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相
外观
汤家相(?—?),字泰瞻,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平阳府赵城县(今山西省洪洞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顺治六年(1649年)己丑科进士。顺治八年(1652年),授江南常熟县知县。顺治十三年,担任湖北南漳县知县[1],期间抵御当地寇乱,有功。后因病辞职归乡[2]。
参考文献
[编辑]-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稿 ,701001740号
- ^ 民国·赵尔巽等,《清史稿》(卷476):“家相,字泰瞻,山西赵城人。顺治六年进士。八年,授常熟知县。洁己爱民,釐剔耗蠹,抚恤凋残,善政具举。前令被劾逮问,家相左右之,力白其诬,以是忤巡按御史。时江南逋赋数百万,严旨夺各官职,家相坐免。士民争先输纳,不逾宿而额足,且以治状诉大吏,请留,勿获。既而给事中周之桂疏上其事,十三年,起授湖北南漳县。县居万山中,寇盗窟穴,时出肆掠,戕官,人咸危之。家相下车,即令坚壁清野。寇大至,家相谓同城守备曰:“寇众我寡,当效罗士信破卢明月法,可胜。”密授方略,寇果堕伏中,遂擒其魁党马成、孙信辈,斩首数百级。寇大创,远遁。于是招流亡,修学校,教养兼施,垦田六百余顷。筑永泉、八观诸堰,民赖其力,邑以大治。疆吏交章荐之,以病乞归。”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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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瞿四达 |
清朝常熟县知县 1652年—1654年 |
继任: 郭保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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