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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基非法集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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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基非法集資案,是1998年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南開區涉案達43億人民幣的巨額非法集資詐騙大案。[1]由於該案件受到主政天津市公安、檢察、司法系統十餘年的天津市政協主席、市政法委書記宋平順的庇護,在案發近十年後仍然得不到解決,直至曾干涉此案的高官宋平順在2007年自殺後,該案件的脈絡才得以理清並公之於眾。

案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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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90年代初,香港商人梁志彬經人介紹與宋平順相識。1993年,梁志彬經時任天津市政法委書記、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宋平順幫助下,以香港基信企業有限公司之名,與隸屬南開區建委的南開區建設開發公司合作,成立了天津永基房地產開發公司。1994年永基公司藉助宋平順的背景,順利獲得天津市政府的下發的「津政發[1994]4號」文件,藉口舊城改造將其列為「天津市政府重點建設項目」之一,以批租形式取得位於南開區黃河道的一塊4萬平方米土地的50年使用權,永基花園地產項目隨之啟動。

永基花園地產項目計劃分兩期進行建設銷售,其中一期工程建成永基大廈商住樓兩棟、永基花園住宅樓三棟及永基商城一座。截至1994年12月20日,該項目已向北京上海兩地預售住宅、商鋪共計人民幣2億元,實際收入已達1.5億元。

1995年1月,在一期工程銷售良好的情況下,永基公司開始將預售範圍擴大至全國並在京、津兩地投放大量廣告。但是,當時永基公司實質上是在藉口房產銷售,以賣商城台位的方式進行變相吸納社會資金的非法集資活動。非法集資的具體過程為,購買永基商城一個台位是8萬元,約定:「兩年固定回報率26.6%,三至四年固定回報率27%,約定的年限到期全部退還本金」。然而,交易雙方的憑據僅為一張永基公司出具的票據。這並非是房地產交易,其實質是在買者與賣者之間構建的是一種債權關係,以極高的利率來吸收公眾的存款。因此,在當時針對永基公司變相集資的質疑與討伐不斷。《中國信息報》曾以「天津永基花園:是售台位?還是變相集資?」為題,對該項目提出公開的質疑,並援引當時銷售人員的話稱,僅北京地區就有1700人購買了永基商城的台位號。[2]此後,永基項目的銷售在備受爭議的情況下仍然在1996年至1998年達到頂峰,有來自全國約12400餘名業主與其簽訂了購買合同;其中還包括天津市、南開區的兩級地方政府中的諸多官員。[3]但這些所集資金並未被梁志彬用於永基二期工程的建設用途。

1998年適逢亞洲金融危機和開發歷三年有餘,合同已進入兌付高峰時期,港商梁志彬的資金鍊斷裂。永基花園地產項目的集資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定性為「亂集資」,港商梁志彬在宋平順的協助和庇護下攜帶大量資金逃出中國大陸,而業主的房產證被廢黜,多數業主血本無歸。

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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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基非法集資案事發後近十年,由於天津市政協主席、市政法委書記宋平順等人的庇護,該案件案情始終不能查清。作為受害者的近萬名業主自發組成業主委員會,遍訪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天津各級部門,但法院一概不予立案。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給出的答覆是:「我們按中國人民銀行對永基公司亂集資的定性,接上級指示,凡永基公司的案件一律不受理。」即使在中央部委出具督辦函件的情況下,天津市地方執法部門仍然互相推諉責任不予處理。[4]

2004年3月15日,曾有1000多名來自天津的民眾在北京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門前打出「打倒張立昌,打倒大惡霸宋平順!」的橫幅表示對該案的處理方式的不滿。在天津廣泛流傳的民謠「兩順一昌,唬弄中央」便是對包括該案幕後黑手宋平順的諷刺[5]

直到該案件的庇護傘天津市委原書記張立昌去世和天津市政協主席、市政法委書記宋平順自殺後,該案件的政商勾結關係才被曝光,案情得以公之於眾。2007年7月,天津市南開區政府成立了由區長掛帥,包括財政、公安、檢察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專門處理天津永基集資案歷史遺留問題,盤活已閒置多年的永基項目,同時結清所欠工程款和業主集資款,以期在北京奧運會之前解決遺留問題。[4]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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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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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津门肃贪隐线:皮黔生裙带大网盘根错节. 《財經》. [May 16, 2011]. [失效連結]
  2. ^ 天津永基花园:是售台位?还是变相集资?. 《中國信息報》. 1995年11月22日. 
  3. ^ 宋平顺案实指永基非法集资一案. 財經. [May 17, 2011]. [永久失效連結]
  4. ^ 4.0 4.1 羅昌平. 天津成立工作组处理永基集资案. 財經. Aug 15, 2007 [May 17, 2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5. ^ 天津書記張立昌病逝 官褒民貶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2010年11月27日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