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協政府間人權委員會
外觀
東協政府間人權委員會(簡稱:AICHR),於2009年10月成立,是東南亞國家協會的一個協商機構。在《東協憲章》(第1.7條、第2.2條和第14條)以及其他東協重要文獻中都提及了人權,而該委員會成立的宗旨就是通過協商、達成共識用以促進、保護人權,同時加強成員國在人權領域的合作。按照規定,每個成員國在委員會內都有一個代表,由各國政府任命,任期三年,最多可連任一次。此外,每個成員國都擁有否決權。東協政府間人權委員會現有汶萊達魯薩蘭國、柬埔寨、印度尼西亞、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共10個成員國。[1]東協政府間人權委員會每年至少會舉行兩次會議。[1]
東協政府間人權委員會有14項任務,主要涉及人權意識的促進及保護、能力建設、建議與技術援助、資訊收集以及與國家、區域及國際性機構接觸。[1][2]委員會其中一項任務便是擬定東協人權宣言[3] , 但該宣言於2012年11月被正式採用時受到了其它人權組織的批評,指責其內容暗示「因為每個人都應對他附近其他的人、社區和社會負責,所以能否獲得人權取決於其本人是否盡職盡責」。[4]在印尼首都雅加達舉行的會議上[5],當地一些非政府組織就東協人權宣言一事上書提出不滿。[6]
東協政府間人權委員會的地位亦遭到一些人或團體的質疑:美國《華爾街日報》認為該委員會本身並沒有「實權」。[6]然而,在東協政府間人權委員會成立之際,前東南亞國家協會主席阿披實·威差奇瓦曾表示東協政府間人權委員會的權利將在未來越來越大,但在該委員會成立6年之後,仍有人指責委員會尚未採取任何行動來保護它理應代表的、公民最基本的自由。[7]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ASEAN Secretariat (2012) AICHR: What you need to know, ISBN 978-602-7643-18-5
- ^ Terms of Reference of AICHR (PDF). [2019-11-28].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1-10-30).
- ^ ASEAN Human Rights Declaration. [2019-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2-30).
- ^ United Nations comment on Declaration. [2019-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04).
- ^ NGOs to report rights abuse cases to AICHR. The Jakarta Post. 2010-03-29 [2012-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7).
- ^ 6.0 6.1 Asean's Toothless Council. Wall Street Journal. 2009-07-22 [2012-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1).
- ^ Ganjanakhundee, Supalak. Asean’s shameful silence over Thai rights crisis. The Nation. 2016-05-18 [18 May 2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