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直隶州,清代设置的直隶州。
初沿明制,为太原府平定州。评价:冲,繁。隶山西省冀宁道。雍正二年(1724年)升,仍领乐平县,并割盂县、寿阳县来隶。嘉庆元年(1796年),省乐平县入。领县二:盂县、寿阳县[1]。辛亥革命后,全国废府州厅改县,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