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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顏宗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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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顏宗憲(1108年—1166年10月8日),完顏撒改之子,完顏宗翰之弟。字吉甫,喜歡讀書,甚賢。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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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憲三名阿懶。頒行女直字書,年十六,選入學。太宗幸學,宗憲與諸生俱謁,宗憲進止恂雅,太宗召至前,令誦所習,語音清亮,善應對。侍臣奏曰:「此左副元帥宗翰弟也。」上嗟賞久之。兼通契丹、漢字。未冠,後宗翰伐宋,汴京破,眾人爭府庫取財物,宗憲獨載圖書以歸。朝廷議制度禮樂,往往因仍遼舊,宗憲曰:「方今奄有遼、宋,當遠引前古,因時制宜,成一代之法,何乃近取遼人制度哉。」希尹曰:「而意甚與我合。」由是器重之。

撻懶、宗雋唱議以齊地與宋,宗憲廷爭折之,當時不用其言,其後宗弼復取河南、陝西地,如宗憲策。以捕宗磐、宗雋功。授昭武大將軍」修國史,累官尚書左丞。熙宗從容謂之曰:「響以河南、陝西地與宋人,卿以為不當與,今復取之,是猶用卿言也。卿識慮深遠,自今以往,其盡言無隱。」宗憲拜謝,遂攝門下侍郎。

當初熙宗以疑似殺左丞相希尹,久之,察其無罪,深閔惜之,謂宗憲曰:「希尹有大功於國,無罪而死,朕將錄用其孫,如之何?」宗憲對曰:「陛下深念希尹,錄用其孫,幸甚。若不先明死者無罪,生者何由得仕。」上曰:「卿言是也。」即日復希尹官爵,用其孫守道為應奉翰林文字。皇統五年(1145年),將肆赦,議覃恩止及女直人,宗憲奏曰:「莫非王臣,慶幸豈可有間邪。」遂改其文,使均被焉。轉行台平章政事。天德元年(1149年),為中京留守、安武軍節度使。封河內郡王。改太原尹,進封鉅鹿郡王。正隆例奪王爵,再遷震武、武定軍節度使。

世宗即位,遣使召之,詔曰:「叔若能來,宜速至此,若為紇石烈志寧白彥敬所遏,亦不煩叔憂。」宗憲聞世宗即位,先已棄官來歸,與使者遇於中都,遂見上於小遼口,除中都留守,即遣赴任。詔與元帥完顏彀英同議軍事。明年,改西京留守。八月,改南京。仆散忠義自行台朝京師,宗憲攝行台尚書省事。召為太子太師,上謂宗憲曰:「卿年老舊人,更事多矣,皇太子年尚少,謹訓導之。」俄拜平章政,太子太師如故。下詔以《太祖實錄》賜宗憲及平章政事完顏元宜、左丞紇石烈良弼、判秘書監溫王完顏爽各一本。

移剌高山奴前為寧州刺史,以貪污免,世宗以功臣子孫宗族中無顯仕者,以為秘書少監。是時,母喪未除,有司奏其事,宗憲曰:「高山奴傲狠貪墨,不可致之左右。」世宗曰:「朕以其父祖有功耳,既為人如此,豈可玷職位哉。」追還制命,因顧右丞蘇保衡、參政石琚曰:「此朕之過舉,不可不改,卿等當盡心以輔朕也。」有司言,諸路猛安謀克,怙其世襲多擾民,請同流官,以三十月為考。詔下尚書省議,宗憲乃上議曰:「昔太祖皇帝撫定天下,誓封功臣襲猛安謀克,今若改為遷調,非太祖約。臣謂凡猛安謀克,當明核善惡,進賢退不肖,有不職者,其弟侄中更擇賢者代之。」上從其議。進拜右丞相。大定六年九月癸丑日(1166年10月8日) ,完顏宗憲薨逝[1],當時五十九歲。世宗輟朝,悼惜者久之,下命百官致奠,賻銀一千五百兩、重彩五十端、絹五百匹。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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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妾:褚紅雲,原為北宋莘王趙植的妾,靖康之變被俘,歸完顏宗憲為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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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金史》卷6:癸丑,尚書右丞相宗憲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