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廷章
外观
胡廷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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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四川省邻水县知县 | |
籍贯 | 山东省登州府海阳县 |
字号 | 字琢菴 |
墓葬 | 里口村[1] |
配偶 | 李氏 |
亲属 | 父胡文伯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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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廷章(?年—?年),字琢菴,山东省登州府海阳县人,监生。历任夔州府知府[2][3]。
生平
[编辑]- 乾隆二十六年七月选安徽泾县县丞[4]。
- 乾隆五十年十月,遵例捐复,不准陞署[5]
- 任冕宁县县丞,乾隆五十一年八月调陞四川成都县知县[6][7]。
-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任四川邻水县知县[8]。
- 乾隆五十七年三月调陞四川邛州直隶州知州[9][10]。
- 嘉庆十一年八月,交部记名堪胜知府[11]
- 嘉庆十二年正月,补授四川夔州府知府[12]
注释
[编辑]- ^ ‘四川夔州府知府胡廷章墓在里口村’。[光绪六年刻本]《海阳县续志》卷之一
- ^ ‘胡廷章任四川邛州直隶州知州授奉政大夫厯任夔州府知府授朝议大夫妻李氏封宜人晋封恭人’、‘胡廷章四川夔州府知府’。[光绪六年刻本]《海阳县续志》
- ^ “胡廷章,文伯子,邛州知州、夔州知府”。[光绪七年刻本]《增修登州府志》卷之四十三文职
- ^ ‘阑石。泾县。中缺。疲难。……。县丞加一级。胡廷章。山东海阳人。监生。二十六年七月选’。[京都同陞阁书坊刻本]《大清缙绅全书》乾隆二十六年秋
- ^ “二十七日癸卯,内阁奉谕旨:吏部议覆李世杰奏请将承接缉逃兵丁处分,现在遵例捐复之崇宁县知县孙念祖等十二员陞署资州直隶州等缺,分别准驳一折,所议甚是。孙念祖等十二员,前经奏准陞署资州直隶州等缺,尚未引见,因该员等俱有承接缉逃兵处分,吏部照例扣除。嗣因各省人数较多,予以及时自效之途,准其分别加倍捐复,已属格外施恩。但该员等虽准赎锾自效,而其本江内有叅罚案件违碍升迁者,仍照例扣除。今李世杰以孙念祖等奉旨准其捐复,续行奏请陞署知州直隶州等缺,经部查核,此内合例准陞者,止有永川县知县沈琏等三员,其余崇宁县知县孙念祖等各员任内俱有别案违碍处分。是该员等即使本无逃兵处分,原不合例应陞,乃李世杰并不详查,辄行奏请,是该员等因得邀赏捐复,又欲升迁于体获之中。更思体获李世杰不应为属员乞思,至于知进而不知退也。除照吏部所议,沈琏、程煜、潘邦和等三员俱准其陞署,其孙念祖、潘成栋、张官五、髙瑛、杨崇鼎、髙塘、周澄、徐麟趾、胡廷章九员不准陞署外,着通谕各省督抚,干题请升补各员时务详核任内叅罚处分,毋得违例陈请,致开侥伟之渐”,《清高宗起居注》卷三十五乾隆五十年十月
- ^ ‘调。锦里。成都县。要缺。冲繁难。……。知县加一级。胡廷章。山东海阳人。监生。五十一年八月升’。[西荣庆堂刻本]《大清缙绅全书》乾隆五十三年春
- ^ “又带领四川总督保宁奏请陞署成都县知县之现任冕宁县县丞胡廷章引见。奉谕旨:胡廷章准其陞署成都县知县。”,《清高宗起居注》卷三十六乾隆五十二年七月
- ^ ‘胡廷章,山东海阳监生,乾隆五十二年任’。[道光元年]《邻水县志》
- ^ ‘调。临邛。邛州。中缺。冲繁。……。知州加一级。胡廷章。琢菴。山东海阳人。监生。五十七年三月升’。[荣庆堂刊本]《大清缙绅全书》嘉庆元年春
- ^ “又带领署理四川总督孙士毅奏请陞署邛州直隶州知州之现任成都县知县胡廷章引见。奉谕旨:胡廷章准其陞署邛州直隶州知州,所遗成都县知县员缺,准其将南川县知县赵之忠调署。”,《清高宗起居注》卷四十一乾隆五十九年十一月
- ^ “又将四川总督勒保保举堪胜知府之邛州直隶州知州胡廷章带领引见。奉谕旨:胡廷章著交部记名。”,《清仁宗起居注》卷十一嘉庆十一年八月
- ^ “是日内阁奉谕旨四川夔州府知府员缺著胡廷章补授”,《清仁宗起居注》卷十二嘉庆十二年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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