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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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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参(15世纪—1520年代),应辰南直隶松江府华亭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姚参祖先是平湖人,父亲姚璋入赘五保张氏,因此入籍华亭;正德五年(1510年)他中举人,获授上饶敎谕,以经义教育士子,得到学使李梦阳器重;升任宜春知县,在荒年设法赈灾,节省茶贡费十分之九,又平定山贼刘豪,设立十限征粮、禁止盐务骚扰,人民歌颂他:“宜春令,阳春政,不爱钱,民安静。”

宁王朱宸濠谋反,姚参协助王守仁,指斥观望的同僚,转任桐庐知县,不久告归;再起用为工部郎中,很快去世,入祀江西名宦祠[1]

引用[编辑]

  1. ^ 1.0 1.1 光绪《金山县志·卷十九·传 仕绩》:姚参,字应辰,其先平湖人,父璋赘五保张氏,遂占籍焉。参正德五年举人,分教上饶,以经义训士,学使李梦阳器重之;陞宜春令,岁荒设法赈饥,节省茶贡费十之九,平山贼刘豪,立十限征粮、禁盐䇲骚扰,民歌之曰:“宜春令,阳春政,不爱钱,民安静。”宸濠反,为王守仁应援,斥诸观望者,量移桐庐告归,起工部郎中卒,祀江西名宦祠。 旧志,参广信府志

参考文献[编辑]

  • 光绪《金山县志》·卷十九·传 仕绩
官衔
前任:
林克润
明朝宜春县知县
正德年间-嘉靖年间
继任:
郑钦
前任:
张莹
明朝桐庐县知县
1525年-1526年
继任:
沈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