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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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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獻事件,是1966年1月9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擊落中華民國空軍軍機的事件。

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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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1月8日夜,福建沿海中國人民解放軍某守備師船運隊一艘編號為「F-131」小登陸艇從福建省馬尾裝運物資前往霞浦,物資包括柴油、地圖、槍隻、彈藥等,艇上共有十人。其中吳文獻(19歲)、吳珍加(20歲)、吳春富(21歲)開槍擊斃艇長甘久郎(30歲)、魏獻美(27歲)、陳振新(25歲)等三人,在格鬥中張正慶、許忠義、施林嶽、楊保等其他四人也中彈死亡。[1]吳文獻、吳珍加、吳春富將登陸艇駛至馬祖,三人被中華民國政府反共義士的身份相待,並計劃於次日以專機接往台灣中國人民解放軍福州軍區1月8日深夜獲知,中華民國將在次日派出專機搭載空軍情報署人員,到馬祖迎接三人,並將舉辦歡迎大會,將有記者進行現場報導,準備大造聲勢,於是該軍區在1月9日凌晨5時許將派戰機狙擊的作戰計劃上報中央軍事委員會。1月9日早晨,中央軍委批准了作戰方案,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指示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有把握、有利就打掉它,沒有把握也不是非打不可,總之不要吃虧。[2][3][4][5][6][7]

1966年1月9日上午,中華民國空軍從台灣派出一架C-47運輸機到馬祖接吳文獻、吳珍加及吳春富三人。飛機於8時37分飛抵馬祖,但由於降落時被大側風吹離跑道,經飛行員修正後又衝到跑道旁的草地上,機翼擦地損傷,無法執行任務。中華民國國軍又從嘉義救護機中隊派出一架HU-16(SA-6)信天翁式水陸兩用機前往,中午12時11分降落馬祖;另安排嘉義基地的第4大隊第22中隊兩架F-100A戰鬥機護航。15時35分,HU-16專機載著吳文獻、吳珍加及吳春富三人、記者、中華民國空軍情報官從馬祖起飛,準備回到台灣。15時41分至15時43分,福州機場兩組四架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第24師飛機先後起飛,副大隊長李純光、副中隊長胡英法駕駛殲-5雙機為第一梯隊,飛行員沈學禮、楊才興駕駛殲-6雙機為第二梯隊兼掩護。15時51分,殲-5僚機胡英法發現該專機,立即報告長機李純光和地面指揮所。按照「誰先目視敵機,誰就有優先交戰權」的規則,胡英法加速進入攻擊航線。在高空掩護的兩架殲-6也調整航向,遠離HU-16,中華民國空軍F-100戰鬥機被作戰司令部調開,直接去攔截這兩架誘敵的殲-6。胡英法多次攻擊未果,李純光隨即對HU-16三次進入開火,分別擊中左發動機、尾部、右翼根,HU-16專機墜海。專機上共有十七人,全部喪生。之後,中華民國軍方出動30多架次戰機和多艘軍艦搜尋,均無所獲。[2][3][4][5][6]

除了台灣軍方派出的飛機之外,台灣媒體也有包機前往馬祖採訪,該包機返回台灣前,機場塔台告訴該機駕駛練振綱「後面有人」,練振綱知道此為有「匪機」之意。因當時馬祖機場無夜航設備,該包機在機場等待後,只好於日落前起飛,並更改航路向北繞道。包機安全返台後,練振綱才知道載有「反共義士」的專機被擊落的消息。[8]

時任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嚴家淦中華民國國防部部長蔣經國中華民國立法院就整件事件作秘密報告,中華民國監察院也要求中華民國國防部就為何將護送吳文獻等人的戰鬥機調走作出合理解釋[2]

新華社中央社當時均有報導此一事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華社報導,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飛機於1966年1月9日下午曾在華東沿海擊落一架美製的台灣飛機,該機被擊落後墜入海中,但報導沒有說明這架飛機的型號。中華民國中央社將此事件斥為謀殺反共義士[5][6]人民日報報導,時任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兼國防部長的林彪頒發嘉獎令,表揚九日下午在華東地區上空擊落美制蔣機一架的空軍部隊[9]

相關文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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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梁所著小說《亮劍》第三十一章中,吳文獻以吳連生之名登場,事跡大體與歷史類似。小說中說,吳連生因為與排長發生衝突,而借着隨排長出海運送物資的機會,殺死排長投奔馬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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