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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毓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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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毓粹(1615年1月3日—17世紀),含美北直隸大名府東明縣[1]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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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毓粹是崇禎十五年(1642年)壬午科順天鄉試舉人順治三年(1646年)會試中式,四年(1647年)補殿試成進士,先在戶部觀政,後獲授平利知縣[1],十三年(1656年)改任浙江昌化知縣,為人慈祥,喜歡教化人民,與教諭博張貞侯、訓導傅應驥每月課士,提供膳食筆札鼓舞士子,同時簡刑勸農,革除蠹吏私下收取的數十金造屋例,十七年(1660年)分考鄉試也號稱得人,在昌化十年人們稱頌為「盧母」,後官至工部虞衡司主事[2][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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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盧九場,贈中憲大夫;祖父盧學樂,萬曆十三年舉人;父盧允諧,增廣生[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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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順治四年丁亥科進士三代履歷》:盧毓粹,曾祖九場,誥贈中憲大夫;祖學樂,乙酉舉人;父允諧,增廣生。含美,書一房,甲寅年十二月初四日生,東明縣人,壬午八十四名,丙戌會試三百八十名,丁亥補殿試三甲二百六名,戶部觀政,授陝西平利知縣。
  2. ^ 乾隆《東明縣志·卷五·選舉》:國朝進士 盧毓粹 順治丙戌【丁亥】科,學樂之孫,任平利、昌化縣知縣,工部虞衡司主事
  3. ^ 民國《【浙江】昌化縣志·卷八·秩官志》:盧毓粹,字含美,大名府東明人,進士,順治十三年任,性仁厚,服官一本以慈,尤喜作人,偕學博張貞侯、傅應驥率先月課士,具膳饈供筆札以示鼓舞,簡刑勸農民以無訟,昌邑向取本山木造屋無稅例,時各蠹勾連關差踵門科屋稅,輿馬紛沓炰烋,徧邑中造屋數十金稅費,且倍蓰魚肉民殊酷,粹力請於憲勒石永革之,民賴以寧,庚子分房所得皆名士,令昌十載人頌為盧母,後陞工部虞衡司主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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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順治四年丁亥科進士三代履歷》
  • 乾隆《東明縣志》·卷五·選舉
  • 民國《【浙江】昌化縣志》·卷八·秩官志
官銜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魏可教
明朝知縣
清朝平利縣知縣
1647年-順治年間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王章
前任:
魏墀
清朝昌化縣知縣
1656年-1666年
繼任:
劉宗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