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中央博物图书院馆联合管理处
外观
国立中央博物图书院馆联合管理处,简称联管处,为国立故宫博物院等机构文物在北沟时期(1949年-1955年)的管理机关。
简史
[编辑]- 1948年,因国共内战,中华民国政府决定将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故博)中国抗日战争时期南迁文物及国立中央博物院(中博)筹备处文物运往台湾,同时还代运国立中央图书馆(中图,今国家图书馆)善本图书、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中研院史语所)考古文物、外交部档案。抵达台湾后,中研院史语所脱离负责筹运的“联合办事处”,故博、中博、中图、外交部合组中央文物联合保管处;后来外交部取回档案,教育部中华教育电影制片厂(电教)运来一批教材。
- 1949年8月,杭立武任中央文物联合保管处主任委员。1949年8月23日,中央文物联合保管处其余文物与大成至圣先师奉祀官府文物一并存放在台中县雾峰乡吉峰村北沟(今台中市雾峰区吉峰里北沟)。
- 1949年10月,中央文物联合保管处与电教合组国立中央博物图书院馆联合管理处,杭立武续任主任委员,下设故博组、中博组、中图组、电教组和总务组,并代管存放在台中糖厂仓库的河南省博物馆出土文物。
- 1950年4月1日,国立中央图书馆文物移存联合管理处北沟库房。
- 1954年1月1日,国立中央图书馆恢复建制,联合管理处裁撤中图组。
- 1955年1月,联合管理处改名为中央运台文物联合管理处(联管处),下设故博组、中博组、电教组和总务组。
- 1955年9月18日,国立中央图书馆于台北市南海学园复馆。
- 1955年11月,中华教育电影制片厂于台北县板桥镇复厂;联管处裁撤电教组,改名为国立故宫中央博物院联合管理处(管理处)。
- 1956年7月至1957年春,国立历史文物美术馆(今国立历史博物馆)接收原河南省博物馆出土文物与部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归还古物。
- 1957年,管理处北沟陈列室开放。
- 1958年春,中华教育电影制片厂拨交国立艺术学校(今国立台湾艺术大学)管辖,成为该校的实习片厂。
- 1960年秋,行政院成立国立故宫中央博物院迁建小组,觅定台北市士林区外双溪兴建一座规范比较完善的现代化博物馆。
- 1960年9月4日,行政院国立故宫中央博物院迁建小组委员会于阳明山副总统兼行政院院长陈诚官邸召开第一次会议。
- 1965年11月12日,位于外双溪的“故宫博物院台北新馆”落成(是日为孙中山百年诞辰纪念日,馆舍建筑又名“中山博物院”),行政院公布《国立故宫博物院管理委员会临时组织规程》,王云五为主任委员,蒋复璁任院长;管理处改制为国立故宫博物院,国立中央博物院迁台文物由教育部委托国立故宫博物院管理至今。
- 1966年3月10日,存放于北沟陈列室的国立北平图书馆善本图书运回国立中央图书馆总馆。
- 1974年10月,奉台湾省政府令,台湾省电影制片厂迁至北沟陈列室原址。(该址已毁于九二一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