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英语:Revitalising Historic Buildings Through Partnership Scheme),于2004年由当时的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首先提出“活化历史建筑”的概念[1]香港特区政府在2008年起推出政策,将政府拥有的历史建筑法定古迹活化再用,当局向非营利组织提供非经常性拨款、象征式租金、非经常性补助金等财政援助,以便承办机构经营社会企业,以营运历史建筑[2]

沿革

[编辑]

时任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在2007年10月10日宣读《2007至2008年度香港行政长官施政报告》,提出历史建筑物应该予以活化,发挥经济及社会效益,以符合可持续保育概念,继而宣布推出一项计划,让非政府机构申请活化,继而利用政府拥有的历史建筑,将建筑物转化为独特的文化地标,并且采取社会企业的营运模式,注入商业管理元素,务求达至双赢效果[3]

发展局制定计划时,曾经考虑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让从事商业营运的私营企业可以参与(例如前水警总部),或者与非政府机构以社会企业形式合作,最终考虑到历史建筑因为翻新及维修费用不菲而商业效益可行性有限、活化再用属非牟利性质、推广社会企业有助在地区创造就业职位等原因,最终决定采用社会企业形式[4]

申请条件及审核程序

[编辑]

非营利组织须在建议书说明如何有效彰显历史建筑的历史价值、保存历史建筑、使社会受惠,以及如何营运及财务可行性。政府成立由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古物古迹办事处民政事务总署建筑署屋宇署等政府部门、古物咨询委员会委员,以及文物保育和社会企业等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设有两轮评审,申请机构须在首轮评审,提交建议书及初步设计建议、设施明细表及大约费用等计划概念;次轮评审,获拣选的机构将被要求提供进一步资料,包括详细技术文件、费用预算及其详细分项数字、及显示营运初年收支情况的现金流结单等[4]

政府将提供一次过拨款,应付建筑物大型翻新的全部或部分费用,金额视乎建筑物规幅及建议用途作个别考虑,并会收取象征式租金;同时亦会一次拨款,应付承办的社会企业开业成本和最多首两年的经营赤字,原先考虑以300万元为资助上限,其后因应非政府机构及专业团体要求而增至500万元[4]

第一期

[编辑]

政府在2008年2月22日推出首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邀请非营利组织就递交建议书,参与活化计划共7座建筑,包括雷生春荔枝角医院北九龙裁判法院旧大埔警署旧大澳警署芳园书室美荷楼。计划于2008年5月21日截止申请[5],发展局合共收到113份计划书[6]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在2009年2月17日公布,政府接纳活化历史建筑咨询委员会的建议,拣选其中6个非营利组织提出的计划,但旧大埔警署因申请未能达标而宣告撤回[7]

第二期

[编辑]

政府在2009年8月28日推出第二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共5座建筑物,包括蓝屋建筑群、前粉岭裁判法院王屋村民宅何家园石屋,及在首期撤回而重推的旧大埔警署,计划于12月28日截止申请[9]。发展局共收到38份计划书[10]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在2010年9月15日宣布,政府接纳活化历史建筑咨询委员会的建议,拣选其中3个非营利组织提出的计划,但前粉岭裁判法院王屋村民宅因申请未能达标而宣告撤回[11]

第三期

[编辑]

政府在2011年10月7日宣布推出第三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共4座建筑物,包括景贤里虎豹别墅必列啫士街街市,以及第二期撤回而重推的前粉岭裁判法院,在2012年2月6日截止申请[14]。当局共接获34份申请书[15]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在2013年2月21日宣布,政府接纳活化历史建筑咨询委员会的建议,拣选其中3个非营利组织提出的计划,但景贤里因申请未能达标而宣告撤回[16]

第四期

[编辑]

发展局在2013年12月16日推出第四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共4座建筑物,包括书馆街12号、旧牛奶公司高级职员宿舍、何东夫人医局主楼及平房、及在第三期撤回而重推的景贤里,计划于2014年4月15日截止申请[19]。发展局其后因应相关申请资料册修订,把景贤里活化项目申请书截止递交日期延长一个月至5月15日,其他项目不变[20]

当局共接获26份申请书,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在2015年6月16日宣布,政府接纳活化历史建筑咨询委员会的建议,拣选其中3个非营利组织提出的计划,但景贤里再度因申请未能达标而流标[21]

第五期

[编辑]

发展局在2016年11月14日推出第五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共4座建筑物,包括旧域多利军营罗拔时楼、粉岭联和市场元朗流浮山警署屯门哥顿军营Watervale House,计划于2017年3月23日截止申请[22]。2017年1月5日,发展局宣布把芳园书室纳入第五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申请订于5月5日截止,其余项目则维持不变[23]

当局共接获34份申请书,发展局局长黄伟纶在2018年7月5日宣布,政府接纳活化历史建筑咨询委员会的建议,拣选其中4个非营利组织提出的计划,但芳园书室因申请未能达标将纳入下一期的活化计划[24]

第六期

[编辑]

发展局在2019年12月13日推出第六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共4座建筑物,包括大潭笃原水抽水站员工宿舍群、荃湾白楼湾仔景贤里荃湾芳园书室,计划于2020年4月3日截止申请[26]。2020年8月20日,发展局宣布增加前北九龙裁判法院纳入第六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于12月21日截止申请[27]。但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首4个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日,前北九龙裁判法院申请截止日期则延至2021年1月29日[28]

当局共接获72份申请书,发展局局长黄伟纶在2022年6月14日宣布,政府接纳活化历史建筑咨询委员会的建议,拣选其中4个非营利组织提出的计划,而前北九龙裁判法院则于2022年12月公布结果[29][30][31]

第七期

[编辑]

发展局在2023年12月27日推出第七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共3座建筑物,其中前哥顿军营Watervale House,于2024年4月10日截止申请;另外两座建筑为前华人精神病院甘道23号,将适时公布申请安排。[32]

特别邮票

[编辑]

香港邮政在2013年5月13日,以“活化香港历史建筑”为题,发行一套6枚特别邮票,展示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首期的6幢建筑物,包括美荷楼青年旅舍(面额HK$1.40)、芳园书室(面额HK$1.60)、饶宗颐文化馆(面额HK$2.40)、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学院-雷生春堂(面额HK$2.50)、大澳文物酒店(面额HK$3)、SCAD香港(面额HK$5)。邮票由李英志设计,并由荷兰Joh. Enschede B.V.以平版调频网印刷技术印制。香港邮政同时发行小全张、珍贵邮票小册子、邮资已付图片卡(空邮邮资)及首日封等邮品[33]

面额$5的邮票,因萨凡纳艺术设计大学(香港)使用“大学”名称,曾触发争议而三易其稿。香港邮政在2012年9月公布的设计初稿以“大学”为名,未几发生校名风波,在同年底再公布设计,一度把校名改为“萨凡纳艺术设计(香港)学院”。事实上该校因以《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第493章)注册,教育局无规管校名,故校方以“大学”为名证实没有违规,最终香港邮政咨询过校方及发展局意见后,以该校官方品牌名称“SCAD香港”作为最终的邮票图样[34]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立法会:民政事务局局长就“古迹保护政策”动议辩论的发言全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政府新闻公报,2007年1月17日
  2. ^ “文物保育─汇报主要措施的最新情况”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讨论文件,2008年12月19日
  3. ^ 活化历史建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07-08年施政报告》
  4. ^ 4.0 4.1 4.2 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讨论文件,2007年12月20日
  5. ^ “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接受申请(附图/短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08年2月22日
  6. ^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反应热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08年5月22日
  7. ^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发展局局长谈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首批建筑甄选结果(只有中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09年2月17日
  8. ^ 8.00 8.01 8.02 8.03 8.04 8.05 8.06 8.07 8.08 8.09 8.10 8.11 8.12 8.13 8.14 8.15 8.16 8.17 8.18 8.19 8.20 8.21 8.22 1444幢历史建筑物名单和评估结果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古物咨询委员会
  9. ^ 政府邀请伙伴活化历史建筑(附图)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09年8月28日
  10. ^ 第二期活化计划 - 共收到38份申请书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4-03-03.,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网站
  11. ^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发展局局长在宣布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第二期申请结果记者会上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附短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10年9月15日
  12. ^ 12.0 12.1 12.2 12.3 12.4 香港法定古蹟 (PDF). [2014-02-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3-04). 
  13. ^ 13.0 13.1 13.2 古物古迹办事处(2009)《香港法定古迹》
  14. ^ 政府邀请非营利组织提交活化四幢历史建筑建议(附图/短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11年10月7日
  15. ^ 第三期活化计划 - 共收到34份申请书[永久失效链接],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网站]
  16. ^ 16.0 16.1 16.2 16.3 16.4 第三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选出具创意建议(附图/短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2013年2月21日
  17. ^ 17.0 17.1 发展局局长宣布景贤里为暂定古迹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政府新闻公报,2007年9月15日
  18. ^ 18.0 18.1 18.2 18.3 18.4 1444幢歷史建築物以外的新項目評估結果 (PDF). [2014-02-02].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11-15). 
  19. ^ 政府邀请机构就四幢历史建筑提交活化建议(附图/短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13年12月16日
  20. ^ 景贤里活化项目递交申请期延长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14年3月30日
  21. ^ 21.0 21.1 21.2 21.3 21.4 发展局局长在第四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记者会的开场发言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15年6月16日
  22. ^ 第五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邀请建议书(附图/短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16年11月24日
  23. ^ 芳园书室纳入第五期活化项目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17年1月5日
  24. ^ 第五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结果公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18年7月5日
  25. ^ 25.0 25.1 25.2 25.3 25.4 发展局局长在第五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记者会的开场发言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18年7月5日
  26. ^ 第六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邀请建议书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19年12月23日
  27. ^ 前北九龙裁判法院纳入第六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20年8月20日
  28. ^ 前北九龙裁判法院活化项目申请期延长,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20年12月10日
  29. ^ 第六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结果公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22年6月14日
  30. ^ 发展局局长在第六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记者会开场发言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22年6月14日
  31. ^ 前北九龙裁判法院活化方案公布(附图)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22年12月8日
  32. ^ 第七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邀请建议书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23年12月27日
  33. ^ 特别邮票 – 活化香港历史建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集邮讯息》,香港邮政邮票策划及拓展处,2013年4月
  34. ^ “萨凡纳邮票三度改校名”《星岛日报》A18,2013年4月23日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