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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1020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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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Vikarna不好意思,請問你投的「傾向反對」票有劃掉嗎?謝謝;@Cdip150不好意思,請問投(-)傾向反對在這裏是有效票嗎?謝謝。--這是β衰變和正電子發射請無視其他能量釋放。 2023年11月30日 (四) 13:55 (UTC)[回覆]
@Shamrockwikiedit抱歉不劃票,個人沒看到修改。可能也確實不好改善。-- Vikarna 2023年11月30日 (四) 14:17 (UTC)[回覆]
這樣子啊,唉.....,謝謝您認真的解釋。@Cdip150抱歉,只能先擅作主張暫緩這個提案是否通過的宣告了,希望不要造成您太多麻煩......--這是β衰變和正電子發射請無視其他能量釋放。 2023年11月30日 (四) 14:23 (UTC)[回覆]
根據規則:「投票者可用{{支持}}、{{反對}}(或{{support}}、{{oppose}})進行投票」,所以{{傾向反對}}並不是有效票。--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11月30日 (四) 19:57 (UTC)[回覆]

@AT春卷柯南勞煩協助研判此條目是否違反可供查證。--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12月2日 (六) 04:24 (UTC)[回覆]
先讓主編@Iflwlou來說明一下。--AT 2023年12月2日 (六) 09:21 (UTC)[回覆]
說明什麼?請說。--Iflwlou ☯I♨I☀ 2023年12月2日 (六) 09:53 (UTC)[回覆]
@AT主編對您要求說明的題目有疑問。--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2月2日 (六) 10:18 (UTC)[回覆]
對於上述意見的回應。--AT 2023年12月2日 (六) 10:26 (UTC)[回覆]
(:)回應,我也不就是打從一開始已經說清楚,還要我再補充什麼呢?如果你們要公認的媒體(基本上我認為沒有哪個媒體有問題的),用《BBC》就好不好?--Iflwlou ☯I♨I☀ 2023年12月2日 (六) 10:39 (UTC)[回覆]
個人並非質疑BBC,不過一方面搜索BBC英文未找到對應的內容,說明這篇報道是BBC緬文部自行編寫;另一方面個人看下來認為BBC緬文這篇報道在「1020」這件事上的可靠程度也存疑,例如所稱的中國政府對緬甸當局施壓,消息來源不明,中緬官方、果敢當局、民地武都沒有說,來源可能也是小道消息(參考這篇報導對發函一事的核實);再如1020事件引述的當地人的說法,和網上流傳的小道消息如出一轍,考慮這則報道晚至11月21日才放出(甚至晚於本條目中對這一事件的描述),很難說這不是網傳消息的演繹。雖然個人不敢妄下定論稱BBC緬文在這件事的報道上有問題,但還是保留合理的懷疑,並認為該條目此時不適合登上首頁,最好等塵埃落定後再全面編寫,畢竟此時就連緬軍政府官方都難免會搞出烏龍([1])。-- Vikarna 2023年12月2日 (六) 16:56 (UTC)[回覆]
個人的感覺就是從各條報道中抽取出了可靠度最存疑的部分,拼出了一個事件經過,來作為條目的核心。 -- Vikarna 2023年12月2日 (六) 17:17 (UTC)[回覆]
儘管我不同意你對我提供的可靠來源的質疑,我仍然迎合你提供一份維基認可的可靠國際媒體BBC的報導,而且其內文非引用自媒體,你的要求我做到了,你仍然在質疑來源的可靠性,我不想討論你對媒體從何處得到的第一手來源有什麼個人看法,畢竟維基本身對可靠來源的定義有明確規定,我提供的上述所有來源已足夠符合WP:可靠來源,對於可靠來源之外的額外要求我愛莫能助。--Iflwlou ☯I♨I☀ 2023年12月2日 (六) 22:19 (UTC)[回覆]
我感興趣的一點是,上邊我提及的這兩份內容相互衝突的來源,一份言之鑿鑿地說中方發文對緬施壓但沒有提到消息獲取途徑,另一份查詢之後認為該函並不存在。從合理的角度而言,主編認為是兩個都對嗎,BBC緬文的消息是否天然的比都市快報記者向當地政府的查詢可靠?其次中方向果敢同盟軍空投武器,Newtalk新聞也是引述的自媒體的說法,這個自媒體財經新聞在緬北有記者嗎?準確性幾何?另外就是正文內容表述的準確性,比如「BBC指」,「星島日報指」,「《Newtalk新聞》引用消息來源指」,為什麼不可以寫明,「BBC引述當地居民的說法稱」,「星島日報引用網傳消息稱」,「X賬號《財經真相》稱」,個人認為更真實且能減少誤導。最後是先射箭後畫靶的問題,「《Newtalk新聞》引用消息來源指……中國空投大量武器給果敢民族民主同盟軍為首的反政府武裝。《上報》報導指三兄弟聯盟獲得中國製56式衝鋒槍和81式步槍」,附的上報來源中既沒有說中國空投武器,也沒有說民地武繳獲的武器有56沖和81槓,個人認為這種暗示中國空投56和81的寫法之所以出現是已經先寫好了內容,然後再去附會來源導致的,「先射箭後畫靶」,自己加入因果而非基於來源去編修。 -- Vikarna 2023年12月3日 (日) 06:45 (UTC)[回覆]
囧rz……,看來不止我一個覺得這條目本身有問題,先提刪了,給大家討論一下。--Jeffchu2014留言2023年12月3日 (日) 09:23 (UTC)[回覆]
(:)回應大家的質疑,來源如此寫,我就如此引述,兩篇可靠來源的報導有矛盾的話,我就一同列出,維基百科不會確定哪一個否定哪一個。你說寫明可靠來源引用的第一手來源,這個我同意你的說法。但你要堅持否定可靠來源,包括BBC新聞來迎合你的「先射箭後畫靶」陰謀論,恕不同意,此外另外用戶提刪,隨便你。另外一件事,事情成立與否,只需可靠來源,有沒有官方說法,不重要。--Iflwlou ☯I♨I☀ 2023年12月3日 (日) 09:30 (UTC)[回覆]
這種情況真的很尷尬。我當時投支持票的時候是看到你們對於來源的可靠性「以方針論」是可以接受的(故此才有主編移除{{Disputed}}之行動,我「當時」傾向於相信主編),以來源BBC為例,雖然「純方針論」來源屬於可靠來源,但是有編者仔細研究了來源的性質時,發現真實性(或準確性)有疑慮。所以因此,我們是要選擇「純方針論」認定條目沒問題,還是要選擇「依現實狀況分析」認定條目有問題呢?--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2月3日 (日) 09:38 (UTC)[回覆]
那我就要問你這一點,1020事件其中一個第一手資料是撣邦本地媒體編輯,算不算是小道消息[2]?--Iflwlou ☯I♨I☀ 2023年12月3日 (日) 09:44 (UTC)[回覆]
(&)建議:既然大家提出對來源可靠性的疑慮,編者不妨藉此機會重新審視每一份來源之間是否存在矛盾,從這點入手,梳理事件的時間線,釐清事實(及其對應的證言和證據),從而確保條目的準確性。「小道消息」或「陰謀論」並非不可引用;相反,維基百科也可以收錄此類內容,但是條目主體框架還是要保證可靠性(而這些小道消息可以在適當的位置,基於對可靠來源的引述的方式,補充在其中)。--Grey [ 留言 | 原神工作組 ] 2023年12月3日 (日) 09:52 (UTC)[回覆]
(:)回應,但我認為Vikarna君「小道消息」論,是錯誤的。--Iflwlou ☯I♨I☀ 2023年12月3日 (日) 10:04 (UTC)[回覆]
個人認為一併列出為的是「平衡觀點」,不是「平衡真相和假象」。雖然「一同列出,不會確定哪一個否定哪一個」,但是明顯取信其中一個就是問題了。所提及的來源,在美國之音原文中,「美國之音無法獨立證實這一說法」[3],但是到了上報之中,這句話卻無影無蹤,且改寫成了言之鑿鑿的語氣,令人很難不質疑其可靠性。另外就是事實上有爭議的個人認為,雖然可以存在於條目中,但是不適合在首頁展示,避免造成更大範圍的誤導。-- Vikarna 2023年12月3日 (日) 15:45 (UTC)[回覆]
VOA的報導進行了求證並明確表達了是否為之背書,上報的內容裏邊不知道有沒有半句話是自己求證過的。所以說雖然都是所謂「可靠來源」,可靠程度上還是千差萬別的。-- Vikarna 2023年12月3日 (日) 15:55 (UTC)[回覆]
AFD被重新提交了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12/11#1020事件....... --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2月11日 (一) 06:10 (UTC)[回覆]

@Cdip150AT春卷柯南存廢討論已獲(○)保留了,可以假定可供查證的部分暫無違反或恰好有達到社群認為的最低標準,請裁定一下本評審是否要繼續,或者可不可以繼續。副知@IflwlouFradonStarSupergrey1Prince of Erebor--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2月18日 (一) 09:38 (UTC)[回覆]
(:)回應,基於共識,我已經做了超越可靠來源方針的嘗試,由於我此更改是按他人的要求,應由其他人決定才行。--Iflwlou ☯I♨I☀ 2023年12月18日 (一) 10:08 (UTC)[回覆]
條目本身我認為問題不大,也不會改之前的支持票,但不知道過了這麼久還是否符合DYK的評選要求了。----FradonStar|八閩風雲 2023年12月18日 (一) 13:29 (UTC)[回覆]
作為局外人,我認為AFD處已經(變相)形成了此條目並未違反可供查證要求的共識。即使如此,那就沒有不放行之理。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2月19日 (二) 01:47 (UTC)[回覆]
還未通知@Vikarna。--Grey [ 留言 | 原神工作組 ] 2023年12月20日 (三) 11:26 (UTC)[回覆]
當前版本已經改善了亟待修改的問題。所以不反對當前的內容上DYK,另知會主編者@Iflwlou,以及參與討論的@Supergrey1A2569875。 -- Vikarna 2023年12月21日 (四) 20:30 (UTC)[回覆]
(※)注意@AT春卷柯南如無更多異議,三天後放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12月22日 (五) 00:30 (UTC)[回覆]

關於「中國臥底警察遇害」真實性

[編輯]

2024年底,明家被中國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同時,官方媒體的報道否認了「中國臥底警察遇害」的說法。公安機關還原緬北「10·20」案件真相罄竹難書罪 千里緝兇還——公安機關偵破緬北果敢明家犯罪案件始末

@Sinsyuan@Vikarna@Iflwlou請各位編輯、討論的參與者,看看應該怎麼改?--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12月30日 (一) 03:24 (UTC)[回覆]

可以加入中國官方的說法,但要保留緬甸官方來源的說法。--Iflwlou ☯I♨I☀ 2024年12月30日 (一) 03:26 (UTC)[回覆]
官方來源作為最為全面和貼切的來源,應當作為主要的參考來源,其他來源過時或者片面的只應該作為不同角度的補充。否則作為一個偏向事實性而非觀點性的條目,體現出的猜測多過實證,就會不成比例,有失偏頗。-- Vikarna 2024年12月30日 (一) 09:43 (UTC)[回覆]
如何認為「最為全面」、「事實性」,官方來源(聲明)也是呈現一種觀點。WP:NPOV 平等表達重要觀點。各個來源是否重要和準確可以討論。--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30日 (一) 10:06 (UTC)[回覆]
觀點是觀點,事件是事件,只有說某人的看法,事件是發生的事實,事實不需要平衡觀點,要如何如何表達觀點反倒是引喻失義了。
對於事件如何發生,不可能有着截然不同的兩種情況。官方基於取證,調查和一手資料已經發佈了一些調查結果,進行事件還原,目前為止,這個結果自身尚未受到質疑,而從前的一些未曾背書的消息卻被它推翻。
所以如果路邊社聲稱掌握了更可靠證據,再次推翻這一報告,請務必及時告知我,謝謝!。-- Vikarna 2025年1月1日 (三) 15:4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