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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討論:JuneAugust/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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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您!您最近建立或大幅改進的條目聖鬥士星矢 LEGEND of SANCTUARY經推薦後,獲選於首頁作新條目展示。如果希望推薦其他您關注的條目,歡迎前往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提名。在您建立或大幅改進的所有條目中,總計有52篇條目獲推薦作首頁新條目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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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條目廣州華南虎欖球隊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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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上的相同條目也是我寫的,現在已在其頁面添加以下文字「本頁面的文字允許在CC-BY-SA 3.0協議和GNU自由文檔許可證下修改和再使用」。

請問如何恢復此條目?

mike-dog留言2014年7月8日 (二) 11:46 (UTC)Mike-dog (留言)[回覆]

中國農業大學生物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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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裏面用到的是官網上的資料,不可以嗎?我看維基百科上有的也是用的官網上的資料呀?

我有寫撤銷原因啊 :-) 那兩個 diff 記錄了這個條目被曾提出過關注度問題及其解決結果。--tOMG 2014年7月8日 (二) 16:14 (UTC)[回覆]

明白你的出發點了,於是略微清理並補充了內容。雖然補充內容又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第一手來源 XD --tOMG 2014年7月8日 (二) 17:35 (UTC)[回覆]

請閣下不要撤銷現有岳路平詞條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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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回撤的版本是由已被封禁賬號小家碧玉編輯的。具有較多爭議,且失去了原有內容的中立性和事實性描述,該版本被管理員已經多次撤消,具體情況閣下可以前往管理員或者小家碧玉的談論頁了解。

感謝閣下對岳路平詞條中的存在問題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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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並非該詞條的第一編輯者,我只是在近期無意中發現該詞條部分編輯者在詞條中提出了對岳路平詞條的相關質疑,因為這部分存在質疑的編輯者提出的疑問,讓我才開始關注該詞條中的問題,我覺得原詞條創建者小家碧玉在創建該詞條過程中確實存在較多令人質疑的地方,為了維護維基百科客觀公正的形象,我才參與到該詞條的維護中,對於詞條中的問題,我覺得我們可以一起去進行完善和改進,但是最起碼應該保證詞條內容中立和真實不被破壞,如果您不贊同我的觀點。可以在原編輯小家碧玉的談論頁中看到其他編輯者提出的問題,大家可以一起談論解決,至此感謝。

一點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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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我剛剛發現我的上一條留言下面,不知道被什麼人添加了類似於要收買閣下的內容,我並未表達過類似內容,請閣下予以辨別

回復閣下我與其他幾位編輯者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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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聲明我不認識其他幾位編輯者,這幾位編輯似乎都在編輯和完善岳路平詞條,而且以上幾位編輯者似乎都發現和修改了一些內容。刪除了原內容中缺乏中立性和疑似攻擊性的內容,以保證該詞條的客觀公正。但是我發現這幾位編輯者目前有一個較類似的特點,就是對目前版本(就是閣下撤銷前的版本)並未做出原則性的質疑,只是做局部的修改。

請閣下明確您所提出沒有爭議之前的版本是哪一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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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閣下明確您所提出沒有爭議之前的版本是哪一個版本?因為閣下之前回撤的版本,已經被其他多位管理員多次撤銷,是否可以認定為閣下撤銷的版本也屬於被爭議的版本?請您說明您定為的非爭議版本的是什麼,這樣子方便大家談論和進一步改進。

非常抱歉,因為我的粗心大意給您造成了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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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抱歉,因為我的粗心大意給您造成了困擾,我會注意留下自己的簽名的Lpwd35留言2014年7月9日 (三) 14:56 (UTC)[回覆]

請問閣下所指的未爭議版本是否是指原始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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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版本已經被諸多編輯者質疑過了。我個人非常贊同這些觀點,在此引用其他編輯者的幾點質疑如下,煩請您也對原始版本中存在問題予以談論:「1、經維基百科系統標註,小家碧玉編輯的岳路平詞條內容與百度百科等其他網絡詞條內容雷同,我查閱後發現百度百科詞條編輯者中有與小家碧玉類似的名字,且該編輯者跟小家碧玉一樣多次添加編輯岳路平詞條,是否跟小家碧玉屬於同一人;2、岳路平詞條的部分編輯者在詞條上宣稱:「岳路平先生自己為自己創建詞條,自我宣傳美化。」和指出小家碧玉疑似為岳路平先生本人的問題,岳路平先生並非歷史人物和公認的知名人士,很少有普通網友為一位非著名人士編輯創建詞條,而且小家碧玉在編輯詞條的過程中搜集尋找了大量網絡連結證明,也不像一般網友所為,小家碧玉在創建岳路平詞條中使用了大量非中立性措辭,疑似過多表達對岳路平先生的讚美,致使我對小家碧玉的編輯本詞條的目的性有疑問。3、小家碧玉宣稱的部分內容缺乏權威性的依據,詞條中部分宣稱性內容缺乏來源說明,如小家碧玉在詞條中宣稱岳路平先生為岳飛後代,是否有相關權威性證明,如岳飛公認後代家族的證明或者公信度較高媒體的報道。經我發現網絡上關於岳路平先生為岳飛後代的宣稱僅為小家碧玉編輯的維基岳路平詞條一則,缺乏其他佐證,而且岳路平先生本人在個人官方網站和微博上也未有相關表述。4、小家碧玉提供的相關網站連結大多為失效連結,無法正常打開。」以上觀點我個人認為如果繼續保留原始版本是否會有更多爭議和質疑,恐怕還是會引發諸多編輯者參與修改該詞條Lpwd35留言2014年7月9日 (三) 15:09 (UTC)[回覆]

非常抱歉,我個人不贊同閣下建議恢復到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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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閣下是否閱讀過該版本,我剛剛給閣下轉發了部分編輯者的質疑就是對該版本主要內容的質疑,閣下所提議的版本整體內容來講已經基本上具備了原編輯者小家碧玉所宣稱的全部內容,而這一部分內容正好是目前主要爭議的部分,比如該版本中的部分內容,我也個人在網絡上做個查詢。該版本中確實出現了許多令人質疑的內容。現在僅列舉幾個:如岳路平先生為岳飛後代的問題,我確實未發現有相關岳飛公認後代家族的證明和廣泛得到大家認可的權威性媒體的佐證,包括岳路平先生本人都未在其個人網站和微博上有類似表示,如果堅持使用這一宣稱,是否會誤導到一般的網友,我個人對岳飛非常尊重,我覺得這種行為似乎有自稱名人之後,自我炒作的嫌疑,另外該詞條中的措辭似乎過於對岳路平先生讚美,缺乏中立性的評價,我個人認為一個人被別人過於讚美反而說明這個人是存在問題的,因為沒有人是完美的。而且其主要內容存在對詞條中提到的其他人和團體的疑似攻擊性言論,是否符合客觀中立性,另外岳路平先生自己在接受媒體的採訪中已經表示自己已經被西安美術學院開除,包括學校方面也有類似表述,如果在該詞條上仍然表述岳路平先生為美術學院的教師,是否妥當。維基百科本身受到諸多網友的認可,就是其客觀公正性,如果維基百科存在以上爭議性或暫時無法證明的內容是否會造成誤導和質疑呢?Lpwd35留言2014年7月9日 (三) 15:26 (UTC)[回覆]

我個人的一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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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的一點建議,不知是否合適,請閣下與其他管理員一起談論,首先我個人贊同岳路平先生並未公認的知名人士和歷史人物(不知道閣下是否認同岳路平先生的知名度和地位),岳路平先生目前也未做出值得歷史記載的內容,我覺得沒有必要為岳路平先生專門創建百科詞條,建議管理員予以刪除該詞條,維基百科人物詞條應該收錄都是在人類歷史有一定存在必要的人物,而岳路平先生似乎與這一標準目前還相差甚遠,如果岳路平先生今後確實具備了像公認的知名人士資格的時候再為其創建詞條也不遲,這樣子該詞條不會再存在爭議。更不會像部分編輯者質疑的那樣說岳路平先生自我宣傳和炒作了。另外我發現了一個問題,就是目前大陸地區比較流行的網絡百科,如百度百科、互動百科、360百科等網絡百科內容中其他知名人士和歷史人物的詞條內容,普遍特別是內容都有各自表示不同的地方,而且具備諸多網友多時間段的不同編輯,而岳路平先生在各百科詞條中的內容和編輯時間卻驚人相似,另外岳路平先生在其他百科詞條上的內容還有一點驚人的相似就是沒有提供相關網絡連結佐證,我本人作為大陸地區的人士是否可以這麼理解就是小家碧玉在維基百科岳路平詞條上提供的相關網絡證明未得到大陸地區普遍的認可。岳路平先生作為大陸地區的一名公民,他並未得到該區域內廣泛認可,那麼他又有什麼資格被創建一個權威性非常高的維基詞條呢?以上僅為個人觀點請閣下予以指正Lpwd35留言2014年7月9日 (三) 15:44 (UTC)[回覆]

我個人非常贊同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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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岳路平詞條回復到最早的版本 2011年8月8日 (一) 16:59‎ 或者刪除該詞條。如回復到最早版本。可以供有各方面意見的網友重新添加客觀真實性的內容,這樣子就不存在目前大家對現有詞條中內容的質疑。或者刪除該詞條版本,徹底終止對於該詞條的爭議。Lpwd35留言2014年7月9日 (三) 15:52 (UTC)[回覆]

首先感謝閣下對我存在問題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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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閣下對我存在問題的指正,我確實有許多值得改正的地方,我也希望通過進一步的學習提高自己,以便使自己可以更好的參與到維基百科的編輯維護中,另外對於該詞條處理,我尊重閣下和其他管理員的意見和處理方式,作為權利我也保留個人的意見。至此感謝Lpwd35留言2014年7月9日 (三) 15:57 (UTC)[回覆]

我贊同閣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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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同閣下將該詞條回復到最初始狀態,我覺得目前這樣子對於解決爭議比較有利,另外我對我在與閣下談論期間可能對閣下造成的不必要困擾和麻煩再次表示歉意,也希望有機會閣下可以幫助我進一步成長,至此感謝。Lpwd35留言2014年7月9日 (三) 16:00 (UTC)[回覆]

關於管理員范對岳路平詞條編輯的一點疑問,請閣下協助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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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我們昨日已對岳路平詞條存在爭議的問題進行了討論,也獲得了共識,一致認為為了避免進一步的爭議應將岳路平詞條版本回退到沒有爭議的版本 2011年8月8日 (一) 16:59‎ ,但是管理員范卻做出跟閣下承諾完全相反的修改。現懇請閣下予以協調解決。Lpwd35留言2014年7月10日 (四) 00:06 (UTC)[回覆]

台灣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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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面評論太多,使條目零碎且過於冗長,而且違反WP:DUE的方針,請問應該如何改善? --Chikoki留言2014年7月10日 (四) 15:07 (UTC)[回覆]

現在條目已經太多陳列雜項、瑣碎資料的部分,如果我再去找一堆其他來源平衡列舉,豈不是變得更冗長?--Chikoki留言2014年7月10日 (四) 15:58 (UTC)[回覆]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7/10#地理學史有您的新回應,特此通知,勞煩前往閱收,謝謝!--1.170.212.20留言2014年7月10日 (四) 15:08 (UTC)[回覆]

Re:博艾敦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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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為什麼我找得這幾個條目要被快速刪除呢?唐厚明、法爾可耐、博艾敦 Golaxy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02:04 (UTC)[回覆]

您好,這幾個條目只是人名的介紹,怎麼會涉及廣告,請明示。 Golaxy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08:52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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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 萬安生命科技 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2:48 (UTC)[回覆]

關於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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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留言剛剛收到,在這裏澄清一下,本人的辱罵並未針對任一維基人,僅是對競爭對手的咒罵(語氣確定過於強烈),但照您所述,我極為懷疑你偏幫對手,甚至有可能是對方派來的臥底。總之,看問題時請不要太過主觀。百戰天蟲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6:02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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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 劉繼明 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2:49 (UTC)[回覆]

我有試圖在百度百科頁面中加上這句話,但是被移除,導致內容無法正常放置,百度百科詞條亦為我所編輯

關注度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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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 聯眾世界 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09:14 (UTC)[回覆]

{{hangon}61.223.67.235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2:58 (UTC)已註明來源,為何還被鎖住[回覆]

關注度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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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 許又新 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3:04 (UTC)[回覆]

戰長沙頁面刪除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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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長沙/temp已重新編輯,請閣下查看P8208192000留言


已重新編輯,請查看

請管理員刪除這個連結!此外,「了不起的蓋茨比 (2013年電影)」詞條被連結至「總有驕陽」詞條,是惡意重定向,請管理員刪除之。

關注度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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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 福州市初中畢業會考 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6日 (三) 05:43 (UTC)[回覆]

感謝閣下及時糾正我在編輯岳路平詞條中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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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更正了錯誤連結。並根據網絡上的相關報道添加了更多網絡連結作為佐證信息,感謝Ylpmy留言2014年7月17日 (四) 02:14 (UTC)[回覆]

感謝閣下對地理學歷史一條目的來源補充,此外再請教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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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翻譯英文版的地理學歷史一條目的過程中發現英文版該條目中亦有一些資料沒有標明來源。我想請教一下對於這樣資料是否應當翻譯?還是先翻譯後 再等英文版的補充來源。陽羽留言2014年7月17日 (四) 03:40 (UTC)[回覆]

感謝閣下的提醒,如果在不影響岳路平詞條真實有效的情況下,我會進一步完善該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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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我與閣下對「非開放來源處的內容」這一概念理解的有差異或者是我沒有完全理解該詞的意思,煩請閣下理解,現僅對閣下提出的問題進行解釋,首先我第一次提供的連結是南都周刊網絡版的內容,南都周刊是南方報業集團下屬的一家公眾媒體,按照我的理解雜誌刊物的網絡版是由公眾媒體通過網絡向廣大網友免費提供閱讀的一種媒體形式,應不屬於「非開放來源處的內容」。其次為進一步佐證我提供信息的有效性,我增加了其他發佈或轉載該內容的媒體如鳳凰網、網易網、新浪網等,這些媒體應該也屬於「開放來源處的內容」,我在引用以上媒體網絡內容時已經明確標註來源網站等信息,如果仍存在問題,煩請閣下予以幫助指正,我將根據閣下的指導予以改正。第三,至於內容版權,我在引用網絡佐證時幾乎全部引用原文內容,主要是擔心有網友會質疑以上內容或者質疑該內容遭到曲解,所以儘量使用原媒體所編寫的內容,以避免出現爭議或遭到惡意刪除。如有不妥之處,請給下指正,我將根據閣下的指導儘量完善該詞條。謝謝Ylpmy留言2014年7月17日 (四) 07:04 (UTC)[回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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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閣下的解釋和提醒,我會儘量根據要求對該詞條進行修改,如仍有不足之處,煩請閣下和各位管理員多為幫助,謝謝Ylpmy留言2014年7月17日 (四) 07:57 (UTC)[回覆]

抱歉和預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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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在對閣下稱呼上的錯誤,另外預祝閣下儘早成為維基管理員。Ylpmy留言2014年7月17日 (四) 09:05 (UTC)[回覆]

您好,我在提交詞條「北岸騎行」時,您給出的否定決議是可能存在侵權情況,其實這是個誤會,您指出的那個網址上的內容正是我發的,我只是沒有掌握好先後順 序,可能讓您理解錯了。而且在網上所有關於此詞條相關的內容都是我編輯後統一發佈的。因為我本身就是一個自行車愛好者,所以非常想能夠為更多的車友們服 務,提供更多的消息。希望您能通過審核。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諾客對話貢獻)於2014年7月19日 (六) 07:02 (UTC)加入。[回覆]


起司漢堡送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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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司漢堡是在小型餐館和快餐店的主食,在20世紀20年代和30年代美國開始推廣。 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19日 (六) 10:41 (UTC)[回覆]

TD-LTE全球發展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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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LTE全球發展倡議的信息可以參見Global TD-LTE Initiative的中文官網;http://www.lte-tdd.org/cn/lxwm/2014-02-21/2269.html 這個是官方的發佈信息, 我已經用公司郵箱發送了授權書, 謝謝!--Global TD-LTE Initiative(GTI)留言2014年7月21日 (一) 04:08 (UTC)[回覆]

果仁蜜餅送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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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23日 (三) 08:13 (UTC)[回覆]

白日焰火‎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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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已修改了 "File:Black Coal Thin Ice.jpg"的內容, 並已標明了" – 非自由/合理使用的電影海報–" 請問這樣做可不可以取消"non-free" 模塊??-Musicinsummer留言2014年7月23日 (三) 13:45 (UTC)[回覆]

給您一個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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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破壞星章
給您一個星章! 飛賊燕子留言2014年7月24日 (四) 03:26 (UTC)[回覆]

關於User talk:金聖中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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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稍前在User talk:金聖歎中的話題確已簽名,不知閣下的留言何意?長松吟風留言2014年7月24日 (四) 09:44 (UTC)[回覆]

阿爾及利亞航空5017號班機空難 條目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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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記述一起可能已經發生的空難事件,只是創建條目以供後面編輯,吾已刪改疑似侵權內容,請先生及時跟進相關內容。留言) 2014年7月24日 (四) 18:07(UTC+8)

Sorry(AH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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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4日 (四) 10:42 (UTC)[回覆]

邀請您參加第十二次動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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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維基百科 第十二次動員令邀請函
維基娘,第十二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維基娘,第十二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JuneAugust/2014年7月您好:

首先,感謝你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的條目品質及數量,第十二次動員令會於2014年7月5日至2014年9月7日期間進行,我們竭誠邀請您積極參與。

關於本次動員令的詳細信息請您參見:第十二次動員令,並歡迎您到動員令入門頁了解甚麼是動員令,並請至報名頁面報名參與是次動員令, 現已開放報名。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中、小動員令,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中動員令的主題為金磚國家類和體育類,而小動員令的主題則分別為:改善基礎待擴充待撰條目、女性科學家類、藝術類與侵權待拯救條目

請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將{{subst:動員令}}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也請參考工具),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品質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那個是個廣告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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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下午突然冒出幾十個來 有時一個廣告刪好幾遍。飛賊燕子留言2014年7月25日 (五) 06:13 (UTC)[回覆]

尊敬的管理員閣下,岳路平詞條疑似出現無法提供佐證的自創性和廣告性編輯,建議管理員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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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閣下,經我今天無意發現上一次編輯大戰其中一方的編輯者小家碧玉再次添加缺乏連結佐證的爭議性內容,部分連結內容似乎與佐證連結意思不相符,部分內容有版權爭議,部分內容無佐證連結,似乎是原創性內容,部分內容佐證連結失效或為微博等缺乏權威性的連結,小家碧玉似乎添加了過多廣告性內容,疑似破壞,為了避免該詞條進一步出現第三次詞條大戰,建議恢復到上一次管理員提出保護的版本。Lpwd35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07:03 (UTC)[回覆]

特色條目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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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提名了條目「歐陽修」參與維基百科:特色條目評選,不知閣下是否有空加以評審?這是我第一次提名作品參選FA,希望閣下多加批評,多加指正,謝謝!Queensroad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09:01 (UTC)[回覆]

條目的確在去年通過了存廢討論,但此番又被重建,在下已再度提刪。--Zetifree留言2014年7月29日 (二) 12:51 (UTC)[回覆]

關於條目趙晨可能侵犯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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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上的相同條目內容和維基創建的趙晨內容文案相差很多,並且維基的內容每個段落都有對應的文案來源,並未有侵犯版權的問題,望再度深查一下 User:Wj887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8:38

關於條目趙晨可能侵犯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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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一句一句的也算啊,如果是大篇幅還說的過去,這個相同的內容你搜下同時在別的地方也有大量顯示,並且編輯維基也給出了具體新聞來源,所以不應該算是侵犯版權吧趙晨並未有侵犯版權問題,望再度深查一下 User:Wj887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8:38

關於條目趙晨可能侵犯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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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有點斷章取義了,按照這樣的拆分句子再一一搜索,那幾乎是沒有任何條目能逃過版權驗證的,再者說了趙晨詞條僅僅是人物簡介,不會存在任何法律問題的法律糾紛,這個說到會涉及侵權之類的太過牽強了一點,望再度深查一下 User:Wj887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8:38

關於條目趙晨可能侵犯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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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抽取文字用百度搜索見[1][2][3][4][5]等處紅字匹配部分大多數為字詞順序完全匹配,你再詳細看下紅色字體部分,收藏家如果我用自己的語言也是收藏家,難道用什麼詞語家收藏這樣的才算不侵權?,就是再次重新編輯我肯定也只能用收藏家啊,難道就這樣一直算侵權?你這個判定侵權有點糊塗亂點的感覺 User:Wj887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8:38

Re: 您創建的條目POWER6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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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討論頁。話說其實我當時抄的時候也沒查那麼多……Liangent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3:16 (UTC)[回覆]

BforC已在公司新浪博客聲明

關於條目趙晨可能侵犯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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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那你說怎麼改,照你說的這樣,這全篇幾乎都不能用了,所有的字複製到百科幾乎都能搜索的到,百科裏加版權驗證又不符合維基的要求 User:Wj887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8:38

關於條目趙晨可能侵犯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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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你也看到了,都算是比較可靠,就差你所說的第三方語氣,,不過那些詞確實已經很第三方了,不知道還能怎麼處理,要不個人的認證的官方博客里加上那個版權驗證信息可以證明? User:Wj887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8:38

《木盒記》版權問題已解決,請通過詞條顯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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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網站提示《木盒記》在百度百科有相同內容。現百度百科已添加「本頁面版權:本頁面的文字允許在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和GNU自由文檔許可證下修改和再使用。」 請您通過本條內容,謝謝!

關於條目趙晨可能侵犯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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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認證的官方博客里加上那個版權驗證信息可以證明? User:Wj887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8:38

關於條目趙晨可能侵犯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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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iki.gdrain.workers.dev/wiki/%E8%B5%B5%E6%99%A8/temp 這個臨時頁面還存在侵權? User:Wj887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8:38

關於條目趙晨可能侵犯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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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iki.gdrain.workers.dev/wiki/%E8%B5%B5%E6%99%A8/temp 不是已經按要求精剪了詞語之類的?怎麼還是侵權?究竟鬧那般?或者你那麼狠,你直接編輯下我瞅瞅 User:Wj887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8:38

關於條目趙晨可能侵犯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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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原文的修改版本啊,原文不是侵權?修改了還侵權,照這樣永遠都侵權 User:Wj887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8:38

關於條目趙晨可能侵犯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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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已經完全沒辦法了,現在求助編輯可好,你可辛苦下代勞一下,好弄個參考我研究下 User:Wj887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8:38

關於條目趙晨可能侵犯版權 =

[編輯]

求助編輯 User:Wj887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8:38 [6]表示這個好像也是同樣問題

關於條目趙晨可能侵犯版權 =

[編輯]

[7],這次呢 User:Wj887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8:38

關於條目趙晨可能侵犯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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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它不侵權了,那條目趙晨侵權問題可以恢復了? User:Wj887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8:38

關於條目趙晨可能侵犯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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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上比娶媳婦還麻煩,唉 User:Wj887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8:38

回覆:條目王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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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研究了半天沒明白,您提刪的時候可能卡了一下。在下提刪的時候又與您撞到一塊兒了……祝編安。—Kou Dou 2014年7月31日 (四) 10:39 (UTC)[回覆]

有勞!—Kou Dou 2014年7月31日 (四) 10:4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