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昌文
南晋王/后吴王/吴后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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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时间:951年—965年 ※与吴昌岌共治 | |
前任:杨三哥 | |
继任:吴昌炽(十二使君时期) | |
朝代 | 吴朝 |
姓名 | 吴昌文 |
尊号 | 南晋王 |
其他称衔 | 静海军节度使兼都护(南汉封) |
出生 | 934年 |
逝世 | 965年 |
父 | 吴权 |
吴昌文(越南语:Ngô Xương Văn/吳昌文;934年—965年,即位后称南晋王(越南语:Nam Tấn Vương/南晉王),历史上称为后吴王(越南语:Hậu Ngô Vương/後吳王)及吴后主,越南吴朝君主,亦是王朝建立者吴权的次子。950年,吴昌文推翻夺位者杨三哥,并于次年称王,与兄长吴昌岌同理国政。965年,吴昌文在征战中阵亡,其后全国陷入十二使君割据时期。
生平
[编辑]推翻杨三哥
[编辑]吴昌文原是吴朝君主吴权的次子。944年,吴权去世,王位本应由长子吴昌岌继承,但遭到臣下杨三哥篡夺,吴昌岌出逃,吴昌文则被杨三哥收为己子。
950年,杨三哥派吴昌文与将领杨吉利、杜景硕率兵进攻太平唐阮二村(越南学者陈仲金说位于越南山西市社),在行军途中,吴昌文向杨、杜二人提出杨三哥篡位的罪状:“我先王之德,治于民心,凡所施令,罔不悦从。不幸违弃群臣,平王自行不义,夺我兄弟之位,罪莫大焉。今又使我等征无辜之邑,幸而胜之则已,彼如不服,为之奈何?”杨、杜二人听后,均表示愿意顺从吴昌文,于是“还师揜袭平王”。事成后,虽然众人都欲诛杀杨三哥,但吴昌文却说道“平王于我有恩,岂忍加刑”,仅降他为张扬公。[1][2][3]
治国及征战
[编辑]950年吴昌文废除杨三哥(又名杨绍洪或杨主将)而自称为南晋王,次年吴昌文派遣使者去迎接其兄吴昌岌,并与吴昌岌“同理国事”,称其兄为天策王。但后来由于吴昌岌擅威作福,吴昌文便不再参与政事,二人之间甚至“由是有隙”。[1][4]
当时,华闾人丁部领自恃据地险要,不肯称臣,于是两王想要出兵去征伐。丁部领感到畏惧,就派遣其子丁琏去进贡。丁琏到了两王的前面,两王责备丁琏,并捉起丁琏去征伐丁部领。攻了一个多月,还是没有结果,于是两王便将丁琏绑在竹竿上,告诉丁部领:“不降则杀琏。”丁部领愤怒道:“大丈夫以功名自许,岂效儿女之爱子耶!”坚持不会为儿子担误大事,便命十几个弓兵朝丁琏射去,两王都很惊讶,便班师回朝。[1][4]
954年,吴昌岌过世,吴昌文派使者前往南汉,获南汉中宗刘晟授予的静海节度使兼都护之职。[1][4](《越史略》及《大越史记全书》记载,吴昌文遣使请命于“南汉主刘𬬮”;据学者陈荆和的考证,部分《大越史记全书》版本及《钦定越史通鉴纲目》写成“刘晟”[4],另据欧阳修《新五代史‧南汉世家‧刘晟》,南汉乾和十二年(954年,“交州吴昌濬遣使称臣,求节钺”,向南汉遣使的是“吴昌濬”。[5]黎崱《安南志略》亦说:“伪汉乾和十二年,昌濬称臣于刘晟”。[6])
吴昌文曾亲征“倔彊不服”的洮江郡人周泰,并成功将之消灭,于是“狃胜而骄”。[7]965年吴昌文率领军队攻太平唐阮二村,他本人则在船上观战,被埋伏的弩剑射杀。当时有十二使君并起,各自割据州郡自治,吴朝就此灭亡。[1][8]
家庭
[编辑]评价
[编辑]- 越南封建时代,史家们对于吴昌文甚有争议,尤其是他处置杨三哥的手法及政治上的建树。陈朝史家黎文休说:“吴南晋前为家臣三哥之拘囚,后为其兄昌岌之掩抑,一旦得志,不能自慎,而享国日浅,政绩无闻,惜哉!然观其免平王之罪过,岂非仁乎?容昌岌之骄倨,岂非恭乎?既仁且恭,亦可见其为人矣。”后黎朝史家吴士连则说:“吴南晋以义除残,克复旧物,足以慰祖宗之灵,纾神人之愤。其于政治,方睹惟新,而乃以仁姑息,不正三哥篡夺之刑,武黩干戈,反为唐阮妄动之举,终以自毙,惜哉!”[10]后黎朝另一位史家黎嵩则谓:“吴后主克复祖宗之业,保安境内之民,足为承平之主。然政尚姑息,黩于武功,祸及其身。”[11]
“吴昌濬”问题
[编辑]据欧阳修《新五代史》,在吴权去世后,有一位叫“吴昌濬”的统治者,他是“昌岌弟”。《新五代史》中有关“吴昌濬”的记载如下:“交州吴昌濬遣使称臣,求节钺。昌濬者,权子也。权自䶮时据交州,䶮遣洪操攻之,洪操战死,遂弃不复攻。权死,子昌岌立,昌岌卒,弟昌濬立,始称臣于刘晟。晟遣给事中李玙以旌节招之,玙至白州,濬使人止玙曰:‘海贼为乱,道路不通。’玙不果行。”[5]但《新五代史》亦有“吴昌文”的记载:“(南汉大宝)八年(965年),交州吴昌文卒。”[12]
黎崱《安南志略》提出了吴权、吴昌岌、吴昌濬及吴昌文一脉相承:“(吴权)子昌岌,弟昌濬继之。伪汉乾和十二年(954年),昌濬称臣于刘晟,遗使入贡,求节钺。……昌濬卒,弟昌文立;卒,其参谋吴处坪,峯州刺史乔知佐、州刺史杨辉、牙将杜景硕用土兵争立。”[13]
关于以上文献里的“吴昌濬”,后世学者曾作过解释。阮朝政府编修的《钦定越史通鉴纲目》认为“或者昌文改名昌濬”:“旧史载南晋王昌文请命于南汉,《五代史》曰昌濬事略相同。名称各异,或者昌文改名昌濬,以通于汉。当辰记者不详,致此抵牾。”[14]中国学者武尚清提出“岌、濬、文俱权子”:“缘是,则岌、濬、文俱权子也!而岌、文间固当有濬也。然崱生南土,作《志》沔阳,似此类人物世系,理应以崱《志》为确。故为尊重崱《志》,仍存原貌。”[13]
注释
[编辑]- ^ 1.0 1.1 1.2 1.3 1.4 《越史略》卷上(收录于《钦定四库全书‧史部》第46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书影本,571页。
- ^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172-173页。
- ^ 陈仲金《越南史略》第三卷第一章,北京商务印书馆中译本,57-58页。
- ^ 4.0 4.1 4.2 4.3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174页。
- ^ 5.0 5.1 欧阳修《新五代史‧南汉世家‧刘晟》,北京中华书局校注本,816页。
- ^ 黎崱《安南志略‧五代时僭窃》,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281页。
- ^ Hội Bảo tồn Di sản chữ Nôm─《钦定越史通鉴纲目》前编(卷之五载有吴朝及十二使君的记载)[永久失效链接],Image 131。
- ^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175─176页。
- ^ 9.0 9.1 9.2 9.3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172页。
- ^ 10.0 10.1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175页。
- ^ 黎嵩《越鉴通考总论》(《大越史记全书》卷首),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硏究所校合本,86页。
- ^ 欧阳修《新五代史‧南汉世家‧刘晟》,北京中华书局校注本,818页。
- ^ 13.0 13.1 黎崱《安南志略‧五代时僭窃》,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280-281页。
- ^ Hội Bảo tồn Di sản chữ Nôm─《钦定越史通鉴纲目》前编卷之五[永久失效链接],Image 130-131。
参考文献
[编辑]- 欧阳修. 《新五代史》. 北京: 中华书局(1995)ISBN 978-7-101-00322-2 (中文).
- 黎崱. 《安南志略》. 武尚清点校. 北京: 中华书局(1995)ISBN 978-7-101-01122-7 (中文).
- 《越史略》(收錄於《欽定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中文).
- (日语)(中文)吴士连等. 《大越史記全書》. 陈荆和编校. 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硏究所附属东洋学文献センター(昭和59-61年)(1984-1986).
- 陈仲金. 《越南史略》(或譯《越南通史》). 戴可来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1992)ISBN 978-7-100-00454-1 (中文).
- 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 《越南歷史》. 北京大学东语系越南语教研室译. 北京: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中文).
- 郭振铎; 张笑梅. 《越南通史》.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ISBN 978-7-300-03402-7 (中文).
参见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 (中文)新亞研究所──《新五代史‧南漢世家》. [2008-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9-20).
- (中文)《越史略》卷上. [2008-06-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6-16).
- (越南文)(中文)Hội Bảo tồn Di sản chữ Nôm─《大越史記全書‧外紀全書‧吳紀》. [2008-06-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0).
- (越南文)(中文)Hội Bảo tồn Di sản chữ Nôm─《越鑑通考總論》. [2008-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越南文)(中文)Hội Bảo tồn Di sản chữ Nôm─《欽定越史通鑑綱目》前編卷之二至卷之五.[永久失效链接]
- (越南文)陳仲金《越南史略》 (PDF). [2008-09-28].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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