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慶 (平昌郡公)
王慶(?—?),字興慶,太原郡祁縣(今山西省晉中市祁縣)人,西魏、北周、隋朝官員。
生平
[編輯]王慶的父親王回是北魏靈州刺史、懷德縣公[1][2]。王慶年少時有悟性,富有才幹與謀略。王慶起初跟隨宇文泰征伐,收復弘農,參與沙苑之戰,都有戰功,常常獲得特殊的獎賞。大統十年(544年),王慶出任殿中將軍。北周孝閔帝元年(557年),周孝閔帝宇文覺登基,晉公宇文護引薦王慶擔任典簽。王慶明辨事物的關鍵,逐漸受到宇文護的親近優待,後升任大都督。武成元年(559年),王慶憑藉前後功勞,獲賜爵位始安縣男。武成二年(560年),王慶代理小賓部。保定二年(562年),王慶出使吐谷渾,與吐谷渾可汗夸呂劃分疆土,仍商議和睦交好的事宜。夸呂心悅誠服,派遣親信跟隨王慶前往北周朝貢[3][4]。
起初,突厥與北周和親,答應將女兒嫁給北周皇帝為皇后。北齊得知此事後,害怕突厥和北周形成聯合之勢,也派使者到突厥求婚,贈送的財物很豐厚。突厥貪圖北齊的眾多禮物,就答應與北齊聯姻。北周朝廷議論認為西魏時期與柔然聯姻,就被北齊離間產生二心。如今恐怕再有改變,想派使者交結突厥。於是任命王慶為左武伯,作為楊薦的副使出使突厥。保定三年(563年),北周進攻北齊的并州。王慶帶領突厥騎兵,與隨公楊忠到太原而回。因為北齊答應送回周武帝宇文邕的姑姑和伯母,北周朝廷就與其來往交好。突厥聽到這個消息,又產生疑慮阻隔,於是朝廷再次派遣王慶前往開導。突厥可汗感動喜悅,交結友好如同當初一般。保定五年(565年),王慶與宇文貴出使突厥迎娶突厥公主。從此,由於王慶在北番信用卓著,多年出使突厥[5][6]。
後來王慶再度出使突厥,適逢突厥木桿可汗突然死亡,突厥對王慶說:「前後使者來到,遇上我們國喪的,都割面流血,表示哀痛。況且現今兩國聯姻,難道能不實行這種做法嗎?」王慶嚴辭拒絕。突厥看見王慶堅守正道,最終不敢相逼。周武帝聽說此事後,便嘉獎王慶。記錄王慶前後出使的功勞,升任開府儀同三司、兵部中大夫,進爵為公[7][6]。
王慶之後歷任丹州、中州二州刺史,行政嚴謹有法度,官吏不敢欺騙[6]。建德四年(575年)閏十月,北齊將軍尉相貴進犯大寧,延州總管王慶擊敗並趕走了尉相貴[8]。大象元年(580年),王慶出任小司徒,加上大將軍、總管汾石二州五鎮諸軍事、汾州刺史,又出任延州總管,進位柱國。開皇元年(581年),王慶進爵為平昌郡公。王慶最終在任內去世,朝廷贈予上柱國,諡號莊,兒子王淹繼承爵位[9][10]。
家庭
[編輯]夫人
[編輯]子女
[編輯]- 王淹,隋朝平昌郡公
- 王韶,隋朝內史舍人、趙州刺史
- 王崇,隋朝千牛、太子舍人、直閣、朝請大夫、始安郡公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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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編輯]- ^ 《周書·卷三十三·列傳第二十五》:王慶字興慶,太原祁人也。父因,魏靈州刺史、懷德縣公。
- ^ 《北史·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七》:王慶字興慶,太原祁人也。父因,魏靈州刺史、懷德縣公。
- ^ 《周書·卷三十三·列傳第二十五》:慶少開悟,有才略。初從文帝征伐,復弘農,破沙苑,並有戰功,每獲殊賞。大統十年,授殿中將軍。孝閔帝踐阼,晉公護引為典簽。慶樞機明辨,漸見親待。授大都督。武成元年,以前後功,賜爵始安縣男。二年,行小賓部。保定二年,使吐谷渾,與共分疆,仍論和好之事,渾主悅服,遣所親隨慶貢獻。
- ^ 《北史·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七》:慶少開悟,有才略。初從周文征伐,復弘農,破沙苑,並有戰功,每獲殊賞。大統十年,授殿中將軍。周孝閔帝踐阼,晉公護引為典簽。慶樞機明辯,漸見親待,授大都督。武成元年,以前後功,賜爵始安縣男。二年,行小賓部。保定二年,使吐谷渾,與其分疆,仍論和好之事。渾主悅服,遣所親隨慶貢獻。
- ^ 《周書·卷三十三·列傳第二十五》:初,突厥與周和親,許納女為後。而齊人知之,懼成合從之勢,亦遣使求婚,財饋甚厚。突厥貪其重賂,便許之。朝議以魏氏昔與蠕蠕結婚,遂為齊人離貳。今者復恐改變,欲遣使結之。遂授慶左武伯,副楊薦為使。是歲,遂興入並之役。慶乃引突厥騎,與隨公楊忠至太原而還。以齊人許送皇姑及世母,朝廷遂與通和。突厥聞之,復致疑阻,於是又遣慶往喻之。可汗感悅,結好如初。五年,復與宇文貴使突厥逆女。自此,以慶信著北蕃,頻歲出使。
- ^ 6.0 6.1 6.2 《北史·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七》:初,突厥與周和親,許納女為後。而齊人知之,懼成合從之勢,亦遣使求婚,財饋甚厚。突厥貪其重賂,便許之。朝議以魏氏昔與蠕蠕結婚,遂為齊人離貳,今者復恐改變,欲遣使結之。遂授慶左武伯,副楊薦為使。是歲,遂興入並之役。慶乃引突厥騎,與隋公楊忠至太原而還。及齊人許送皇姑及世母,朝廷遂與通和。突厥聞之,復致疑阻,於是又遣慶往諭之。可汗感悅,結好如初。五年,復與宇文貴使突厥逆女。自此,以慶信著北蕃,頻歲出使。後更至突厥,屬其可汗暴殂,突厥謂慶曰:「前後使來,逢我國喪者,皆剺面表哀。況今二國和親,豈得不行此事!」慶抗辭不從。突厥見其守正,卒不敢逼,武帝聞而嘉之。錄慶前後使功,遷開府儀同三司、兵部中大夫,進爵為公。歷丹、中二州刺史,為政嚴肅,吏不敢犯。
- ^ 《周書·卷三十三·列傳第二十五》:後更至突厥,屬其可汗暴殂,突厥謂慶曰:「前後使來,逢我國喪者,皆剺面表哀。況今二國和親,豈得不行此事。」慶抗辭不從,突厥見其守正,卒不敢逼。武帝聞而嘉之。錄慶前後使功,遷開府儀同三司、兵部大夫,進爵為公。
- ^ 《周書·卷六·帝紀第六》:閏月,齊將尉相貴寇大寧,延州總管王慶擊走之。
- ^ 《周書·卷三十三·列傳第二十五》:歷丹、中二州刺史。為政嚴肅,吏不敢欺。大象元年,授小司徒,加上大將軍、總管汾石二州五鎮諸軍事、汾州刺史。又除延州總管,進位柱國。開皇元年,進爵平昌郡公。卒於鎮。贈上柱國,諡曰莊。子淹嗣。
- ^ 《北史·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七》:大象元年,授小司徒,加上大將軍、總管汾石二州五鎮諸軍事、汾州刺史。又除延州總管,進位柱國。開皇元年,進爵平昌郡公。卒於鎮,贈上柱國,諡曰莊。子淹嗣。
- ^ 段銳超, 《北周裴智英墓志考释》, 《北方文物》 (01期), 2018年, (01期): 62–66 [2023-03-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