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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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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路邊攤
台灣士林夜市
香港大牌檔

路邊攤是一種有上蓋、位置固定但可以隨時拆卸、移動的攤販,售賣的商品最常見的為食物,亦有服飾玩具等種類,路邊攤組成區域會稱為露天市集、露天傳統市場,夜晚則為夜市香港有一種固定的路邊攤常被稱為大排檔日本福岡稱為屋台、韓國稱為布帳馬車

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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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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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改革開放成長,中國大陸食品安全相關的議題躍上檯面。於2003年中國大陸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改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成立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政府部門,經過近幾年的改組後,現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與其他相關部門綜合協調。[1]但是似乎相關法規許多小業者不熟知。同時市面標示綠色、有機食品或無污染食品等的產品並未得到相關機構認可為廠商自主宣傳。一項由世界銀行對於中國蔬果產業是否遵循食品安全要求的研究顯示,雖然中國食品安全近年已不斷改進,但情況遠非令人滿意,「許多國際標準尚未得到執行,而現行許多國際標準不能達到要求。監督能力不足,且食品安全意識和食品安全監測薄弱。」[2]近年來,也發生許多令人遺憾的食品安全事件。

2019年一種空前加強嚴格版的末端管理法規出台,《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先以北京試點作為推向全國的前奏,此為一種向下細化法規,對於食品大廠等已經有諸多監管機制,但市區無數小餐館和小店處於較鬆散自主型態,此法規補上此一漏洞。基本上將小型或單人經營的食品業態分四類管束,但不論哪類都須先有營業執照之後再申辦第二證件:[3]

  • 小作坊 - 微小型食品工廠,需通過審查取得小作坊生產加工許可證,能生產食品採正面清單制未在清單上的食品類項禁止生產,且產品都須為為預包裝食品,包裝袋上廠家資料和成分表等標註比照食品大廠規範。
  • 小餐飲店 - 法定理論面積6㎡以上但有眾多最小廚區面積規定專有涼菜間、消毒間等,要合規則至少要40㎡店面,需通過審查食品餐飲許可證,眾多新修衛生法規趨嚴。
  • 小食雜店 - 經營面積小於60㎡的食品販售店,只能販售包裝食品不得現場有任何烹飪加工行為,[4]所以無須食品業許可證只需辦小食雜店備案卡,採備案登記即可,但被查緝有烹飪行為將重罰。
  • 食品攤販 - 無場所的路邊攤辦食攤備案卡即可,但有食品負面清單制,禁止製作冷葷涼菜、生食水產品、裱花蛋糕、散裝熟食、散裝酒、保健品等眾多表列項被禁。

在中國大陸經營食品行業者需注意日漸趨嚴的管理法規態勢,即使已取得營業執照和食品餐飲許可證兩證者,在餐飲許可證到期須換證時會被要求適用新的法規[5],若不通過標準可能無法續證。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期間,本來已經受中美貿易戰影響的中國大陸失業情況進一步惡化。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閉幕後的總理記者會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回答就業問題時稱讚流動攤販政策可以帶動就業。兩會結束後,不少省市開始放鬆對流動攤販的管理,支持地攤經濟重新回歸城市。2020年6月1日至2日,李克強在山東煙臺市芝罘區考察時再度表揚地攤經濟,稱「地攤經濟」、小店經濟是就業崗位的重要來源[6]

2023年9月1日起,深圳不再全面禁止路邊攤[7]

中華民國(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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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國稅局說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8款及第29條規定,屬肩挑負販沿街叫賣者銷售之貨物或勞務,得免徵營業稅並免辦營業登記。然利用騎樓、路邊擺設攤位或以機動車輛載運商品定時、定點營業,係屬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業人,依規定應辦理營業登記。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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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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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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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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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19-06-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2-12). 
  2. ^ van der Meer, Cornelius. China's compliance with food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fruits and vegetables : promoting food safety, competitiveness, and poverty reduction (39766): 1–372. 2006-01-01 [2019-09-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19) (中文). 
  3. ^ 北京下月起实施食品新规. [2019-09-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8). 
  4. ^ 網易-新規下小食杂店不得现场制售食品. [2019-09-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8). 
  5. ^ 新浪-北京食品新规. [2019-09-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1). 
  6. ^ 总理山东点赞地摊经济也“高大上”,多省市放松监管鼓励摆摊. 澎湃新聞. [2020-06-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03). 
  7. ^ 9月1日起,深圳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_南方网. 南方網. 2023-05-04 [2023-05-23]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