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 (道光進士)
何俊(1797年—1858年),字晉孚,號亦民,嘉慶丁已(1797)年八月二十一日(卯)時生。今安徽省望江縣吉水鎮人。清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官至江蘇布政使,署理江蘇巡撫,從二品。咸豐八年(1858年)去世,享年六十二歲。著有《夢約軒詩文集》
簡介
[編輯]道光二年(1822年),鄉試中舉;道光九年(1829),登進士,翰林院庶吉士,授工部營繕司主事。道光二十年(1840年),擔任廣西桂林府知府,署桂平梧郁鹽法道。歷任南河海阜海防同知、廣西桂林府知府、直隸大順廣兵備道、江蘇督糧道、兩淮鹽運使、江寧布政使。咸豐六年(1856年)官至江蘇布政使,署理江蘇巡撫,從二品,是主管江蘇全省民政和財政的最高官員。何俊重視教育,樂施善舉,調任桂林時,道經里門,曾捐資重修縣儒學兩廡。同年又捐學田143畝,為家鄉培育人才。著有《夢約軒詩文集》[1]。
何俊在江蘇的十多年,恰值清政府在財政賦稅制度方面推行一系列重大措施,採取了增加鹽稅、開徵厘金(徵收商品通過稅)、實行畝捐(按畝徵收田賦附加稅),以及在金融方面增發通貨等。何俊在江淮揚徐通海等地每每主其事,並「舉劾所屬之賢否」,在全國最富庶的地區卓有成效地增加了清政府財政收入(見《江蘇省通志稿》、同治年間《續纂江寧府志》等)。咸豐七年(1857年)調北京後致仕,次年(1858年)62歲時病逝於京。由於清廷認定他政績突出,給予正一品封典,晉封光祿大夫。但其時南京為太平天國「天京」,蘇南蘇北一帶清政府軍與太平軍激戰正酣,因此何俊靈柩暫存京城長達八年,直到同治五年(1866年),太平軍全軍覆滅後,才得以運回江蘇。同治十二年(1873年),安葬於江蘇句容華山。時姻親李鴻章為何俊書寫了墓志銘,署名武英殿大學士 直隸總督 一等肅毅伯 姻愚弟 李鴻章。墓志銘鐫刻在何俊的墓碑上。宣統三年遷葬於上海縣西鄉張虹橋。
墓志銘
[編輯]《清封光祿大夫何公墓志銘》
武英殿大學士 直隸總督 一等肅毅伯 姻愚弟 李鴻章
公諱俊,字亦民,安徽望江人,曾祖浩傑,祖懋音,考光第,本生祖懋糈,考光澤,皆潛德,未仕。及公貴贈封各如例。 公少值貧困,篤志厲學,道光壬午舉於鄉,己丑成進士,選庶常改工部揀發河南,官海防海阜同知,調辦祥符大工,事成賞戴花翎,曹文正公麟河帥慶,先後薦公人才治行可大用,遂受成廟知,擢桂林府知府,時海內方承平,公檄毀淫祠、嚴捕盜、禁礦廠、思患預防靡政不舉,升直隸大順廣道,行聯莊法以清盜源,盜輒遠徙,境內大治。 未幾,以奉諱歸里,咸豐壬子,服闋,授江蘇督糧道,時粵賊將謀北竄,運道多梗,當事者議由海運,公憂卹船丁裁汰冗費軍儲民食,遂以兼裕。擢署江蘇布政使,時催科迫促支應繁猥公開誠布公,事多克濟,又調署江寧布政使,旋補授兩淮鹽運使,未之任,復補授江蘇布政使。治如前,以籌餉事與經略意忤,屢疏劾公誤餉,顯廟知公久章寢不報。厥後,復以年老言天子重,遠經略意諭公來京,遂致仕。 逾年,公感疾,卒於京,是為戊午九月二十四也,初公去任諸當道皆事更張,不數月,營卒飢潰,蘇常名郡相繼淪陷,至是,思及公之寬政所顧持全局為不可得已。公本生弟三人,皆早世,撫諸孤如己子,生平質直好義,嘗捐置祭田學田以恤同宗,惠多士,倡建望江試館於京師。邑中大興作若黌宮考棚節孝總坊,沿江長堤皆不吝重金佽成之,其敦行好善多類此。距生嘉慶二的八月二十一日,享年六十有二,娶陳夫人先公二年卒,側室任夫人、程恭人,子震錞,監生,陳出,早卒。維鍵,湖北補用道署鹽法武昌道加運使銜。維鑰,戶部郎中,俱任出。維釬,候選郎中,早卒。恩錫殤,俱程出。孫聲瀚,候選員外郎,震錞出,早卒。聲灝、聲燝、聲潤,維鍵出。聲樹、聲培,維鑰出。均幼。同治丙寅,公之喪至京師,癸酉十月二十九日卜葬於句容華山之原,以陳夫人合附。 銘曰:忠貞克篤,勞勩不辭,維此心跡,用達主知,從容去位,民歌吏思,壽不稱德,悼夫惠慈,華山之阜,北江之湄,宅茲佳穴,千載攸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