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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討論:李金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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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3日 (五) 11:02 (UTC)[回覆]

User:李金倫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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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User:李金倫」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2023年2月3日 (五) 11:36 (UTC)[回覆]

User:李金倫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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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編者認為您創建的頁面User:李金倫內容不當,符合快速刪除條件,該頁面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快速刪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若您認為刪除理由不合適或您已對頁面做了改善,請在被提刪頁面快速刪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 on}},並在頁面的討論頁中說明理由。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東風留言2023年2月11日 (六) 03:22 (UTC)[回覆]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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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圖標
由於散發廣告/宣傳,您已被永久封禁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禁申訴指導,然後在討論頁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註冊賬戶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您用作申訴的賬戶亦會被封禁。 Mys_721tx留言2023年2月15日 (三) 20:48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本人無意做任何違反維基百科的規則的事,本人創建新條目單純為了增添李金倫的人物介紹,並沒有散播廣告的念頭。而且剛才編輯的內容都有相關的參考資料,參考資料是官方媒體和日報發佈的,並不是個人那些網址,請查明。麻煩管理人員提示一下詳細的問題所在,因為本人第一次編輯,可能有些地方並不清楚,可否幫我解封李金倫留言2023年2月15日 (三) 21:36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既然不是李金倫本人,那仍然違反WP:用戶名,無法解封。
  處理人:AT 2023年2月18日 (六) 14:05 (UTC)[回覆]

--李金倫留言2023年2月15日 (三) 21:36 (UTC)[回覆]

(!)意見:該用戶犯後態度不佳,一直為自己的不當編輯行為找藉口(如:否認自己就是李金倫本人,但無法解釋為何取該用戶名稱以及在自己用戶頁面做自我介紹宣傳)以及責怪當初封禁的管理員為何不詢問用戶名是否為本人、責怪提報用戶以及管理員不合理的提報與封禁...等諸如此類抱怨,基於前述,尚請其他管理員審酌其對話內容及相關犯後態度做審核。薏仁將🍀 2023年2月16日 (四) 07:43 (UTC)[回覆]

本人對這件事就事論事,指出本人問題與請求,但該管理者一直似乎濫用權力,一直壓榨我一樣。請各位管理員仔細看看我們的對話,我一直追求詳細的原因,是為了我以後更好的編輯。維基百科人人可以編輯,該管理員沒有事先提醒,而且用永久封禁的做法實在太過分。我沒有維基百科賬戶不重要,但這位管理員是否有專業素質基本?我懷疑其專業能力。我不是李金倫是事實,甚至可以視頻通話認真都可以。但這位管理員似乎並不聽我的訴求,濫用權力,請官方查清。維基不是法庭,用審犯人的說話方式來對待我實在太過分。有這樣的管理員,我寧願放棄維基百科,實在令人失望。--李金倫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58 (UTC)[回覆]
另外您似乎誤解什麼,抱歉,本人並非是管理員喔,所以本人無所謂的濫權,還有這裏並非是法院。薏仁將🍀 2023年2月16日 (四) 08:02 (UTC)[回覆]
既然你不是管理員,那麼你是評論員?可以換一個人來嘛?我與你似乎沒有辦法溝通。我講的東西你似乎都誤解。你的專業水平根本分辨不出來我的意思。--李金倫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8:06 (UTC)[回覆]
個人也不是評論員,相關議題每位維基人是可以參與討論的,僅就您的行為提出對應的規範,還有再提醒您一次:請別試圖以不知道方針規範(方針規範都已經明明白白的告訴您)這種方式執意否認您所犯的不當編輯行為(以李金倫用戶名編輯李金倫頁面做宣傳自我介紹,否認自己是李金倫),然後堅持自己的行為正確(取名李金倫只是要編輯李金倫用戶條目而因此取名)的謬論,責怪他人(提報用戶、管理員以及本人及其他善意勸導用戶),此等行為僅會讓審核的管理員認為您僅是找藉口、強辯罷了,無助於您的申訴,這樣您能理解嗎?--薏仁將🍀 2023年2月16日 (四) 08:46 (UTC)[回覆]
那你們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證明我不是李金倫?而不是一味懷疑,懂嗎?凡事講證據的,先生。例如,要我視頻通話認證下都可以。別太無理取鬧,都是維基人,應該專注處理問題,而不是無休止的指責。你明白嗎?--李金倫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9:09 (UTC)[回覆]

請勿在維基百科建立自我介紹的條目,使用者頁面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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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屢次建立自我介紹的條目屬於維基百科不是宣傳推銷工具 中的第四點自我宣傳,另外強烈不建議編輯者自行建立自傳的條目,因為會有潛在性問題發生,見自傳 章節的敘述,而且尚有利益衝突的問題發生。請您知悉瞭解,為什麼不建議您編寫自傳,原因就是在此薏仁將🍀 2023年2月16日 (四) 00:05 (UTC)[回覆]

請問人物如何建立?如果不能建立,維基的意義又是什麼?不應該有公眾人物的介紹嗎?上維基百科,這是對社會負責吧,我們是看到可以編輯人物才來的,明明像李居明他這樣的詞條都可以上,為何到我們就不可以?我這樣編輯是因為看到維基上有人這樣成功通過,例如李居明這樣的人物介紹。我們都是跟規則做事,動不動就封禁我賬號的編輯權力,而且你們根本就沒有提前提醒我,如果有提前通知我是更加警慎去編輯的。--李金倫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2:52 (UTC)[回覆]
是需要有關注度的,維基百科強烈不建議建立自傳的原因是寫自己的傳記很大可能會宣傳自己,就是廣告了--懂得時間旅行Zys6913稿 2023年2月16日 (四) 02:58 (UTC)[回覆]
閣下可以看看自己的討論頁上面的歡迎消息--懂得時間旅行Zys6913稿 2023年2月16日 (四) 02:59 (UTC)[回覆]
本人所寫的人物,內容都是客觀的人物經歷。無任何添加誇大事作用,這都算宣傳嗎?而且該人物是有關注度的,都上過多次官方媒體和正式的報紙,這都不可以做參考資料嗎?不算有關注度?--李金倫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09 (UTC)[回覆]
@李金倫君您的歡迎辭裏面的方針指引和七種常見錯誤的說明請問閣下您有熟讀嗎,有分別點擊進去閱讀嗎?還是僅是走馬看花或是選擇性忽略呢?本人所提及的方針(藍色字體)又試問閣下您是否有點擊進去看呢?如果有,相信您應該就不會反問我為什麼自己不能寫自傳,尤其是新手更是不建議。薏仁將🍀 2023年2月16日 (四) 03:00 (UTC)[回覆]
@薏仁將 請問閣下是在問我嘛?我熟讀了啊 捂臉--懂得時間旅行Zys6913稿 2023年2月16日 (四) 03:02 (UTC)[回覆]
@Zys6913君不是你啦…是樓主本人啦…薏仁將🍀 2023年2月16日 (四) 03:07 (UTC)[回覆]
哦哦哦--懂得時間旅行Zys6913稿 2023年2月16日 (四) 03:08 (UTC)[回覆]
你好,本人有閱讀過該規則。並且參考了李居明該人物詞條的編輯方式,該人物詞條是維基上成功編輯的,我參考他的方法都不行,是否證明你們有偏私的嫌疑?為何同樣的方式,他就可以,我就不可以?--李金倫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2 (UTC)[回覆]
問題很明顯就是出在於你編輯者執意要編輯要介紹自己,要寫自己的自傳介紹,在維基百科就是不建議、不允許自己編寫自己傳記的編輯行為,你確定你有弄懂弄清楚?強烈要求您再看一次自傳中的「自傳所存在的問題」、「建立一個關於您的條目」這二個章節;還有你一直宣稱其他條目有編輯者編寫自己自傳的行為,這是很嚴重的指控,請您提出相關證明來佐證您的說法,否則就請停止相關指控,以上說明。薏仁將🍀 2023年2月16日 (四) 05:05 (UTC)[回覆]
本人並非無端指控,因為本人就是看到該詞條而跟其框架編輯的,麻煩貴管理者查看,詞條:李居明,因為本人不知道如何上傳圖片證據給你們看,本人的編輯內容與其相似,麻煩搞清楚。我編輯的內容只是一個人的人名和職業和經歷,如果經歷不可以我可以刪除,剩下人名和職業,如果這樣的話,是否可以?--李金倫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01 (UTC)[回覆]
您使用者名字為李金倫,李金倫要創建李金倫的條目(或使用者自己頁面自我介紹亦同)這就是不行,本人所指:您一直宣稱是效仿他人的條目結構,但,那個是由其他用戶所建立的,而不是所謂的由條目本人(李居明)建立的,而這個狀態是可以允許的。試問來回反覆溝通討論,您有看出問題點在那裏了嗎?要寫人物條目,可以,但是不是寫自己的自傳,不是自己起筆,因為會很有問題,請問閣下您了解了嗎?--薏仁將🍀 2023年2月16日 (四) 07:15 (UTC)[回覆]
我並非李金倫,你們都沒有問清楚就封禁,本人是想創建這個人的條目所以用其名稱做用戶名註冊。你一直說我沒有了解清楚,我一直都跟你們的指示跟進修改,而你們連我是不是李金倫都不清楚,是否適合評判我?--李金倫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30 (UTC)[回覆]
你們一直所講的我編輯的內容不合規,請問是否可以指出是哪一部分,可詳細點嗎?本人一直跟足規則編輯,如果不適合我都會跟規則刪除,本人不是自傳,我也並非李金倫本人,我是看到李金倫相關的報道而知道這個人的,在很多地區都有人知道這個人,本人提供的參考資料也足以證明,所以感興趣編輯這個條目的。你們封禁我的賬戶是否太衝動?至少給點提醒,這樣我以後如何使用?未來如何還能夠為維基百科編輯更好的東西?維基百科宗旨是人人可以編輯,如果你是我,你們是否覺得在嘗試過程中,突然被這樣的封禁做法、指責做法會不會太過份?本人對事不對人,請負責封禁的人還有D良心。--李金倫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24 (UTC)[回覆]
即便您否認不是李金倫本人(那為何當初用戶名稱要取這個名字?),但是您確確實實取了李金倫這個名字,也確實在自己用戶頁面介紹李金倫這位人物,試問:看到的其他維基人或是管理員有那一位不會認為您在宣傳自我?本人這樣子問您就好,您為什麼要做一些會讓人誤解的事情?管理員及其他提報用戶只是照程序來而已,您現在否認已經發生的事情,您覺得不像在為自己的過錯在找理由設法開脫嗎?--薏仁將🍀 2023年2月16日 (四) 07:35 (UTC)[回覆]
本人已經表明清楚,用李金倫這個名是因為要創建這個條目,我並不知道是否用戶名和詞條相同會影響到你們的認知。你們封禁之前也沒有問我先,我並沒有否認,我只是問你們我哪一部分不合規,想你們更清楚地指出來,以便我以後修改編輯。你們有你們的職責我明白,但都麻煩換位思考一下,我只不過是想更好的去編輯。--李金倫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47 (UTC)[回覆]
本人說過:你犯的錯就是自己寫自己的自我介紹(雖然你自己否認不是李金倫本人,但所用的理由,說實話很沒有說服力)。剩下的交由其他管理員審查您的申訴,當然本人認為該則討論管理員也會看到,您如果還有話想說,那麼請回歸到申訴模板那裏,有疑義,請問管理員吧。薏仁將🍀 2023年2月16日 (四) 07:5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