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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言 (萬曆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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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言
大明應天府府丞
籍貫江西建昌府南城縣
出生江西建昌府南城縣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 萬曆二年甲戌科進士

王一言(?—?),字民法,號帶水,江西建昌府南城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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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鄉試第六十四名,萬曆二年(1574年)甲戌科會試第一百五名,登三甲第八十四名進士[1][2]。初令太湖縣,調任吳江。邑賦甲天下,當役者多破家,奸民每詭匿紳戶。一言大扁曰:下民火耗易尅,吾心天理難欺。補懷寧知縣,十三年,升福建泉州府同知。遷南京刑部郎中,又遷刑部郎中,疏爭三王並封,國本由此定。三十一年,由浙江右參議遷杭嚴副使,有猾吏醉商探其重貲,去而脫禍於騃稚子,自誣服。一言察其寃立釋之。三十五年起復南京通政司參議,四十年升應天府府丞。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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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珍,曾任王府引禮舍人;祖父王廉;父王湧,曾任監生。母張氏[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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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年甲戌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程有守
明朝泉州府同知
1585年-1587年
繼任:
陳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