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说十诫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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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小说十诫(Ten Commandments of Detection)或称推理十诫,是天主教蒙席,资深编辑暨作家隆纳德·诺克斯于1928年定下的推理小说原则。十诫内容主要环绕故事脉胳的铺排、角色类型和性格。其中不乏有些错误的认知,但在古典推理的黄金期时曾被奉为圭臬。不过随着推理小说写作方式与风格的演变,有作者会刻意违背十诫的内容来写,而目前推理小说作家在写作时都不会刻意遵守十诫的内容。
十诫内容包括[1]:
- 凶手须在故事前半段亮相,但要防止读者完全得知他的思络。
- 故事中不可存有超自然力量。
- 故事中不可存在一间或一条以上的秘室或秘道。
- 故事中不应出现不存在的毒药、以及太复杂需要长篇解说的犯案工具。
- 故事中不可有中国人角色。[a][b]
- 绝不可透过意外事件和直觉能力来破案。
- 凶手不能是侦探本人。
- 侦探不应把焦点集中在无关案情的线索,避免误导读者。
- 侦探身旁的忠心朋友,思维应该对读者坦白;其智商最好稍稍低于一般读者。
- 除非先写出有双胞胎,否则凶手不准是双胞胎。
注解
[编辑]- ^ 一种广为流传的观点认为,此条指当时欧美人眼中的中国人普遍身怀绝学,故事中使用不可思议的功夫会破坏推理作品的逻辑性。[2]
- ^ 也有观点指,这一条是对当时流行的对中国人的种族歧视的反映或批判。诺克斯解释道:“我看不出让一个中国人的出现毁坏一个推理小说的任何意义。如果你在书店里翻一本没听说过的书,突然看见书里描写到眼睛又窄又小的中国佬,放下这本书;它肯定很烂。”("I see no reason in the nature of things why a Chinaman should spoil a detective story. But as a matter of fact, if you are turning over the pages of an unknown romance in a bookstore, and come across some mention of the narrow, slit-like eyes of Chin Loo, avoid that story; it is bad.")[3]
参考文献
[编辑]- ^ http://www.crimeculture.com/359/Rules.htm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7-08-14. 推理小说十诫原文
- ^ 卫中; 王磊. 周末阅读 推理十诫,曾是悬疑写作圭臬,让当下无数“柯南”躺枪?. 文汇报. 2018-01-26 [2022-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30).
- ^ Dover, J. K. Van. Making the Detective Story American: Biggers, Van Dine and Hammett and the Turning Point of the Genre, 1925–1930. No Chinaman, Ethnicity and the Dectective in the 1920s: McFarland. 2010: 66 [6 December 2017]. ISBN 978078645689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2) (英语).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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