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裕 (清朝)
外观
刘裕于1729年(雍正7年)前往台湾担任台湾府海防补盗同知,不久旋即接替王汧,于台湾担任台湾府淡水补盗同知。台湾府淡水补盗同知又称淡水同知,为台湾清治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官职品等为正五品,专司负责北台湾内政,为驻守于淡水厅的地方父母官。因为当时淡水厅管辖区域约今台湾基隆至新竹,因此实为北台湾的实际统治者。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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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作梅 |
台湾府海防补盗同知 1729年上任 |
继任: 尹士俍 |
前任: 王汧 |
台湾府淡水补盗同知 1729年上任 |
继任: 张弘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