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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費城市政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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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費城市政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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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提名人 小約瑟夫·克拉克 丹尼爾·阿佛烈·波林
政黨 民主黨 共和黨
民選得票 448,983 324,283
得票率 58.06% 41.94%

各區市長選舉結果,克拉克獲勝顯示藍色,波林獲勝顯示紅色

選前市長

伯納德·山繆
共和黨

當選市長

小約瑟夫·克拉克
民主黨

1951年11月6日,費城開展市政選舉,這不但是同年四月選民通過新憲章後第一次市政選舉,也是超過半個世紀以來民主黨首次獲勝。競爭席位除市長地方檢察官外,還包括市議會的全部17個席位,同時還舉行全民公投, 表決是否將市政府與縣政府合併。

民主黨在全市範圍獲得超過對方十萬張選票,結束共和黨一統市政府長達67年的歷史。推動憲章改革的兩員大將小約瑟夫·克拉克理查森·迪爾沃思分別當選市長和地方檢察官。民主黨還在地方黨派領袖詹姆士·阿洛伊修斯·芬尼根引領下奪得14個州議會席位和所有市級公職。全民公投以絕大多數選民支持市縣合一告終。從本次選舉開始,民主黨成為費城政壇的主導勢力並持續至今。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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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40年代,費城成為美國最後一個幾乎所有政府公職都由共和黨把持的大城市[1]。該市大批商業人士支持市長伯納德·山繆Bernard Samuel)和警長奧斯丁·米漢Austin Meehan)為首的共和黨政治機器[2]。1947年,費城多數選民在市長和議會所有議席上都把票投給共和黨人[3]。此後幾年裡,共和黨內部不再鐵板一塊,有心改革的共和黨人對黨派內部問題忍無可忍,開始與無黨派選民一起轉投民主黨懷抱[4]。民主黨聯盟部分人士反對與改革派一個鼻孔出氣,但市委員會主席詹姆士·阿洛伊修斯·芬尼根(James A. Finnegan)認為這是垂死黨派崛起的絕佳機遇,振臂高呼「好政府就是好政治」[5]

1949年,民主黨聯盟在部分市級次要公職(如財務官、驗屍官、調度員等)選舉中獲勝,改革派藉此機會揭露市政府的腐敗問題[6]。1950年,兩黨改革派共同組建委員會,提議修改城市憲章,將權力從市議會轉移到實權市長手中,據信這樣的政治體系不但效率更高,而且難以受到貪腐影響[7]。新憲章還包含公務員制度改革,要求市內公職擇優錄取,不再採用獵官制[8]。市政府的高層行政要職幾乎全部由市長直接任命,無需議會批准,藉此鼓勵市長任命沒有黨派背景的專業人士,無需再像以前那樣把職位當成政治服務和利益的回報[8]。1951年4月,費城選民以大比數批准新憲章,為同年11月市政選舉攤牌打下基礎[9]

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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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繆沒有競選連任,共和黨候選人丹尼爾·阿佛烈·波林Daniel A. Poling)需與民主黨對手小約瑟夫·克拉克(Joseph S. Clark Jr.)爭奪開放席位。克拉克是律師,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曾任美國陸軍軍官,他生於共和黨上流社會家族,但在1928年轉為民主黨人[10]。數次競選費城公職失敗後,他當上賓夕法尼亞州副檢察長。克拉克以支持改革聞名,曾於1949年以清理腐敗為口號競選市財務官[8]雖因參與左翼組織美國民主行動協會被指為共產主義者,但他還是戰勝對手當選[11]

克拉克在兩年間調查山繆政府的貪污和盜竊行徑,並把結果回報選民[12]。許多受到指控的人被定罪,多人為此自殺[10]。克拉克繼續助力改革,為新憲章通過搖旗吶喊[13],承諾當選市長後要「清掃市政廳」[14]。他宣布無論黨派是否支持都會參選,這成為許多民主黨人在初選中支持他的重要原因[15]。七月的民主黨初選結果,克拉克以八比一的絕對優勢壓倒前任市事務律師約瑟夫·沙夫辛(Joseph Sharfsin)獲得提名[16]

共和黨提名人波林是以誠信享譽全國的浸禮宗牧師,費城共和黨領導人希望他的身份能夠抵銷針對黨派政治機器的腐敗指控[8]。波林曾為許多慈善組織出力並執掌《基督教先驅報》(Christian Herald[17],兒子克拉克·范德索爾·波林(Clark V. Poling)是二戰期間因多切斯特號運兵船被德國擊沉犧牲的四名陸軍牧師之一,丹尼爾還在為紀念四名牧師建起的禮拜堂擔任牧師[18]。波林的初選對手是獨立派共和黨人支持的商人華特·米勒(Walter P. Miller),後者在選區政黨領袖轉為支持波林後以一比六的大幅差距敗北[16][19]

克拉克的競選綱領與1947和1949年一樣專注共和黨的腐敗問題,聲稱「美國最腐敗的政治機器」就在費城[20]。波林承認腐敗存在,但承諾會在當選後斬草除根[20]。費城兩大報紙《費城詢問報》和《費城公報》(Philadelphia Bulletin)過去長年支持共和黨,但在1951年都公開站在民主黨一邊[21]。波林與共和黨領導人合作,促使《費城詢問報》倒向克拉克,該報發表社論稱:「費城人民必須拋棄共和黨頭目團伙才能拿下市政廳」[22]。克拉克與競選搭檔、地方檢察官候選人理查森·迪爾沃思(Richardson Dilworth)購買電台時段宣傳,在街頭巷尾演說。迪爾沃思在演說中稱共和黨領導階層是骯髒的「政治豬玀,表面文質彬彬實際貪婪至極」。[20]克拉克在廣播中表示,對手波林雖是無黨派人士,但卻淪為腐敗勢力的工具而不自知,稱「他對此一無所知,因為他在費城政壇混的時間太短,根本不足以了解真相」[20]。波林在共和黨組織的全力支持下大力競選,但事實證明這還遠遠不夠[19]

克拉克在普選中獲得壓倒優勢,得票率超過58%,淨票數多過對手12萬餘張[23],比上次選舉多出近21.5萬票。民主黨在當時所謂的「獨立選區」優勢最大,這些地方的中產階級選民更願意利用選票尋求理想政府,北費城西費城以黑人選民居多,克拉克對公務員制度改革的承諾讓黑人充滿信心,因為過去的獵官制實際導致他們根本沒有從事公職的機會。[24]選舉結果基本確定後,克拉克向記者表示這場選舉為「艱苦而漫長的鬥爭劃上句點同時」,也標誌著「敢於思考的費城人民取得偉大勝利」[23]

本次選舉是1881年過去70年後民主黨首奪市長席位,也是1911年後40年間共和黨候選人首度在市長選舉中落敗[25],開創民主黨把控市長位置的時代直至今日[26]

1951年費城市長選舉[27]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民主黨 小約瑟夫·克拉克 448,983 58.06
共和黨 丹尼爾·阿佛烈·波林 324,283 41.94

地方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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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森·迪爾沃思

根據老憲章規定,費城地方檢察官與市長分開選舉[28],兩個席位正好都在1951年換屆。從1957年開始,地方檢察官改成和市長、市議員一樣兩年選舉一次[29]。與市長選舉一樣,地方檢察官的爭奪是在民主黨改革派理查森·迪爾沃思和共和黨政治機器代表麥可·A·弗利(Michael A. Foley)間展開。迪爾沃思和克拉克一樣曾是共和黨人,都曾長年倡導改革。他曾於1947年競選市長落敗,克拉克當時是他的競選經理[30]。1949年,迪爾沃思當選費城司庫。民主黨領導人原計劃讓他1951年再度出馬競選市長,但克拉克宣布參選後迪爾沃思同意改為競選地方檢察官[10]。弗利是北美保險公司律師,雖在初選中贏得黨派支持,但還不足以對抗普選中的民主黨浪潮[16][31]。迪爾沃思在初選中沒有對手[16],普選中的優勢幅度與克拉克相差無幾,拿下近58%的選票。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這次勝利能讓人頭腦清醒,因為「勝利越大,責任越大」。[16]

1951年費城地方檢察官選舉[27]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民主黨 理查森·迪爾沃思 哈 446,841 57.94
共和黨 麥可·A·弗利 324,433 42.06

市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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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城公民根據新憲章在1951年選出十七名議員組成市議會,其中十人各代表一個選區,另外七人為全體選民代表。根據有限投票制,每個政黨可以提名五人競選全體選民代表,每個選民最多只能投票支持五人,這樣任何政黨最多能贏得七個席位中的五席,少數黨爭奪餘下兩席。[32]民主黨繼續保持市長和地方檢察官競選中的優勢,拿下十個選區議席中的九個,七個全體議席中的五個[33]

代表第八選區(包括栗山日耳曼敦羅克斯伯勒)的康斯坦斯·達拉斯Constance Dallas)戰勝在任議員羅伯特·漢密頓(Robert S. Hamilton),成為費城歷史上首位女議員。律師湯瑪斯·格林Thomas I. Guerin)擊敗多米尼克·J·庫魯比阿萊(Dominic J. Colubiale),贏得南費城的第一選區議席。第二選區成為共和黨拿下的唯一選區,電氣設備銷售員威廉·M·菲利普斯William M. Phillips)戰勝工會官員路易·維格諾拉(Louis Vignola)。包含西費城南半部的第三選區在任議員哈里·諾維奇Harry Norwitch)擊敗1936年就開始在市議會任職的喬治·麥克斯曼(George Maxman)贏得連任。第四選區包含西費城的北半部,議席由賓夕法尼亞州眾議員山繆·羅斯Samuel Rose)從在任議員詹姆士·克拉克(James G. Clark)手中奪得。[33]

第五選區位於北費城,當地律師兼非裔民權領袖雷蒙德·佩斯·亞歷山大Raymond Pace Alexander)戰勝在任議員尤金·沙利文(Eugene J. Sullivan)。肯辛頓Kensington)和富蘭克福德Frankford)組成的第六選區議席由水管工工會官員麥可·約翰·托威Michael J. Towey)擊敗威廉·格洛瓦茨(William J. Glowacz)獲得。詹姆士·休·約瑟夫·泰特James Hugh Joseph Tate)戰勝當地啞劇弦樂隊領隊約瑟夫·弗科(Joseph A. Ferko),成為第七選區代表。西橡樹巷West Oak Lane)、奧爾尼Olney)和洛根Logan)組成的第九選區在任議員威廉·凱利(William A. Kelley)不敵保險經紀人查爾斯·芬利Charles M. Finley)。位於東北費城的第十選區由房地產經紀人老約翰·伯恩John F. Byrne Sr.)勝出,他的對手是1925年開始當選的在任議員克拉倫斯·克羅桑Clarence K. Crossan)。[33]

民主黨提名的五位候選人均拿下全體選民代表席位,分別是費城民主黨主席詹姆士·阿洛伊修斯·芬尼根、前入境登記專員維克多·愛德華·摩爾Victor E. Moore)、憲章委員會書記員路易斯·史蒂文斯Lewis M. Stevens)、律師維克多·雨果·布蘭克Victor H. Blanc)和地方法官保羅·奧托納Paul D'Ortona)。共和黨候選人落後民主黨對手超十萬票,在任議員路易斯·施瓦茨Louis Schwartz)和賓夕法尼亞州參議員小約翰·惠特克·洛德John W. Lord Jr.)以微弱優勢戰勝勞工領袖約翰·B·巴克斯(John B. Backhus)、助理地方檢察官科爾伯特·麥克萊恩(Colbert C. McClain),以及神職人員歐文·安德希爾(Irwin W. Underhill),獲得兩個少數黨席位[33]。1948年成立並推舉亨利·阿加德·華萊士競選美國總統的進步黨派出兩名候選人,但拿到的選票加起來還不足1%。[33]

各黨派全體選民代表席位得票率

  民主黨(57.47%)
  共和黨(41.98%)
  進步黨(0.55%)
1951年費城市議會全體選民代表選舉[27]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民主黨 維克多·愛德華·摩爾 441,263 11.52
民主黨 路易斯·史蒂文斯 440,945 11.51
民主黨 維克多·雨果·布蘭克 439,942 11.49
民主黨 詹姆士·阿洛伊修斯·芬尼根 439,820 11.48
民主黨 保羅·奧托納 439,534 11.47
共和黨 路易斯·施瓦茨 322,224 8.41
共和黨 小約翰·惠特克·洛德 321,984 8.41
共和黨 約翰·B·巴克斯 321,540 8.39
共和黨 歐文·安德希爾 321,434 8.39
共和黨 科爾伯特·麥克萊恩 320,922 8.38
進步黨 愛麗絲·萊佛特 11,193 0.03
進步黨 約翰·霍爾頓 9,649 0.03
1951年費城市議會各選區結果(藍色代表民主黨獲勝,紅色代表共和黨獲勝)


1951年費城市議會第一選區選舉[34]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民主黨 湯瑪斯·格林 45,859 57.78
共和黨 多米尼克·J·庫魯比阿萊 33,511 42.22
1951年費城市議會第二選區選舉[34]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共和黨 威廉·菲利普斯 47,814 58.60
民主黨 路易·維格諾拉 33,783 41.40
1951年費城市議會第三選區選舉[34]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民主黨 哈里·諾維奇 50,286 61.77
共和黨 喬治·麥克斯曼 31,128 38.23
1951年費城市議會第四選區選舉[34]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民主黨 山繆·羅斯 42,797 62.00
共和黨 詹姆士·克拉克 26,225 38.00
1951年費城市議會第五選區選舉[34]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民主黨 雷蒙德·佩斯·亞歷山大 37,918 58.10
共和黨 尤金·沙利文 27,340 41.90
1951年費城市議會第六選區選舉[34]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民主黨 麥可·約翰·托威 47,072 55.05
共和黨 威廉·格洛瓦茨 38,442 44.95
1951年費城市議會第七選區選舉[34]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民主黨 詹姆士·休·約瑟夫·泰特 48,139 61.98
共和黨 約瑟夫·弗科 29,529 38.02
1951年費城市議會第八選區選舉[34]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民主黨 康斯坦斯·達拉斯 33,751 54.11
共和黨 羅伯特·漢密頓 28,623 45.89
1951年費城市議會第九選區選舉[34]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民主黨 查爾斯·芬利 49,278 63.38
共和黨 威廉·凱利 28,476 36.62
1951年費城市議會第十選區選舉[34]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民主黨 老約翰·伯恩 50,083 60.36
共和黨 克拉倫斯·克羅桑 32,890 39.64

市政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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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城市政廳

各政黨可以派出兩人競選市政專員,得票最多的三人當選。市政專員是市縣合一前過渡時期的縣級公職,最重要的職責是舉辦選舉,還需負責規範度量衡[35]。像其他選舉一樣,民主黨繼續領跑,湯瑪斯·麥克亨利Thomas P. McHenry)和莫里斯·奧塞爾Maurice S. Osser)分列第一和第二。麥克亨利從1945年就開始擔任專員,奧塞爾曾是律師和第十六區領導人。[23]剩下的一個席位由共和黨人、銷售主管華特·戴維森Walter I. Davidson)獲得[23][27]


1951年費城市政專員選舉[27]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民主黨 湯瑪斯·麥克亨利 441,499 28.88
民主黨 莫里斯·奧塞爾 441,407 28.87
共和黨 華特·戴維森 323,143 21.14
共和黨 威廉·施密特 322,834 21.12

次要公職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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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警長奧斯丁·米漢沒有競選連任,縣警長的兩名競爭人選都是在任市議員,分別是民主黨人威廉·倫諾克斯William M. Lennox)和共和黨人小科尼利厄斯·西爾維斯特·迪根Cornelius S. Deegan Jr.[36]。縣警長同樣屬於市縣合一過渡時期的公職,警長的職能與警察局長不同,是法院的首席執法官[37]。最終民主黨人再接再勵,倫諾克斯此後持續任職達二十年[38]

民主黨候選人約瑟夫·斯坎倫(Joseph A. Scanlon)戰勝共和黨對手愛德華·弗里亞(Edward W. Furia)成為法院書記員,負責依照法院命令收支款項[33][39]。斯坎倫曾入選州議會,他在書記員的位置上工作六年後於1957年在任上去世[40]契約登記員也是縣級行政公職,民主黨人馬歇爾·雪柏Marshall L. Shepard)當選[33]。他曾是浸信會牧師,還曾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出任契約登記員[41]。兩年後,契約登記員職位併入市政府並轉為公務員[41]

賓夕法尼亞州大部分普通法院法官競選連任時都能得到兩大黨派支持,但有一個席位例外,民主黨人約翰·摩根·戴維斯(John Morgan Davis)戰勝在任共和黨法官湯瑪斯·布魯特(Thomas Bluett[42]。全部十四個地方法院法官席位中,民主黨拿下八個[33]


1951年費城警長選舉[27]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民主黨 威廉·倫諾克斯 443,832 57.15
共和黨 小科尼利厄斯·西爾維斯特·迪根 322,832 42.85
1951年費城法院書記員選舉[27]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民主黨 約瑟夫·斯坎倫 441,223 57.77
共和黨 愛德華·弗里亞 322,480 42.23
1951年費城契約登記員選舉[27]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民主黨 馬歇爾·雪柏 441,302 57.59
共和黨 F·厄爾·里德 324,951 42.41

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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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賓夕法尼亞全州範圍舉行公投,要求選民表決是否支持合併費城市縣政府。1854年,費城縣所有基層政權均已合併成一個城市,但許多縣級公職依然保留,與市級公職重疊。市縣合一後,縣級公職也將受到新憲章的公務員職位保護。[43]1937年的公投拒絕市縣合一,但1951年的公投結果以絕對優勢通過[44]。另外兩項表決結果授權市政府借款1700萬美元用於市政改善,1400萬美元用於燃氣工程,兩項均以五比一的顯著優勢通過[36]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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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選舉標誌著一度主導費城政壇的共和黨機器徹底衰落,1953年該黨一度贏回部分公職,但這不過是短暫的迴光返照[45]。民主黨從此成為費城政治的核心力量,其他黨派再也沒有贏得市長或市議會多數席位[46]。共和黨人的淡出也意味著費城政治主戰場變成民主黨改革派和中堅力量的較量[47]。1965年時,費城政府中的改革派已寥寥無幾,正如《費城公報》所說的那樣,費城政治文化又回歸「老舊狹隘的黨派立場,市政廳的寵兒在內部交易和投桃報李的香風中沉迷……各種粗魯的政治競標不惜傷害納稅人的利益」[48]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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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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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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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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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和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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