陝西,復薦遷陝西布政使。期恆通曉朝章國故,才敏,善理繁劇,羹堯深倚之。羹堯挾貴而驕,惟期恆能以微言救其失。羹堯奴辱咸陽知縣,期恆執而杖之,自是諸奴稍斂戢。嘗諷羹堯善持盈,羹堯勿能用。及羹堯敗,諸為羹堯引進者,爭劾羹堯以自解;期恆惟引咎,終不言羹堯,乃下獄頌繫。至高宗即位,始得釋。僑居江南,久之,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