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烈嘉
外观
吕烈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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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四川邻水县知县 | |
籍贯 | 安徽宁国府旌德县 |
字号 | 字静甫 |
配偶 | 娶汪氏 |
亲属 | 父吕伟崃〔名东,字景昂,历任四川金堂县、阆中县、荣县知县,补会理州知州,升松潘厅同知,以军功奉旨赏戴蓝翎,任宁远府知府〕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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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烈嘉(1836年—?),字静甫,安徽宁国府旌德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同治六年(1863年)二月,署渠县知县[1][2]
- 同治十一年(1872年),署邻水县知县[3]
- 同治十三年(1874年),署犍为县督捕通判[4]
- 光绪四年(1878年),署资州直隶州知州[5],光绪八年(1882年)因任内未完交代银摘去顶戴,经如数完缴后开复[6]
- 光绪十五年(1889年)四月,补理番厅同知[7][8]
- 历任江北厅同知[9][10]、署龙安府知府[11]
注释
[编辑]- ^ “吕烈嘉,知县,安徽旌德县人,由贡生累官知府,同治六年二月署”,[民国]《渠县志》
- ^ “烈嘉,四川候补知府,前署渠县知县”,《吕宗恪朱卷》(光绪癸卯恩科乡试)
- ^ “吕烈嘉,安徽旌德贡生,同治十一年署”,《光绪卅三年邻水县续修志》
- ^ “犍为县督捕通判……吕烈嘉安徽旌德人署同治十三年”,《四川盐法志》卷三十26
- ^ “吕烈嘉,安徽人,光绪四年任”,《资中县续修资州志》卷六十三
- ^ “丁宝桢片:再前署资州知州吕烈嘉,任内未完交代银二百二十两三份三厘,又钱四千一百五十千五百三十二文,前经汇案奏明请旨,将该员摘去顶戴,勒限两个月完缴在案。兹据布政使鹿传霖详,该员吕烈嘉已将前项欠交银钱,依限如数完缴,并无蒂欠,详请开复前来。合无仰恳天恩,将吕烈嘉原参摘项之案,饬部查销,出自鸿慈。除咨部外,理合附片具奏,伏乞圣鉴。谨奏。车机大臣奉旨:着照所请。该部知道。钦此。”,《申报》Sep.2,1882,Num.3354·光绪八年七月初九日京报全录
- ^ “吕烈嘉,现年五十九岁,系安徽旌德县人。由贡生遵例报捐同知,指省云南试用。咸丰六年,分发到滇。十一年十二月内,遵例捐离云南原省,改指四川试用。同治元年到川。四年,因办理城防团练案内出力,奏保俟补缺后以知府用,先换顶戴。九年,因甘肃克复渭源县城案内出力,奏保俟补知府后以道员用。十一年,因防剿秦陇回逆,并剿办贵州上游股匪案内出力,奏保归候补班前先补用。十四年,题补理番厅同知。十八年四月到任。十月,丁母忧开缺。二十一年正月,服满,领咨赴部,呈请归知府班。本月二十四日,经吏部带领引见,奉旨著照例用。”,《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6》
- ^ “调,维州,理番厅,要缺,难,东界罗江,西界草地生番,南界金川寺,北界生番,管理番民十数万户,最为繁要,至省五百三十里,征米四百三十九石,仓谷一千五百石,入学六名,养廉银一千两,理番同知,吕烈嘉,安徽旌德人,贡生,十五年四月补”,《缙绅全书》(光绪十六年春)
- ^ “吕烈嘉,字静甫,安徽人,贡生出身,慈惠爱民,喜培植文教,如为书院筹款,分廉益奖,并设面课以励真才,凡士有涉讼者不轻辱,士亦感愧,尤能除巨匪,厅有痞首王大牛者,性最凶暴,膂力绝伦,素以抄掠为事,乡人畏不敢撄,公察知密札绅团设计就擒,立置于法,痞风乃戢”,[光绪]《江北厅乡土志》
- ^ “头品顶戴四川总督臣刘秉璋踪奏,为请加江北厅自乾隆分治、嘉庆分设专学,分发文武学额六名,增亦各六名,所筹转据署江北厅同知吕烈嘉禀称,从前江北厅与巴县合为一县,连前原额共定十二名,廪增仍各止六名。”,《申报》·Jun.15,1892,Num.6877·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三日京报全录
- ^ “烈嘉公,汪氏夫人,生七子,公号静甫,候补同知,署四川渠县知县,调署龙安知府。”,《旌德吕氏续印宗谱》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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