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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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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英語:reform[1]),是指各種包括政治社會文化經濟宗教等方面改良革新,改革的實質是階級利益的調整,以除舊佈新。目的是要革除現有的社會制度中不符合社會發展的部分,使之符合新的生產力發展的需要。相較於革命是以暴力的方式推翻原有政權以達成改變現狀的目的,改革是指在現有的政治體制之內實行變革。通常一個改革是否能成功也會影響該國的國勢,若成功可讓該國走向穩定局勢,若失敗可能遭致內亂或衝突。

改革必然要付出代價,且要承受內部和外部、客觀和主觀制約[2]:25。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社會通過不斷改革進步,是歷史發展的可能趨勢。

根據馬克思學說,歷史上的改革,有奴隸主性質的改革(如管仲改革)、封建性質的改革(如商鞅變法、北宋熙寧變法)、資本主義性質的改革(如日本明治維新戊戌變法、美國羅斯福新政)還有社會主義性質的改革(中國改革開放和蘇聯的經濟改革)。

中國歷史上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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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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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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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時期的改革,是中國歷史早期的改革,大多是為了適應生產力的發展以及爭霸戰爭的需要,大多有利於封建國家的發展

商鞅變法前為取信於民實行的「徙木立信」

秦漢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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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北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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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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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11世紀的改革家王安石

第二次民族大融合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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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時期民族政權並立,宋朝的改革多是針對財政問題以及政治體制的改革,等政權大多是進行少數民族封建化的變革

明清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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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時期的改革,多是封建社會後期對於強化中央集權,並且針對各種社會矛盾、財政問題以及民族關係的改革。

近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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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穆宗時期恭親王奕訢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張之洞等發起的洋務運動清德宗時期康有為梁啓超等發起的資產階級性質戊戌變法,又稱百日維新。1901年立憲派康有為和梁啓超推動立憲運動,慈禧太后推行清末新政。推行君主立憲、建立新軍、廢除科舉、整頓財政等一系列社會改革。

中國近代史上,革命與和平改革交替進行、平行發展;宗旨都是為改變君主專制,以某種近代民主制度取代[3]:4。1912年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建立後實行的一系列社會改革。有兩種錯誤觀念,一是把革命僅視為暴力取得政權;二是將革命與和平改革對立,以為革命是推動歷史進步,改革是維護舊有統治秩序[3]:4。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後實行的經濟改革。凡是有助於改變君主專制,無論暴力或和平改革都應予肯定[3]:4

中國共產黨在土地革命時期推行的土地改革以及1950年代實行的土地改革運動鄧小平自1978年以後的改革開放政策,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外開放等一系列社會改革。

世界歷史上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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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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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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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明治維新時期的薩摩藩武士,明治維新是日本近代化的起航。
1933年就任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他上任後實行的一系列整頓使美國的經濟走向了正軌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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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孫翠香. “利益博弈”中的变革力量:学校变革动力研究. 1 September 2014: 36– [2019-01-02]. ISBN 978-7-310-04564-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09). 
  2. ^ 李海明 (編). 波蘭領導人雅魯澤爾斯基嘉言雋語. 《時人雋語》. 香港: 明報報業、樹福文化事業. 1989. 
  3. ^ 3.0 3.1 3.2 《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編纂委員會 (編). 〈總序〉. 《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