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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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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術(500年—559年),字懷哲隴西郡狄道縣(今甘肅省定西市臨洮縣)人,東魏、北齊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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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術少年聰明,有見識和氣度,以司空胄曹參軍起家官天平二年八月甲午(535年10月2日),東魏發動百姓七萬六千人在鄴城新建宮室,辛術與僕射高隆之共同主管營造[1],辛術有構思條理,百工之事都能成功,兩度升任尚書右丞,外任清河郡太守,行政以才能而出名。高洋繼承霸府,普遍調換太行山以東各郡太守,特別下文書徵召辛術出任并州長史,當時只有高陽內史李繪和辛術兩個人受到特別徵召[2],辛術因為給父親辛琛守喪而離職。清河郡父老數百人拜謁京城請求為辛術立碑歌頌功德。辛術與尚書左丞宋游道、中書侍郎李繪等人共同前往晉陽,辛術和李幼廉等六人常常在高洋的私人住宅中,號稱館客,都受到上客之禮對待[3][4]辛術屢次升任散騎常侍[5][6]

武定五年(547年)[7][8]侯景反叛東魏,辛術於武定六年八月庚寅(548年9月19日)出任東南道行台尚書[9][10],封江夏縣男,與高岳等人擊敗侯景,生擒蕭淵明,升任東徐州刺史,出任淮南經略使。北齊天保元年(550年),侯景徵收長江以北地區的租稅,辛術率領各路軍隊渡過淮河攔截侯景的軍隊,焚燒侯景的稻穀數百萬石。辛術回到下邳鎮守,百姓隨辛術北渡淮河的有三千多家。東徐州刺史郭志殺死太守,齊文宣帝高洋聽說後,敕令辛術從今以後所統帥的十餘州眾人有犯法的,如果是刺史犯法要先啟奏朝廷,刺史以下的官員則先處理再上奏。北齊的行台兼管民政,就是從辛術開始。安州刺史、臨清郡太守、盱眙蘄城二鎮將犯法,辛術都上奏將他們處死。睢州刺史及所部太守都犯了死罪,朝廷將他們的奴婢百口以及資產全部賜給辛術,辛術三次推辭不被允許,辛術就將奴婢和財產送給有關部門,不再過問。邢邵聽說,給辛術寫信說:「昔日鍾離意說:『孔子在盜泉忍受饑渴』,就把珠玉扔到地上,您現在能夠如此,可以說是不同時代的同一行為。」[11]天保三年三月戊子(552年4月29日),齊文宣帝詔令清河王高岳、司徒潘相樂和行台辛術率領軍隊南征[12][13]。等到王僧辯擊敗侯景,辛術前往招引安撫。當時王僧辯派陳霸先帶兵去廣陵接受郭元建等人的投降,又派使者去安慰他們。這時正好是侯子鑒渡江逃到廣陵,他對郭元建說:「我們這些人,是南梁的宿敵深仇,有什麼面目再見到梁朝的君主!不如投奔北方,還可以返回故鄉。」於是這些人全都向北齊投降,南梁的城鎮相繼歸附北齊,前後有二十三州,辛術於是移軍鎮守廣陵。當陳霸先行軍抵達歐陽的時候,辛術已經占據了廣陵[14]。天保三年(552年)四月壬申,辛術從廣陵將傳國璽送到鄴城[15][16],齊文宣帝拿著傳國璽告祭太廟。傳國璽就是秦朝時所制,四寸見方,上紐盤龍交錯,文字是:「受命於天,既壽永昌。」西漢和東漢相傳,又傳到曹魏和西晉。晉懷帝司馬熾敗亡,傳國璽被劉聰獲得。劉聰敗亡,傳國璽又被後趙獲得。後趙敗亡,晉穆帝永和年間,濮陽郡太守戴僧施得到了傳國璽,派遣督護何融送到建鄴。經歷劉宋、南齊、南梁,南梁敗亡後,侯景得到傳國璽。侯景敗亡,侍中趙思賢攜帶傳國璽從京口渡過長江,投奔南兗州刺史郭元建,遇到賊人,趙思賢的隨從將傳國璽丟棄到草叢中,等到了廣陵才告訴郭元建,郭元建找到傳國璽,送交辛術,所以辛術將傳國璽進獻給北齊朝廷[17][18]。天保三年五月,齊文宣帝派潘樂、郭元建率兵去包圍秦郡,辛術進諫說:「我朝現在和湘東王蕭繹之間和睦友好,信使往來不絕。陽平是侯景的地盤,拿下它是可以的。現在王僧辯已經派嚴超達去守秦郡,從道義上說怎麼能再去爭奪這個城市?而且現在正當雨季,地上積水,不如班師回朝。」齊文宣帝不聽。陳霸先命令別將徐度帶兵去協助秦郡的防務,要求他們固守城池。北齊軍隊有七萬之眾,攻打很猛烈。王僧辯派左衛將軍杜崱去救援,陳霸先也親自從歐陽趕來會師。他們和郭元建在士林大戰,把郭元建打得慘敗,斬下首級一萬多,俘虜了一千多人,郭元建收拾殘兵敗將向北逃竄。南梁因為雙方還在講友好,互通信使,所以就沒有窮追不捨[19][20][21][22][23]。不久辛術被徵召出任殿中尚書,兼領太常卿,仍與朝廷賢士議定律令,升任吏部尚書食干南兗州梁郡[24][25]

東魏遷都鄴城之後,負責吏部銓選官員的知名人物有四個人,各有得失,未能盡善盡美。高澄年輕豁達開朗,缺點在於粗疏;袁聿修謹慎忠厚,缺點在於過細;楊愔風流敏捷,取人失於浮華。只有辛術崇尚貞堅清白,以才能取士,力求名副其實,新老官員都加以舉薦,管理倉庫的有才能也給提拔,門第高低貴賤都不遺漏。考查四個人前後銓選衡量,以辛術最為公允適中[26],很為當時稱讚推崇。天保末年,齊文宣帝曾經命令辛術選拔百名官員,參選的有兩三千人,辛術品評士子,人們沒有怨恨誹謗,他所提拔的人,後來也都顯貴[27][25]

辛術品德清廉,很少奢侈的欲望,對於公職十分勤勉,未曾有懈怠,指揮軍隊有威嚴,管理百姓施行仁政。辛術年輕時喜歡文史,晚年更加勤於學習,即便在行軍途中也是手不釋卷。等到平定淮河以南,辛術對所有的物資秋毫無犯,只是大量收集典籍,大多是劉宋、南齊、南梁時的好版本,收集了一萬多卷書,還有顧愷之陸探微等人的名畫,王羲之王獻之以下的書法也為數不少,全部不上交官府,收入自己的家。回朝之後,辛術多用收集的典籍名畫饋贈權貴,輿論因此鄙視他。天保十年(559年),辛術去世,虛歲六十。皇建二年(561年),朝廷贈予辛術開府儀同三司中書監青州刺史[28][2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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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術和尚書僕射楊遵彥都對辛德源虛心禮遇,共同向朝廷舉薦他[30]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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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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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辛琛,北魏龍驤將軍、南梁郡太守、揚州征南府長史

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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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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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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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北齊書·卷38》,出自李百藥北齊書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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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七》:甲午,東魏發民七萬六千人作新宮於鄴,使僕射高隆之與司空胄曹參軍辛術共營之,築鄴南城周二十五里。術,琛之子也。
  2. ^ 《北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二十一》:文襄嗣業,普代山東諸郡,其特降書征者,唯繪與清河太守辛術二人而已。
  3. ^ 《北齊書·卷四十三·列傳第三十五》:常在世宗第內,與隴西辛術等六人號為館客,待以上賓之禮。
  4. ^ 《北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二十一》:常在文襄第內,與隴西辛術等六人,號為館客。
  5. ^ 《北齊書·卷三十八·列傳第三十》:辛術,字懷哲,少明敏,有識度。解褐司空胄曹參軍,與僕射高隆之共典營構鄴都宮室,術有思理,百工克濟。再遷尚書右丞。出為清河太守,政有能名。追授并州長史,遭父憂去職。清河父老數百人詣闕請立碑頌德。文襄嗣事,與尚書左丞宋游道、中書侍郎李繪等並追詣晉陽,俱為上客。累遷散騎常侍。
  6. ^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術字懷哲,少明敏,有識度,解褐司空胄曹參軍。與僕射高隆之共典營構鄴都宮室,術有思理,百工克濟。再遷尚書右丞,出為清河太守,政有能名。追授并州長史,遭父憂去職。清河父老數百人,詣闕上書,請立碑頌德。齊文襄嗣事,與尚書左丞宋游道、中書侍郎李繪等並追詣晉陽,俱為上客。累遷散騎常侍。
  7. ^ 《北齊書校勘記·卷三十八·列傳第三十·二》:武定八年侯景叛 殿本依北史卷五0辛術傳「八」改「六」,他本都作「八」。按魏書卷一二孝靜帝紀,事在武定五年(五四七)。此傳下文敘高岳破侯景,擒蕭明也都是五年的事,作「八」作「六」均誤。
  8. ^ 《北史校勘記·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三》:武定六年侯景叛 按魏書卷一二、本書卷五東魏孝靜紀、本書卷六齊文襄紀,侯景叛東魏在武定五年正月,此作「六」年,誤。
  9. ^ 《北史·卷六·齊本紀上第六》:先是,文襄遣行台尚書辛術率諸將略江淮之北。至是,凡所獲二十三州。
  10.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一》:八月,庚寅,澄還晉陽,遣尚書辛術帥諸將略江、淮之北,凡獲二十三州。
  11. ^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武定六年,侯景叛,除東南道行台尚書,封江夏縣男。與高岳等破侯景,禽蕭明,遷東徐州刺史,為淮南經略使。齊天保元年,侯景征江西租稅,術率諸軍度淮斷之,燒其稻數百萬石。還鎮下邳,人隨術北度淮者三千餘家。東徐州刺史郭志殺郡守,文宣聞之,敕術:自今所統十餘州地,諸有犯法者,刺史先啟聽報;以下先斷,後表聞。齊代行台兼總人事,自術始也。安州刺史、臨清太守、盱眙〔四〕蘄城二鎮將犯法,術皆案奏殺之。睢州刺史及所部郡守,俱犯大辟,朝廷以其奴婢百口及貲財盡賜術。三辭不見許,術乃送詣所司,不復以聞。邢卲聞之,遺術書曰:「昔鍾離意云:孔子忍渴於盜泉,便以珠璣委地。足下今能如此,可謂異代一時。」
  12. ^ 《北齊書·卷四·帝紀第四》:三月戊子,以司州牧清河王岳為使持節、南道大都督,司徒潘相樂為使持節、東南道大都督,及行台辛術率眾南伐。
  13. ^ 《北史·卷七·齊本紀中第七》:三月戊子,詔清河王岳、司徒潘相樂、行台辛術帥師南伐。
  14.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四》:僧辯遣陳霸先將兵向廣陵受郭元建等降,又遣使者往安慰之。諸將多私使別索馬仗,會侯子鑒渡江至廣陵,謂元建等曰:「我曹,梁之深讎,何顏復見其主!不若投北,可得還鄉。」遂皆降齊。霸先至歐陽,齊行台辛術已據廣陵。
  15. ^ 《北齊書·卷四·帝紀第四》:夏四月壬申,東南道行台辛術於廣陵送傳國璽。
  16. ^ 《北史·卷七·齊本紀中第七》:夏四月壬申,東南道行台辛術於廣陵送傳國八璽。
  17. ^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及王僧辯破侯景,術招攜安撫,城鎮相繼款附,前後二十餘州。於是移鎮廣陵,獲傳國璽送鄴,文宣以璽告於太廟。此璽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紐交盤龍,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二漢相傳,又歷魏、晉;晉懷帝敗,沒於劉聰;聰敗,沒於石氏;石氏敗,晉穆帝永和中,濮陽太守戴僧施得之,遣督護何融送於建業;歷宋、齊、梁,梁敗,侯景得之;景敗,侍中趙思賢以璽投景南兗州刺史郭元建,送於術,故術以進焉。
  18.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四》:侯景之敗也,以傳國璽自隨,使其侍中兼平原太守趙思賢掌之,曰:「若我死,宜沉於江,勿令吳兒復得之。」思賢自京口濟江,遇盜,從者棄之草間,至廣陵,以告郭元建。元建取之,以與辛術,壬申,術送之至鄴。
  19. ^ 《梁書·卷五·本紀第五》:是月,魏遣太師潘樂、辛術等寇秦郡,王僧辯遣杜崱帥眾拒之。
  20. ^ 《陳書·卷一·本紀第一》:五月,齊遣辛術圍嚴超達於秦郡,高祖命徐度領兵助其固守。齊眾七萬,填塹,起土山,穿地道,攻之甚急。高祖乃自率萬人解其圍,縱兵四面擊齊軍,弓弩亂發,齊平秦王中流矢死,斬首數百級,齊人收兵而退。
  21. ^ 《南史·卷八·梁本紀下第八》:齊將潘樂、辛術等攻秦郡,王僧辯遣將杜崱帥眾拒之。
  22. ^ 《南史·卷九·陳本紀上第九》:五月,齊遣將辛術圍嚴超達於秦郡,帝命徐度領兵助其固守。齊眾起土山,穿地道,攻之甚急;帝乃自率萬人解其圍,振旅南歸。
  23.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四》:齊主使潘樂、郭元建將兵圍秦郡,行台尚書辛術諫曰:「朝廷與湘東王信使不絕。陽平,侯景之土,取之可也;今王僧辯已遣嚴超達守秦郡,於義何得復爭之!且水潦方降,不如班師。」弗從。陳霸先命別將徐度引兵助秦郡固守。齊眾七萬,攻之甚急。王僧辯使左衛將軍杜崱救之,霸先亦自歐陽來會;與元建大戰於士林,大破之,斬首萬餘級,生擒千餘人。元建收餘眾北遁;猶以通好,不窮追也。
  24. ^ 《北齊書·卷三十八·列傳第三十》:武定八年,侯景叛,除東南道行台尚書,封江夏縣男,與高岳等破侯景,擒蕭明。遷東徐州刺史,為淮南經略使。齊天保元年,侯景征江西租稅,術率諸軍渡淮斷之,燒其稻數百萬石。還鎮下邳,人隨術北渡淮者三千餘家。東徐州刺史郭志殺郡守。文宣聞之,敕術自今所統十餘州地諸有犯法者,刺史先啟聽報,以下先斷後表聞。齊代行台兼總人事,自術始也。安州刺史、臨清太守、盱眙蘄城二鎮將犯法,術皆案奏殺之。睢州刺史及所部郡守俱犯大辟,朝廷以其奴婢百口及資財盡賜術,三辭不見許,術乃送詣所司,不復以聞。邢邵聞之,遺術書曰:「昔鍾離意雲『孔子忍渴於盜泉』,便以珠璣委地,足下今能如此,可謂異代一時。」及王僧辯破侯景,術招攜安撫,城鎮相繼款附,前後二十餘州。於是移鎮廣陵。獲傳國璽送鄴,文宣以璽告於太廟。此璽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紐交盤龍,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二漢相傳,又傳魏.晉。懷帝敗,沒於劉聰。聰敗,沒於石氏。石氏敗,晉穆帝永和中,濮陽太守戴僧施得之,遣督護何融送於建鄴。歷宋、齊、梁,梁敗,侯景得之。景敗,侍中趙思賢以璽投景南兗州刺史郭元建,送於術,故術以進焉。尋征為殿中尚書,領太常卿,仍與朝賢議定律令。遷吏部尚書,食南兗州梁郡干。
  25. ^ 25.0 25.1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尋征為殿中尚書,領太常卿。仍與朝賢,議定律令。遷吏部尚書,食南兗州梁郡干。遷鄴以後,大選之職,知名者數四,互有得失,未能盡美。文襄少年高朗,所弊也疏;袁叔德沈密謹厚,所傷者細;楊愔風流辯給,取士失於浮華;唯術性尚貞明,取士以才以器,循名責實,新舊參舉,管庫必擢,門閥不遺。考之前後銓衡,在術最為折衷,甚為當時所稱舉。天保末,文宣嘗令術選百員官,參選者二三千人,術題目士子,人無謗讟,其所旌擢,後亦皆致通顯。
  26.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四》:辛術遷吏部尚書。自魏遷鄴以來,大選之職,知名者數人,互有得失:齊世宗少年高朗,所弊者疏,袁叔德沈密謹厚,所傷者細,楊愔風流辯給,取士失於浮華。唯術性尚貞明,取士必以才器,循名責實,新舊參舉,管庫必擢,門閥不遺,考之前後,最為折衷。
  27. ^ 《北齊書·卷三十八·列傳第三十》:遷鄴以後,大選之職,知名者數四,互有得失,未能盡美。文襄帝少年高朗,所弊者疏,袁叔德沉密謹厚,所傷者細,楊愔風流辨給,取士失於浮華。唯術性尚貞明,取士以才器,循名責實,新舊參舉,管庫必擢,門閥不遺。考之前後銓衡,在術最為折衷,甚為當時所稱舉。天保末,文宣嘗令術選百員官,參選者二三千人,術題目士子,人無謗讟,其所旌擢,後亦皆致通顯。
  28. ^ 《北齊書·卷三十八·列傳第三十》:術清儉,寡嗜欲。勤於所職,未嘗暫懈。臨軍以威嚴,牧人有惠政。少愛文史,晚更修學,雖在戎旅,手不釋卷。及定淮南,凡諸資物一毫無犯,唯大收典籍,多是宋.齊.梁時佳本,鳩集萬餘卷,並顧陸之徒名畫、二王已下法書數亦不少,俱不上王府,唯入私門。及還朝,頗以饋遺權要,物議以此少之。十年卒,年六十。皇建二年,贈開府儀同三司、中書監、青州刺史。子閣卿,尚書郎。閣卿弟衡卿,有識學,開府參軍事。隋大業初,卒於太常丞。
  29. ^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術清儉寡嗜欲,勤於所職,未嘗暫懈,臨軍以威嚴,牧人有惠政。少愛文史,晚更勤學,雖在戎旅,手不釋卷。及定淮南,凡諸貲物,一毫無犯。唯大收典籍,多是宋、齊、梁時佳本,鳩集萬餘卷,並顧、陸之徒名畫,二王已下法書,數亦不少,俱不上王府,唯入私門。及還朝,頗以饟遺貴要,物議以此少之。十年卒,年六十。皇建二年,贈開府儀同三司、中書監、青州刺史。
  30. ^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齊尚書僕射楊遵彥、殿中尚書辛術皆一時名士,並虛襟禮敬,同舉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