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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祥 (成化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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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祥
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兼理軍務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嘉靖十四年五月
配偶娶汪氏,繼娶周氏,俱贈封安人
親屬(子)曹深(正德三年進士)
出身
  • 成化十年甲午科舉人
  • 成化二十年甲辰科進士

曹祥(?—1535年),應麟南峰南直隸徽州府歙縣雄川里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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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年(1474年)甲午科應天府鄉試舉人。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殿試三甲進士。歷官南京戶部郎中,出為寶慶府知府,正德四年(1509年)正月升四川布政司左參政[1],六年九月升本司右布政使,八年正月轉任陝西左布政使,十年正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兼理軍務,十一年十月以巡按御史李顯疏論,被召還京,後以致仕免究[2][3]。嘉靖十四年五月卒,賜祭葬。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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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曹宗仁,遇例冠帶,以隱德重於鄉,壽滿一百年。父曹以能,封南京戶部主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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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四十六》:正德四年春正月,升寶慶府知府曹祥為四川布政司左參政,四川參政之缺,吏部初推副使邵蕃、知府王鐸,俱得旨令致仕。既又推武昌府掌府事參政陳晦及祥,詔用祥而數晦營私刻剝,黜之。
  2.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十二》:正德十二年八月,初平浪苗夷阿向等之構亂也,自言為土官王阿童子孫,而三連者本其家奴所出,乃世冒襲職,與之爭連,復攘效無厭,阿向不能堪,遂紏拽苗民數千攻劫村寨,欲必得官印乃已。時巡撫都御史曹祥檄都勻府衛議處撫剿之宜,都指揮司繼先、知府張禧等皆愛連賂,誣阿向僭稱王號,祥輒信之,調永保、酉陽鎮湲土兵進剿,兵無紀律,所過肆掠。阿向等屢出迎敵,我軍多死傷者,僅得苗徒胖林等四人以還。於是巡按御史李顯劾祥罪,詔審錄郎中張元電並按之。元電具奏處置失宜固祥之罪,而鎮守太監史泰、總兵官李昂、巡按御史劉士元及參政胡濂、僉事許效廉嘗與用兵之議,且顯亦兩特,俱難辭責。繼先、禧納賂及貪功者十四人宜逮治,連激變、胖林等從叛,俱擬斬。因請斷革官印,俾悉隸都勻府管理,以絕爭端。刑部議覆,得旨:連及胖林等如擬,斷先等逮問,泰已調任,祥致仕免究。昂、顯、士元、廉、效廉各奪俸四月,官印應否斷革,仍令鎮巡官議處以問。
  3. ^ 《歙縣誌》:曹祥字應麟,由進士除南戶部郎中,出守寶慶,作興士類,身為履畝,教民作水車利用,勸農懇辟,得稅甚多。尋參政四川,劇盜藍鄢之平,祥與有勞。歷官右副都御史,填鬼方銅平之亂,榜諭輒散;阿則、阿馬旋復不軌,阿向等相與煽禍,祥會兵擒剿,酋首面縛乞降。因疾乞歸卒,賜塟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