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用戶討論:ZXZhang711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您好,ZXZhang711!歡迎加入維基百科!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裏。除了歡迎辭以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政策
GNU
GNU
版權問題解答
貢獻內容必須是您所著或獲得授權
並同意在CC-by-sa-3.0和GFDL條款下發佈
手冊
手冊
問號
問號
有問題?請到互助客棧詢問,或在我的對話頁提出。別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Symplectopedia留言2016年5月6日 (五) 14:55 (UTC)[回覆]

由於進行破壞,您已被暫時禁止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發郵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於您自己的討論頁頁頂加入{{Blocks review}}並寫下您要求覆審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一個賬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

--219.79.127.6留言2016年7月21日 (四) 02:32 (UTC) [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管理員Aotfs2013自己就是Lamigo桃猿(以下簡稱吱吱)球迷,他回退文章的執行只是為了拯救自身所支持球隊之形象而回退文章,並未迴避。而且我寫的內容有許多批踢踢鄉民如yisiang92、jerli、monkeyboy、FUNYUN、gtgra053789、rain0212、edouard09、cityhunter04、daniel0203、Y1999等人都很認同,還替我加油打氣,認為我做了他們不敢做的事 --ZXZhang711留言2016年7月19日 (二) 09:32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3RR沒有理由,其編輯紀錄本人亦認定為破壞。
  處理人:James970028留言2016年7月21日 (四) 12:52 (UTC)[回覆]

回復通告

[編輯]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ZXZhang711。您在Aotfs2013的對話頁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於2016年7月19日 (二) 14:40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隨時移除本通知[回覆]

他並非管理員,無須迴避,若有問題應溝通,見WP:爭議的解決--N-C16留言2016年7月19日 (二) 14:40 (UTC)[回覆]

用戶查核通知

[編輯]
您好,一名維基用戶對您的賬號提請了用戶查核,因為您可能違背了傀儡方針。您可以在了解相關方針後,前往用戶查核請求頁面發表您的意見。--203.186.21.25留言2016年7月20日 (三) 09:50 (UTC)[回覆]
如果您確有違反維基百科相關政策的行為,請知悉:社群對初犯、尚未意識到錯誤的新手或保證不再犯者比較寬容。然而濫用多個賬號是非常重大且需要處理的行為,應嚴肅待之。

有關魁儡封禁219.79.96.72(為什麼會天上掉下來一個魁儡呢?)

[編輯]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也是收了信件才知道這個IP是我的「魁儡」,我平常極少使用IP,都是登入帳號的;補充一下,這個IP地點應該在香港,我在台灣.ZXZhang711留言) 2016年7月21日 (四) 09:20 (UTC) --ZXZhang711留言2016年7月20日 (三) 12:11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WP:DUCK
  處理人:廣雅 范 2016年7月22日 (五) 08:5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