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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勃·卡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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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鮑勃·卡爾
The Hon. Bob Carr
澳大利亞參議員
任期
2012年3月6日—2013年10月24日
前任馬克·阿比卜英語Mark Arbib
繼任黛博拉·奧尼爾英語Deborah O'Neill
選區新南威爾士州
澳大利亞外交部部長
任期
2012年3月13日—2013年9月18日
總理朱莉亞·吉拉德
陸克文
前任陸克文
繼任朱莉·畢曉普
第39任新南威爾士州長
任期
1995年4月4日—2005年8月3日
總督彼得·辛克萊英語Peter Sinclair
戈登·塞繆爾斯英語Gordon Samuels
瑪麗·巴希爾
前任約翰·法希英語John Fahey
繼任莫里斯·艾瑪英語Morris Iemma
新南威爾士州議會反對黨領袖
任期
1988年4月11日—1995年4月4日
前任尼克·格雷納英語Nick Greiner
繼任彼得·柯林斯
新南威爾士州議會議員
代表Maroubra選區
任期
1983年10月22日—2005年8月3日
前任比爾·海格英語Bill Haigh
繼任邁克爾·戴利英語Michael Daley
個人資料
出生羅伯特·約翰·卡爾
Robert John Carr

(1947-09-28) 1947年9月28日77歲)
 澳洲悉尼Matraville
政黨澳大利亞工黨
配偶海倫娜·卡爾英語Helena Carr
母校新南威爾士大學

卜卡[1][2],或譯鮑勃·卡爾[3](英語:Bob Carr, 1947年9月28日),全名羅伯特·約翰·卡爾(英語:Robert John Carr)是澳洲工黨籍政治家,曾擔任新南威爾士州長(1995年4月-2005年8月)[4][5],及澳洲外交部長(2012年3月-2013年9月)和新南威爾士州的聯邦參議員等職務。

卡爾出生於悉尼東南區,出身貧寒,是家中的第一個中學畢業生和大學生。大學畢業於新南威爾士大學歷史專業。後從事記者工作。1983年10月,卡爾經補缺選舉入選新南威爾士州議會,成爲代表馬魯巴選區(Maroubra)的工黨籍州議員。[4]。1988年,成為新州工黨黨魁,並出任州議會反對黨領袖。1995年競選新南威爾士州長成功,在1999年和2003年兩次連任,直至2005年7月辭職引退。他是新南威爾士州歷史上任職時間最長的州長。

辭職退隱七年後,2012年2月,卡爾再度出山進入聯邦參議院,並接替陸克文吉拉德內閣和第二次陸克文內閣中出任澳大利亞外交部長,直至2013年9月。

鮑勃·卡爾的妻子海倫娜是馬來西亞華裔、印度裔混血。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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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澳洲外長卜卡否認將讓路 堅持連任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大紀元》
  2. ^ 卜卡指撒切爾夫人曾發表種族主義言論[永久失效連結] 《星島環球網》
  3. ^ 澳洲英語中「Carr" 讀音是「卡」,將其譯為「卡爾」是形譯
  4. ^ 4.0 4.1 The Hon. (Bob) Robert John Carr (1947 – ). Members of Parliament. Parliament of New South Wales. [8 February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1-08). 
  5. ^ 卡爾是新南威爾士連續任職州長或殖民地總理時間最長者,其前任中擔任此職位更長的只有澳大利亞「聯邦之父」亨利·帕克思,但後者是五次不相連的任期。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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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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